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105.05.16新修正「高雄市國民小學辦理學童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
(二)105.07.15教育局「辦理高雄市國民小學辦理學童課後社團FAQ規定」
(三)106.06.28本校「學生課後社團暨寒暑假學生營隊推行委員會」決議
(四)112.08.04教育局高市教中字第11235537400號函「落實課程、教材審查」
二、目的
(一)提供學生課後藝能學習的機會,期望開展學生多元智慧與能力。
(二)培養學生藝文技藝與休閒興趣,進而陶冶學生健全的身心發展。
(三)運用學校現有軟硬體設施場館,協助拓展學生學習視野與內涵。
三、活動對象
本校幼兒園及一~六年級學生
四、辦理時程
(一)開班申請:114.01.01(三)至114.01.10(五)中午12:00。
(二)審查公告:114.01.15(三)16:00公告於學校首頁/校園公告/學務公告。
(三)學生報名:114.02.12(三)至114.02.18(二)中午12:00止。
(四)家長繳費:114.02.21(五)至114.02.25(二)便利商店或網路繳費。
(五)活動時間:114.03.10(一)至114.05.29(四)每週一次,不含六、日。
五、開班申請
(一)開班申請採線上作業,請先至鎮昌首頁/校園公告/學務公告下載表格填寫
再以電子郵件寄回指定信箱(m9051713@gmail.com),逾期、資料不齊全或
內容不符者不予受理,申請人請留意截止時間並自行檢視確認資料完備。
(二)寄回電子郵件的主旨及附件(申請表和課程、教材資料)請依命名格式,以
利收件審查(範例:113-2○○課後社團申請表-王小明、113-2○○課後社團課程教材-王小明)。
開班申請相關表格每次都會修正微調,請勿沿用舊表格否則若有延誤或遺漏、責任自負。
(三)申請開班授課教師(即指導教師)請詳閱本計畫及附件一二三四,確認規劃
時間及課程與本計畫相符且能全程親自授課,如無法配合請勿申請。
六、繳交資料 (特別提醒:記得檢附課程、教材資料!)
(一) 本校教師:請填妥附件一、附件二、附件四,並以電子郵件寄回。
(二) 校外教師:請填妥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後以電子郵件寄回。
附件三含身分證正反面、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專長證明、玉山銀行存摺封面等。
附件四為教育局新增規定,請寄回附件四及課程教材電子檔(word、pdf、jpg等格式均可),紙本之
課程教材亦請拍照掃描或以電子檔呈現,不受理紙本、網站資料、網路連結、APP資料等。
(三)助理教師:規劃招生人數18人以上得增聘助理教師1位,若需要請檢附
兩份附件三(授課教師1份+助理教師1份),若未於開班申請時一併提出
進行資格審查,則後續不再受理助理教師申請。(指導教師和助理教師之
鐘點費合計為占所收費用百分之八十,助理教師鐘點費以同社團授課教師
鐘點費二分之一為支給上限)。
(四)提醒:開班資料經本校「課後社團推行委員會」審查決議後不再受理更改。
若申請鐘點費1200須加填附件三並於其他證明欄附佐證文件正反面,未檢附均以800核算。
七、相關配合
(一) 若學校辦理成果發表會或社團營隊展等相關活動,授課教師須配合參加
以呈現學生學習成果,並提高學生參加意願、豐富學生學習內涵。
(二)活動期間授課教師須遵守教師手冊規範並於課程結束後繳回「教師手冊」。
(內容包括:1.鐘點費申請單 2.上課點名單 3.滿意度調查表)。
提醒:配合新法令及會計室作業:「教材費申請」已改為發票開立日起一週內須立即交回活動組辦理核銷。
(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一年內)」依教育局102.5.27高市教健字第10233296700
號函辦理 (申辦參考網址https://www.npa.gov.tw/ch/app/folder/600)。
(四)開班申請表所附照片和證件請先拍照,再以插入圖片方式貼入Word中,
記得拖曳調整大小並將圖片進行壓縮以免檔案過大(如附件三說明)。
(五)配合教育局及會計室作業,申請前請先完成玉山銀行開戶(戶名須本人)。
(六)依教育局105.05.16號函規定:各校辦理學生課後社團,對於外聘教師應
予加保勞保。
八、注意事項
(一)經費收支:依105.5.16「高雄市國民小學辦理學童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
及本校106.6.28「學生課後社團暨寒暑假學生營隊推行委員會」決議。
(二)錄取規定:依據本校105.06.16「課後社團推行委員會」決議,社團報名
人數超過錄取名額時以舊生優先錄取,還有餘額再進行電腦抽籤。
(三)報名方式:報名表之「我要報名」欄位有「勾選、志願」和「舊生、新生」
選項,報名截止後若人數超過上限,經舊生優先及電腦抽籤後仍未錄取者、
及人數不足未開班者,則依報名表勾選順位安排至第二、三志願。
(四)開班申請、審查公告及相關訊息,均會依時程公告於學校首頁/校園公告/
學務公告,不再另行個別通知,請申請開班之授課教師留意學校首頁。
(五)為維護學生上課品質,本校不接受臨時更換授課教師,招生報名及開班後
若授課教師無法到校授課則取消開班,若學生已繳費則以退費方式辦理,
並將提報「課後社團暨寒暑假營隊推行委員會」列入拒絕開班名單。
(六)授課教師第一次上課前,請先至學務處活動組領取「教師手冊(資料夾)」,
非經學校同意不得更換上課時間與地點;授課教師如需請假應儘量於一週
前提出申請,待學校核准後再自行印發「書面通知單」給家長並告知學生,
以便家長能預先安排學生接送與活動(授課教師請假當次學生統一退費、
不補課、不調課、不順延,以避免學生時間無法配合及家長接送困擾)。
(七)授課教師應遵照本實施計畫,不得有體罰、推銷、額外收費及私下招生之
情形(不論是否收費)以維護學習品質,若無法配合或有言行失當情形,將
提報「課後社團暨寒暑假營隊推行委員會」,列入拒絕開班名單。
九、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學務主任: 校長:
高雄市鎮昌國小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課後社團
【附件一、開班申請表】
提醒:開班申請相關表格每次都會進行修正微調,請勿沿用以前舊表格,否則若有延誤或遺漏、責任自負。
社團名稱 | 不論校內外教師 均請貼入照片 | ||||||||
授課教師 | 本國籍/中文姓名:( ) □外國籍/英文姓名:( ) | ||||||||
證件編號 | 本國籍/身分證號:( ) □外國籍/居留證號:( ) | ||||||||
最高學歷 | 學校名稱:( ) 校院科系所:( )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通訊地址 | 市 區 里 鄰 | ||||||||
@ | |||||||||
聯絡電話 | 手機 (請填授課教師個人手機,重要聯繫用) | (家裡) | (公司) (公司的電話或手機,請填寫於此欄) | ||||||
特別提醒 | 依據教育局公文來函學校應「落實課程、教材審查」規定,請同時寄回附件四 及上課課程、教材之電子檔(word、pdf、jpg…等相關格式均可),紙本課程、教材亦 請先拍照掃描或以電子檔呈現,請一律以檔案寄回、不受理紙本、網站資料、網路 連結、APP資料等。 | ||||||||
課程教學 計畫 (依教育局規定 上課教材不得使用 簡體字版以維護 學生學習權益) | 次數 | 日期 | 課程進度 (請配合附件四之課程與教材資料) | 次數 | 日期 | 課程進度 (請配合附件四之課程與教材資料) | |||
1 | 月 日 | 8 | 月 日 | ||||||
2 | 月 日 | 9 | 月 日 | ||||||
3 | 月 日 | 10 | 月 日 | ||||||
4 | 月 日 | 11 | 月 日 | ||||||
5 | 月 日 | 12 | 月 日 | ||||||
6 | 月 日 | ||||||||
7 | 月 日 | ||||||||
提醒1:上課時間自114.03.10(一)至114.05.29(四)止,每週一次,不含六、日。 提醒2:配合教育局教室集中及學校教室規劃,使用班級教室社團週三16:00前不排課。 提醒3:請留意清明連假114.04.03-04及週休六、日均不排課。 |
◎開班申請採線上作業,請至鎮昌首頁/校園公告/學務公告下載表格,填妥後以電子郵件寄回指定信箱
(m9051713@gmail.com),逾期、資料不齊或內容不符者不予受理,申請人請留意截止時間並自行檢視
確認資料完備;寄回電子郵件(申請表及教材)之主旨及附件檔名請依統一格式,以加速收件及審查。
命名範例: 114-2○○課後社團申請表-王小明、114-2○○課後社團課程教材-王小明)。
高雄市鎮昌國小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課後社團
【附件二、經費規劃表】
社團名稱 | 授課教師 | ||
招生對象 | 對象:( ~ )年級,人數:( ~ )人 【是否包含幼兒園】 【教育局規定上限25人】 | ||
上課時間 | 1.活動期程:自114.3.10(一)至114.5.29(四)止,每週一次,每次最多2小時。 2.開班時段:每週一、二、四、五16:00-18:00;週三13:30-18:00。 提醒1:上課時間自114.3.10(一)至114.5.29(四)止,每週一次,不含六、日。 提醒2:配合教育局教室集中及學校教室規劃,使用班級教室社團週三16:00前不排課。 提醒3:請留意清明連假114.04.03-04及週休六、日均不排課。 | ||
每週_______,下午_____時_____分~_____時_____分 每次_______小時,共_____次,全學期共_______小時 | |||
學生收費 | 教材費( )元+學費( )元=合計每人收費( )元 | ||
▓依據105.5.16教育局新修正「高雄市國民小學辦理學童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 第九條 課後社團指導教師應優先遴聘校內具有專長教師擔任,如須外聘指導教師, 準用國民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進用辦法辦,其資格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專長之合格教師 (二)未具教師資格、有相關專長並持有證明者。 第十二條 學生收費原則 費用收取項目得包含教材及材料費、行政費、鐘點費。 行政費及鐘點費收取以鐘點費乘以服務總時數除以0.7再除以學生數為上限。 第十三條 經費支出處理原則
(依106.6.28本校「課後社團推行委員會」決議:鐘點費佔80%,行政費佔20%) 第十四條 經費退費處理原則 學生參加課後社團因個人因素中途退出應提出書面申請,退費標準如下: 報名後至實際上課前退出,退費70%,上課日起未逾全期1/3者,退費50%, 上課日起已逾全期1/3者,不予退費;教材及材料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 成品者則發給成品。 第十五條 依第九條聘任之教師鐘點費支領標準以每小時800元為上限。但具大專院校 教授、副教授、國家級專業教練者,每小時以1200元為上限。助理教師鐘點 費支領標準以教師鐘點費1/2為支給上限。 | |||
銀行帳戶 | 玉山銀行____分行、存摺帳號: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 (配合教育局及會計室作業,申請開班前授課教師請先完成玉山銀行開戶,戶名須本人) | ||
場地規劃 | □戶外,備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室內,備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身分註記 | □我是一般教師,鐘點費支領標準以每小時800元為上限 □我具備大專院校教授、副教授或國家級專業教練,鐘點費每小時1200元 (申請鐘點費1200元請於附件三其他證明欄中提出佐證文件正反面,如未檢附則均以800元核算) | ||
提醒事項 | 1.招生對象包含幼兒園至六年級,人數則依據教育局規定上限25人。 2.授課教師請考量授課品質、學生學習以及是否需增聘助理教師等因素, 並先行試算收支經費後,再訂定最適宜之招生人數及收費金額。 |
高雄市鎮昌國小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課後社團
【附件三、切結書及佐證資料】
◎若需增聘助理教師,請一併提出兩份附件三資料 (授課教師1份+助理教師1份),逾期不予受理。
~ 切 結 書 ~ 姓名:______,申請 開設________社團、 □擔任________社團助理 本人確認以下資料均與正本相符,若有不實提供或塗改願負相關法律責任,學校亦 將提報「課後社團暨寒暑假營隊推行委員會」取消開班資格、列入拒絕開班名單。 | |
身分證正面 | 身分證反面 |
(證件請先拍照後插入此欄) | (證件請先拍照後插入此欄)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 開課專長證明 |
(證件請先拍照後插入此欄) (請檢附一年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 (證件請先拍照後插入此欄) (請提供與本次開班授課內容相關之證明) |
玉山銀行存摺封面 | 其他證明(若無則免) |
(存摺封面請先拍照後插入此欄) (配合教育局及會計室作業,申請開班前 授課教師請先完成玉山銀行開戶,戶名須本人) | (例:國家級教練證明正反面) (不論校內外教師,申請鐘點費1200元 請提出佐證文件正反面,未檢附則以800元核算) |
說明:為避免mail附件檔案過大,照片插入Word後請點選照片兩下>再按左上方壓縮圖片>選擇解析度200dpi
高雄市鎮昌國小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課後社團
【附件四、課程、教材資料】
說明:
一、依據112.08.04教育局高市教中字第11235537400號函,各校辦理課後社團
應落實課程、教材之審查機制,並留意課後社團未使用簡體字教材,以維護
學生學習權益。
二、請授課教師於申請開班時同時附上本附件四及課程教材電子檔,本校於召開
「課後社團暨寒暑假營隊推行委員會」進行開班審查時將會一併列入會議之
議程,特別提醒:開班申請截止前未繳交者、不予受理開班申請。
三、本附件四為新增項目,申請開班時記得同時寄回本附件四及教材資料電子檔
(word、pdf、jpg等相關格式均可),紙本教材請先行拍照、掃描存檔,申請
開班資料請以mail寄回,不受理紙本、網站資料、網路連結、APP資料。
社團名稱 | |
授課教師 | |
教材繳交 | 我知道申請開班時需檢附:1.附件四 及 2.課程、教材資料電子檔。 |
提醒事項 | 1.不論校內外授課教師均須寄回附件四及課程、教材電子檔資料。 2.寄回之電子郵件主旨及附件檔名請依統一格式命名,以加速收件。 (範例:114-2○○課後社團申請表-王小明、114-2○○課後社團課程教材-王小明) |
自我檢核 (2個檔案) | 貼心提醒:若已備齊資料請打勾 □我已填妥第1個檔案「開班申請表」,會以mail寄回。 □我已備妥第2個檔案「課程、教材電子檔」,會以mail寄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