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課程可結合運用社區及學校志工資源,協助孩童照顧相關事宜,促
進新住民積極參與成人基本教育課程。
(七) 課程應融入性別平等議題,並訂定相關計畫,俾利性別平等教育之
落實。
(八) 課程設計可與學校周邊社區特色結合,如特有動植物生態、古蹟、
歷史建築、人文、地方節慶(習俗)、特殊產業(包含農畜產及文化
產業等),以加強學員對社區之認識,並可使新住民融入當地文化。
(九) 請各承辦單位協助學員積極辦理教育程度註記,並輔導重複上課多
年的結業學員至國小進修部、樂齡學習中心、新住民學習中心、社
區大學或社區多功能學習中心等相關機構繼續學習。
七、實施地點:
配合失學民眾就近學習,設於各級機關學校、社教機構、社區活動中心或
其他經安檢合格之適當場所。
八、教育內容:
得選擇適用教材,或參考以下資料,並得配合學生生活背景及地區特性自
編教材:
(一) 教育部成人基本識字教材(下載網址:https://reurl.cc/K9E8xm)。
(二) 僑務委員會「學華語向前走」教材(下載網址:
https://www.huayuworld.org/material-download.php)。
九、申請程序:
(一) 申辦單位應填寫計畫申請表(如附件 1),於 114 年10 月9日(星期
四)前寄送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終身學習科黃先生(電話:
03-3322101 分機 7470,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號14 樓),經
本局彙報教育部申請補助後,由本局核定開班。
(二) 申請單位若為民間團體或私立學校,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2 條及第 3 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應主動於申請文件填
具「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若否,請
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如附件 2)。
十、核定機制:
(一) 以學校及偏遠地區為優先補助單位,並平衡區域開班;學校部分並
以原住民區域及設有進修部者為優先。
(二) 招生對象以新生為優先入班資格,並達到開班人數。
(三) 聘用師資具有華語教學相關學經歷或實務工作經驗者。
(四) 開課場地具交通便利性,為合法安全建物,符合建築物公共安全檢
查申報、消防安全檢查申報及公共意外險等相關規定,且足以容納
招生名額之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