校交通安全教育全般事務。
(二)聘請寧夏派出所所長、臺北捷運民權西路站站長、大同區民權里里長等專
業人士擔任諮詢委員。
(三)由總幹事(主任教官)召集各處(室)相關人員,編成「交通安全教育推
動小組」(以下簡稱推動小組),執行各項交通安全教育推展工作。
(四)委員會於本學年度上、下學期開學兩週內召開「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推行委
員會」,研討交通安全教育宣教主題及各月份宣教子題,並規劃學期內重
大推行工作事項。
(五)委員會於本學年度上、下學期結束後併同推行委員會內召開「交通安全教
育成效檢討會」,就各學期交通安全教育成效進行檢討,並提出精進作
法。
(六)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編組詳如附件,人員如有異動則改由接任人員替補。
二、 訂定交通安全教育主題:
(一)推動小組配合教育部、交通部及臺北市教育局、交通局網頁內容,策訂本
校114學年度(114年9月至115年6月)每月宣教子題,宣教主題內容詳如附
件。
(二)推動小組得運用書籍、網路、報章等多重管道,蒐集有關交通安全教育各
項宣導與教育資料。
三、 結合會議實施專題研討:
(一)運用每月導師會報時機,就當月份交通安全宣導事項及需各班導師配合宣
導事項,納入會議資料週知。
(二)各處(室)可結合教務會報、學務會報、總務會報、輔導會報等相關會報
(議)時機,納入「交通安全教育宣導」議程,實施交通安全宣教。
四、 週邊道路交通安全分析:
針對本校週邊學生主要上(放)學通勤路段(計有承德路與民權西路路口、承
德路與民權西路102巷路口、承德路與錦西街口等3處),進行安全評估分析,
並就學生上(放)學方式實施調查,作為改進學校週邊道路安全各項配套措施
之參考。
五、 運用集會宣教交通安全法規:
(一)運用國、高中部每週週會及朝會時機,依進度宣導各項交通安全法規,並
利用每學期實施之【法律大會考】將交通安全法規納入測驗題庫,並公告
學校網頁,俾驗證同學學習成效。
(二)運用國、高中部班級經營時機,律訂交通安全教育研討主題,由各班導師
引導學生踴躍發言,並完成發言單撰寫,以輔助教學教果。
(三)運用校慶、學校日、大學學測或其他臨機活動時機,即時向全校師生及家
長宣導各項交通安全法規。
(四)推動小組得運用校內宣傳媒體不定期向全體師生加強宣導交通安全規則。
(五)協調大同區民權里提供相關交通安全文宣資料,並透過家長會管道向全體
學生家屬宣導交通安全法規及配合執行工作事項內容,發揮交通安全社區
資源整合功效。
六、 交通安全融入學科教學活動:
(一)教務處結合健康教育、英文、國防通識等課程,將交通安全教育融入教學
活動,以增進教學成果。
(二)推動小組得召集具專業技能之師生,共同製作交通安全教學教具,提升師
生參與興趣。
(三)各學科(領域)在執行校外教學(參訪)須搭乘車輛時,總務處(事務
組)應派員依據車輛檢查表完成車輛安全檢查,並由帶隊教師或領隊向全
體參與師生實施行車安全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