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 國內交換生 校際選課申請單
學年度 第 學期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學號: 姓名: 聯絡電話: 系所: 年級: | |||||
開課學校: | |||||
開課系所 | 科目名稱 | 學 分 數 | 科目屬性 | 中正大學 學生所屬系所(或主管單位)主管簽章 | 繳費狀況 |
中文(必填): 英文(必填): | □必修 □選修 □通識 □教育學程 □研究生修習大學部課程 | □同意採計學分 □不同意採計學分 | □繳費 □不需繳費 | ||
中文(必填): 英文(必填): | □必修 □選修 □通識 □教育學程 □研究生修習大學部課程 | □同意採計學分 □不同意採計學分 | □繳費 □不需繳費 | ||
中文(必填): 英文(必填): | □必修 □選修 □通識 □教育學程 □研究生修習大學部課程 | □同意採計學分 □不同意採計學分 | □繳費 □不需繳費 | ||
中文(必填): 英文(必填): | □必修 □選修 □通識 □教育學程 □研究生修習大學部課程 | □同意採計學分 □不同意採計學分 | □繳費 □不需繳費 | ||
注意事項(請詳閱並確實依程序辦理): 1.選課申請單填妥後須先送經所屬系(所)(通識課程須經通識中心主任,教育學程須經師培中心主任)同意、簽章再送教務處教學組核章。 ※為免爭議,請同學注意所修課程,系所是否同意列入畢業學分。 2.於開課學校開放校際選課時間內依該校流程完成校際選課事宜。 3.經相關單位審核辦理完成後,務請於交換學校選課結束後一週內將 (1)本表單(國內交換生校際選課單)正本1份、(2)交換學校之選課結果單1份,送回本校教學組始完成選課程序,未完成程序者,視同未完成選課,成績不予登錄。 (如須另保留影本,請先自行影印) |
開課學校核定:(視開課學校行政程序是否為必須)
任課教師簽章 | 開課系所主管簽章 | 教務處 | 出納組 |
繳交學分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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