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鎮昌國小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課後社團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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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鎮昌國小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課後社團實施計畫


一、依據

()105.05.16新修正「高雄市國民小學辦理學童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

()105.07.15教育局「辦理高雄市國民小學辦理學童課後社團FAQ規定」

()106.06.28本校「學生課後社團暨寒暑假學生營隊推行委員會」決議

()112.08.04教育局高市教中字第11235537400函「落實課程、教材審查」

二、目的

()提供學生課後藝能學習的機會,期望開展學生多元智慧與能力。

()培養學生藝文技藝與休閒興趣,進而陶冶學生健全的身心發展。

()運用學校現有軟硬體設施場館,協助拓展學生學習視野與內涵。

三、活動對象

本校幼兒園及一~六年級學生

四、辦理時程

()開班申請:114.01.01()114.01.10()中午1200

()審查公告:114.01.15()16:00公告於學校首頁/校園公告/學務公告。

()學生報名:114.02.12()114.02.18()中午1200止。

()家長繳費:114.02.21()114.02.25()便利商店或網路繳費。

()活動時間:114.03.10()114.05.29()每週一次,不含六、日。

五、開班申請

()開班申請採線上作業,先至鎮昌首頁/校園公告/學務公告下載表格

再以電子郵件寄回指定信箱(m9051713@gmail.com),逾期、資料不齊全或

內容不符者不予受理,申請人請留意截止時間並自行檢視確認資料完備。

()寄回電子郵件的主旨附件(申請表和課程、教材資料)請依命名格式,以

利收件審查(範例:113-2○○課後社團申請表-王小明、113-2○○課後社團課程教材-王小明)

開班申請相關表格每次都會修正微調,請勿沿用舊表格否則若有延誤或遺漏、責任自負。

()申請開班授課教師(即指導教師)請詳閱本計畫及附件一二三四,確認規劃

時間及課程與本計畫相符且能全程親自授課,無法配合請勿申請

六、繳交資料 (特別提醒:記得檢附課程、教材資料)

() 本校教師:請填妥附件一、附件二、附件四,並以電子郵件寄回。

() 校外教師:請填妥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後以電子郵件寄回。

附件三含身分證正反面、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專長證明、玉山銀行存摺封面等。

附件四為教育局新增規定,請寄回附件四及課程教材電子檔(wordpdfjpg等格式均可),紙本之

課程教材亦請拍照掃描或以電子檔呈現不受理紙本、網站資料、網路連結、APP資料等

()助理教師:規劃招生人數18人以上得增聘助理教師1位,若需要請檢附

兩份附件三(授課教師1+助理教師1),若未於開班申請時一併提出

進行資格審查,則後續不再受理助理教師申請。(指導教師和助理教師

鐘點費合計占所收費用百分之八十助理教師鐘點費以同社團授課教師

鐘點費二分之一為支給上限)

()提醒:開班資料經本校「課後社團推行委員會」審查決議後不再受理更改。

若申請鐘點費1200須加填附件三並於其他證明欄附佐證文件正反面,未檢附均以800核算。

七、相關配合

() 若學校辦理成果發表會社團營隊展等相關活動,授課教師須配合參加

以呈現學生學習成果,並提高學生參加意願、豐富學生學習內涵。

()活動期間授課教師須遵守教師手冊規範並於課程結束後繳回「教師手冊」。

(內容包括:1.鐘點費申請單 2.上課點名單 3.滿意度調查表)

提醒:配合新法令及會計室作業:「教材費申請」已改為發票開立日起一週內須立即交回活動組辦理核銷。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一年內)」依教育局102.5.27高市教健字第10233296700

號函辦理 (申辦參考網址https://www.npa.gov.tw/ch/app/folder/600)

()開班申請表所附照片和證件請先拍照,再以插入圖片方式貼入Word中,

記得拖曳調整大小並將圖片進行壓縮以免檔案過大(如附件三說明)

()配合教育局及會計室作業,申請前請先完成玉山銀行開戶(戶名須本人)

()依教育局105.05.16號函規定:各校辦理學生課後社團,對於外聘教師應

予加保勞保。

八、注意事項

()經費收支:依105.5.16「高雄市國民小學辦理學童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

及本校106.6.28「學生課後社團暨寒暑假學生營隊推行委員會」決議。

()錄取規定:依據本校105.06.16「課後社團推行委員會」決議,社團報名

人數超過錄取名額時以舊生優先錄取,還有餘額再進行電腦抽籤。

()報名方式:報名表之「我要報名」欄位有「勾選、志願」和「舊生、新生」

選項,報名截止後若人數超過上限,經舊生優先及電腦抽籤後仍未錄取者、

及人數不足未開班者,則依報名表勾選順位安排至第二、三志願。

()開班申請、審查公告及相關訊息,均會依時程公告於學校首頁/校園公告/

學務公告,不再另行個別通知,請申請開班之授課教師留意學校首頁。

()為維護學生上課品質,本校不接受臨時更換授課教師,招生報名及開班後

若授課教師無法到校授課則取消開班,若學生已繳費則以退費方式辦理,

並將提報「課後社團暨寒暑假營隊推行委員會」列入拒絕開班名單

()授課教師第一次上課前,請先至學務處活動組領取「教師手冊(資料夾)」,

非經學校同意不得更換上課時間與地點;授課教師如需請假應儘量於一週

前提出申請,待學校核准後再自行印發「書面通知單」給家長並告知學生,

以便家長能預先安排學生接送與活動(授課教師請假當次學生統一退費

不補課、不調課、不順延,以避免學生時間無法配合及家長接送困擾)

()授課教師應遵照本實施計畫,不得有體罰、推銷、額外收費及私下招生之

情形(不論是否收費)以維護學習品質,若無法配合或有言行失當情形,將

提報「課後社團暨寒暑假營隊推行委員會」,列入拒絕開班名單。

九、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學務主任: 校長:


高雄市鎮昌國小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課後社團

【附件一、開班申請表】

提醒:開班申請相關表格每次都會進行修正微調,請勿沿用以前舊表格,否則若有延誤或遺漏、責任自負。

社團名稱


不論校內外教師

均請貼入照片

授課教師

本國籍/中文姓名:( )

外國籍/英文姓名:( )

證件編號

本國籍/身分證號:( )

外國籍/居留證號:( )

最高學歷

學校名稱:( )

校院科系所:(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通訊地址

市 區 里 鄰

E-mail

聯絡電話

手機

(請填授課教師個人手機,重要聯繫用)

(家裡)

(公司)

(公司的電話或手機,請填寫於此欄)

特別提醒

依據教育局公文來函學校應「落實課程、教材審查」規定,請同時寄回附件四

及上課課程、教材之電子檔(wordpdfjpg等相關格式均可),紙本課程、教材亦

請先拍照掃描或以電子檔呈現,請一律以檔案寄回、不受理紙本、網站資料、網路

連結、APP資料等

課程教學

計畫

(依教育局規定

上課教材不得使用

簡體字版以維護

學生學習權益)

次數

日期

課程進度

(請配合附件四之課程與教材資料)

次數

日期

課程進度

(請配合附件四之課程與教材資料)

1

月 日


8

月 日


2

月 日


9

月 日


3

月 日


10

月 日


4

月 日


11

月 日


5

月 日


12

月 日


6

月 日





7

月 日





提醒1:上課時間自114.03.10()114.05.29()止,每週一次,不含六、日。

提醒2:配合教育局教室集中及學校教室規劃,使用班級教室社團週三16:00前不排課。

提醒3:請留意清明連假114.04.03-04及週休六、日均不排課。

開班申請採線上作業,鎮昌首頁/校園公告/學務公告下載表格,填妥後以電子郵件寄回指定信箱

(m9051713@gmail.com),逾期、資料不齊或內容不符者不予受理,申請人請留意截止時間並自行檢視

確認資料完備;寄回電子郵件(申請表及教材)主旨附件檔名請依統一格式,以加速收件及審查。

命名範例: 114-2○○課後社團申請表-王小明、114-2○○課後社團課程教材-王小明)

高雄市鎮昌國小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課後社團

【附件二、經費規劃表】

社團名稱


授課教師


招生對象

對象:( )年級,人數:( )

【是否包含幼兒園】 【教育局規定上限25人】

上課時間

1.活動期程:自114.3.10()114.5.29()止,每週一次,每次最多2小時。

2.開班時段:每週一、二、四、五16:00-18:00;週三13:30-18:00

提醒1:上課時間自114.3.10()114.5.29()止,每週一次,不含六、日。

提醒2:配合教育局教室集中及學校教室規劃,使用班級教室社團週三16:00前不排課。

提醒3:請留意清明連假114.04.03-04及週休六、日均不排課。


每週_______,下午__________分~__________

每次_______小時,共_____次,全學期共_______小時

學生收費

教材費( )元+學費( )元=合計每人收費( )


依據105.5.16教育局新修正「高雄市國民小學辦理學童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

第九條 課後社團指導教師應優先遴聘校內具有專長教師擔任,如須外聘指導教師,

準用國民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進用辦法辦,其資格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具有專長之合格教師 ()未具教師資格、有相關專長並持有證明者。

第十二條 學生收費原則

費用收取項目得包含教材及材料費、行政費、鐘點費。

行政費及鐘點費收取以鐘點費乘以服務總時數除以0.7再除以學生數為上限。

第十三條 經費支出處理原則

鐘點費及行政費合計結果,教師鐘點費至少佔70%,行政費不得超過30%

(106.6.28本校課後社團推行委員會決議鐘點費佔80%行政費佔20%)

第十四條 經費退費處理原則

學生參加課後社團因個人因素中途退出應提出書面申請,退費標準如下:

報名後至實際上課前退出,退費70%,上課日起未逾全期1/3者,退費50%

上課日起已逾全期1/3者,不予退費;教材及材料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

成品者則發給成品。

第十五條 依第九條聘任之教師鐘點費支領標準以每小時800元為上限。但具大專院校

教授、副教授、國家級專業教練者,每小時以1200元為上限。助理教師鐘點

費支領標準以教師鐘點費1/2為支給上限。

銀行帳戶

玉山銀行____分行、存摺帳號: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

(配合教育局及會計室作業,申請開班前授課教師請先完成玉山銀行開戶,戶名須本人)

場地規劃

戶外,備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室內,備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分註記

我是一般教師,鐘點費支領標準以每小時800元為上限

我具備大專院校教授、副教授或國家級專業教練,鐘點費每小時1200

(申請鐘點費1200元請於附件三其他證明欄中提出佐證文件正反面,如未檢附則均以800元核算)

提醒事項

1.招生對象包含幼兒園至六年級,人數則依據教育局規定上限25人。

2.授課教師請考量授課品質、學生學習以及是否需增聘助理教師等因素,

並先行試算收支經費後,再訂定最適宜之招生人數及收費金額。

高雄市鎮昌國小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課後社團

【附件三、切結書及佐證資料】

若需增聘助理教師,請一併提出兩份附件三資料 (授課教師1+助理教師1),逾期不予受理。

~ 切 結 書 ~

姓名:______,申請 開設________社團、 擔任________社團助理

本人確認以下資料均與正本相符,若有不實提供或塗改願負相關法律責任,學校亦

將提報「課後社團暨寒暑假營隊推行委員會」取消開班資格、列入拒絕開班名單。

身分證正面

身分證反面

(證件請先拍照後插入此欄)

(證件請先拍照後插入此欄)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開課專長證明

(證件請先拍照後插入此欄)

(請檢附一年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證件請先拍照後插入此欄)

(請提供與本次開班授課內容相關之證明)

玉山銀行存摺封面

其他證明(若無則免)

(存摺封面請先拍照後插入此欄)

(配合教育局及會計室作業,申請開班前

授課教師請先完成玉山銀行開戶,戶名須本人)

(例:國家級教練證明正反面)

(不論校內外教師,申請鐘點費1200

請提出佐證文件正反面,未檢附則以800元核算)

說明:為避免mail附件檔案過大,照片插入Word後請點選照片兩下>再按左上方壓縮圖片>選擇解析度200dpi


高雄市鎮昌國小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課後社團

【附件四、課程、教材資料】


說明:

一、依據112.08.04教育局高市教中字第11235537400函,各校辦理課後社團

應落實課程、教材之審查機制,並留意課後社團未使用簡體字教材,以維護

學生學習權益。

二、請授課教師於申請開班時同時附上本附件四及課程教材電子檔,本校於召開

「課後社團暨寒暑假營隊推行委員會」進行開班審查時將會一併列入會議之

議程,特別提醒:開班申請截止前未繳交者、不予受理開班申請。

三、本附件四為新增項目,申請開班時記得同時寄回本附件四及教材資料電子檔

(wordpdfjpg等相關格式均可),紙本教材請先行拍照、掃描存檔,申請

開班資料請以mail寄回,不受理紙本、網站資料、網路連結、APP資料



社團名稱


授課教師


教材繳交

我知道申請開班時需檢附:1.附件四2.課程、教材資料電子檔

提醒事項

1.不論校內外授課教師均須寄回附件四及課程、教材電子檔資料。

2.寄回之電子郵件主旨及附件檔名請依統一格式命名,以加速收件。

(範例:114-2○○課後社團申請表-王小明、114-2○○課後社團課程教材-王小明)

自我檢核

(2個檔案)

貼心提醒:若已備齊資料請打勾

我已填妥第1個檔案「開班申請表」,會以mail寄回。

我已備妥第2個檔案「課程、教材電子檔」,會以mail寄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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