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報告撰寫格式
一、說明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基於學術公開之立場,鼓勵一般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發表其研究成果,但主持人對於研究成果之內容應負完全責任。計畫內容及研究成果如涉及專利或其他智慧財產權、違異現行醫藥衛生規範、影響公序良俗或政治社會安定等顧慮者,應事先通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不宜將所繳交之成果報告蒐錄於學門成果報告彙編或公開查詢,以免造成無謂之困擾。另外,各學門在製作成果報告彙編時,將直接使用主持人提供的成果報告,因此主持人在繳交報告之前,應對內容詳細校對,以確定其正確性。
報告繳交之期限及種類(進度報告及成果報告),應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及專題研究計畫經費核定清單之規定辦理。成果報告分為完整報告及精簡報告,選擇延後公開完整報告者,應繳交可立即公開之精簡報告,涉及專利申請、技術移轉、其他智慧財產權或論文尚未發表等,而不宜對外公開部分應不予列入。延後公開期限期滿後,完整報告將自動公開並覆蓋精簡報告。至於報告內容之篇幅,進度報告以4至10頁為原則,並應忠實呈現截至繳交時之研究成果,完整報告不得少於10頁,精簡報告以3至10頁為原則。
二、報告格式:依序為封面、目錄、中英文摘要及關鍵詞、報告內容、參考文獻、可供推廣之研發成果資料表、附錄。
(一)報告封面:請至本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線上製作(格式如附件一)。
(二)中、英文摘要及關鍵詞(keywords)。
(三)報告內容:包括前言、研究目的、文獻探討、研究方法、結果與討論(含結論與建議、執行計畫過程遇到之困難或阻礙)等。
(四)頁碼編寫:請對摘要及目錄部分用羅馬字I 、II、III……標在每頁下方中央;報告內容至附錄部分請以阿拉伯數字1.2.3.……順序標在每頁下方中央。
(五)附表及附圖可列在文中或參考文獻之後,各表、圖請說明內容。
(六)可供推廣之研發成果資料表:
1.研究計畫所產生之研發成果,應至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技研發成果資訊系統(STRIKE)(自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登入後連結STRIKE系統)填列研發成果資料表(如附件二),循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由研發成果推廣單位(如技轉中心)線上繳交送出。
2.每項研發成果填寫一份。
(七)成果彙整表(如附件三):請至本會網站線上填寫。
(八)若該計畫已有論文發表者(須於論文致謝部分註明補助計畫編號),得作為成果報告內容或附錄,並請註明發表刊物名稱、卷期及出版日期。若有與執行本計畫相關之著作、專利、技術報告、或學生畢業論文等,請在參考文獻內註明之。
(九)該計畫若列屬國際合作研究,應將雙方互訪及合作研究情況、共同研究成果及是否持續雙方合作等,於報告中重點式敘明。
三、計畫中獲補助國外差旅費,出國進行國際合作與移地研究、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或出國參訪及考察者,每次均須依規定分別撰寫出國心得報告(其中,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者須另附論文被接受發表之大會證明文件及發表之論文全文或摘要,但如為該領域之重要國際學術會議,已敘明理由報經本會同意或受邀專題演講或擔任會議主持人者不在此限),並至本會網站線上繳交電子檔,出國心得報告格式如附件四、五、六。
四、計畫中獲補助國外學者來臺費用,每次均須分別撰寫國外學者來臺訪問成果報告,並至本會網站線上繳交電子檔,報告格式如附件七。
五、研究計畫涉及人體試驗或人體研究者,成果報告應一併繳交研究中的性別考量報告表,報告格式如附件八。
六、報告編排注意事項
(一)版面設定:A4紙,即長29.7公分,寬21公分。
(二)格式:中文打字規格為每行繕打(行間不另留間距),英文打字規格為Single Space。
(三)字體:以中英文撰寫均可。英文使用Times New Roman Font,中文使用標楷體,字體大小以12號為主。
七、成果報告除國家核心科技研究計畫外,應供立即公開查詢。如需延後公開,應註明原因及延後時間。
附件一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報告
(計畫名稱)
報告類別:□進度報告
□成果報告:□完整報告/□精簡報告
計畫類別:□個別型計畫□整合型計畫
計畫編號:NSTC -----
執行期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執行機構及系所:
計畫主持人:
共同主持人:
計畫參與人員:
本計畫除繳交成果報告外,另含下列出國報告,共___ 份:
□執行國際合作與移地研究心得報告
□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心得報告
□出國參訪及考察心得報告
本研究具有政策應用參考價值:□否□是,建議提供機關_______
(勾選「是」者,請列舉建議可提供施政參考之業務主管機關)
本研究具影響公共利益之重大發現:□否□是
中華民國年月日
附件二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計畫衍生研發成果推廣資料表
日期: 年 月 日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計畫 | 計畫名稱: 計畫主持人: 計畫編號: 領域: | ||
研發成果名稱 | (中文) | ||
(英文) | |||
成果歸屬機構 | 發明人 (創作人) | ||
技術說明 | (中文) (200-500字) | ||
(英文) | |||
產業別 | |||
技術/產品應用範圍 | |||
技術移轉可行性及預期效益 |
註:本項研發成果若尚未申請專利,請勿揭露可申請專利之主要內容。
附件三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彙整表
計畫主持人: | 計畫編號: | ||||||
計畫名稱: | |||||||
成果項目 | 量化 | 單位 | 質化 (說明:各成果項目請附佐證資料或細項說明,如期刊名稱、年份、卷期、起訖頁數、證號...等) | ||||
國 內 | 學術性論文 | 期刊論文 | 篇 | 請附期刊資訊。 | |||
研討會論文 | |||||||
專書 | 本 | 請附專書資訊。 | |||||
專書論文 | 章 | 請附專書論文資訊。 | |||||
技術報告 | 篇 | ||||||
其他 | 篇 | ||||||
國 外 | 學術性論文 | 期刊論文 | 篇 | 請附期刊資訊。 | |||
研討會論文 | |||||||
專書 | 本 | 請附專書資訊。 | |||||
專書論文 | 章 | 請附專書論文資訊。 | |||||
技術報告 | 篇 | ||||||
其他 | 篇 | ||||||
參與計畫人力 | 本國籍 | 大專生 | 人次 | 請填寫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所實際約用專任、兼任人員。 | |||
碩士生 | |||||||
博士生 | |||||||
專任人員(博士級) | |||||||
專任人員(非博士級) | |||||||
非本國籍 | 大專生 | ||||||
碩士生 | |||||||
博士生 | |||||||
專任人員(博士級) | |||||||
專任人員(非博士級) | |||||||
其他成果 (無法以量化表達之成果如辦理學術活動、獲得獎項、重要國際合作、研究成果國際影響力及其他協助產業技術發展之具體效益事項等,請以文字敘述填列。) |
附件四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
執行國際合作與移地研究心得報告
日期: 年 月 日
計畫編號 | NSTC - - - - - | ||
計畫名稱 | |||
出國人員姓名 | 服務機構及職稱 | ||
出國時間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出國地點 | |
出國研究目的 | □實驗□田野調查□採集樣本□國際合作研究□使用國外研究設施 |
一、執行國際合作與移地研究過程
二、研究成果
三、建議
四、本次出國若屬國際合作研究,雙方合作性質係屬:(可複選)
□分工收集研究資料
□交換分析實驗或調查結果
□共同執行理論建立模式並驗証
□共同執行歸納與比較分析
□元件或產品分工研發
□其他(請填寫) _______
五、其他
附件五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心得報告
日期: 年 月 日
計畫編號 | NSTC - - - - - | ||
計畫名稱 | |||
出國人員姓名 | 服務機構及職稱 | ||
會議時間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會議地點 | |
會議名稱 | (中文) (英文) | ||
發表題目 | (中文) (英文) |
一、參加會議經過
二、與會心得
三、發表論文全文或摘要
四、建議
五、攜回資料名稱及內容
六、其他
附件六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執行出國參訪及考察
心得報告
日期: 年 月 日
計畫編號 | NSTC - - - - - | ||
計畫名稱 | |||
出國人員姓名 | 服務機構及職稱 | ||
出國時間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出國地點 |
一、參訪及考察過程
二、心得
三、建議
四、其他
國外學者來臺訪問成果報告
日期: 年 月 日
計畫編號 | NSTC - - - - - | ||
計畫名稱 | |||
邀訪學者姓名 | 服務機構及職稱 | ||
國籍 | 來臺時間 | 年 月 日至年月日 | |
來訪目的 (可複選) | □技術指導□實驗設備設立□計畫諮詢/顧問□學術演講□國際會議主講員□其他 |
一、訪問過程
二、對本項專題計畫產生之影響、貢獻或主要成果
三、建議
四、其他
國 附件八
「研究中的性別考量」報告表
計畫編號:NSTC - - - - -
研究人員姓名:
任職機關系所:職稱:
計畫名稱:
說明:本年度專題研究計畫涉及「人體試驗」或「人體研究」,請於計畫進度報告/成果報告時一併繳交「研究中的性別考量」報告表。
項次 | 項目 | 說明 |
1 | 是否有記錄已招募/納入之研究參與者或人體檢體樣本數之生理性別比例? |
Male: _____(%) Female: ______(%)
|
2 | 是否有依生理性別分組報告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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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有對生理性別進行分析(例如差異分析、相關與迴歸分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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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
「研究中的性別考量」報告表填寫說明
一、名詞定義
人體試驗:指醫療機構依醫學理論於人體施行新醫療技術、新藥品、新醫療器材及學名藥生體可用率、生體相等性之試驗研究。〈醫療法〉第8條I
人體研究:指從事取得、調查、分析、運用人體(包括胎兒及屍體)檢體或個人之生物行為、生理、心理、遺傳、醫學等有關資訊之研究。〈人體研究法〉第4條I-(1)
生理性別(sex):由生物學上的屬性來定義,主要根據染色體、生殖器官、特定荷爾蒙或環境因素,在有性生殖之生物體上的表型特徵來判斷;在人類,通常分為女性與男性(female/male)。
社會性別(gender):為與生理性別不同的概念,指社會建構的角色、行為、表現、以及自我認同,因此除了一般熟知的:女孩/女人(girls/women)、男孩/男人(boys/men),其他多元性別(gender-diverse people)也愈來愈常見。
二、各項目說明要旨
項次 | 項目 | 說明要旨 |
1 | 是否有記錄已招募/納入之研究參與者或人體檢體樣本數之生理性別比例? | 本項旨在提醒研究者:避免無科學上正當理由排除某性別群體(以男女皆納入研究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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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有依生理性別分組報告結果? | 本項旨在提醒研究者:申請時已承諾會依性別分組提供數據結果(研究的透明性與再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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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有對生理性別進行分析(例如差異分析、相關與迴歸分析等)? | 本項旨在鼓勵研究者進行統計上的性別分析,但是否進行分析,保留給研究者自行評估。 若已有進行性別相關的分析結果,可提供已發表的期刊論文資訊,也可說明在進度報告/成果報告第幾頁。 |
註:本表僅檢核「生理性別」;不過,縱使是生理性別,也可能存在男女之外的情況,若因此導致填寫本表的困難,鼓勵研究者自行說明如何處理「生理性別」變項,例如測量方法、定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