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身分 | 一般人民 | |
辦理費用 | 1,700 元 | |
工作天數 | 7 個工作天 | |
效期 | 5 年 | |
申請簽證所需資料 |
| 六個月內白底近照:頭頂到下巴3.2~3.6公分(規格同護照)。不可露齒、要露眉露耳(不可佩戴耳環),不可佩帶任何飾品,強烈建議不要配戴眼鏡、不穿高領。照片背面簽名。詳情照片規格參閱申請簽證注意事項。 |
| 影本須清晰可見,不可模糊,使用原件1:1比例。 | |
| 6個月以上效期。 | |
| 未滿16足歲申請人須附上。 | |
| 未滿14足歲未辦理身分證者、改名需付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國外出生者,記事欄位不可省略。(一人需一份戶謄正本(現戶全戶),不可用戶口名簿或墊子戶謄代替)。 | |
| 有效期的台胞或台胞卡需附上。 | |
| 請寫在照片背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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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簽證注意事項 |
# 工作天只分為7天普通件及四天急件2種,大陸及台灣放假日以及星期六、日都不算工作日,送件後不得抽急件也不得臨時撤件,如果因為申請資料不齊全或不符規定產生的退件,則於補齊資料後需重新計算工作天數。 # 若有退補件通知,方可選擇補件或撤件,撤件收費300元。 # 若持外站發放的護照(發照機關為國外),必須更換為晶片護照才可辨理台胞卡。 | |
撤件費用 | 依情況。 | |
撤件說明 | 資料不齊或不符申請資格人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