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高雄市國小英語朗讀比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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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4年國民小學英語朗讀比賽活動計畫


  1. 依據:「前瞻基礎建設─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2030雙語政策計畫」、「教

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

貳、目的:

    1. 透過競賽活動提供學生多元展能的舞臺,培養上臺發表的自信,進而激發孩子學習英語之動機,提高英語學習之樂趣。

    2. 比賽文本結合本市特有山、河、海、市等文化特色,深化學生對在地文化的認同與了解。

    3. 藉由朗讀比賽模式,強化學生英語閱讀理解與口語表達,提升學生運用英語文的能力

  1.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2.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英語教育資源中心(下稱英資中心)

  3. 承辦單位:高雄市美濃區福安國小、高雄市三民區河堤國小、高雄市橋 頭區仕隆國小、高雄市苓雅區成功國小、高雄市立鼎金國中。

  4. 參加對象:高雄市公立國民小學五年級至六年級學生,每校至多一名代表參加;建議各校辦理校內初選,遴選學生代表參加。

柒、報名方式:

    1. 請參賽學校於114117(星期五)下午4時前至Google報名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wMvrutw6Lrz6Tqmu9)完成網路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2. 報名資料:學生著作及肖像權同意書紙本(附件二)簽章完畢後掃描成PDF檔,檔名「A/B/C/D_○○國小」,一併上傳至報名表單。

    3. 1141110(星期一)下午5時前公告報名資料,倘有誤植請於1141112(星期三)中午12時前將變更內容寄至[email protected](主旨:校名-國小英語朗讀比賽更正事宜)更正,逾時以公告為準,並無異議。

    4. 參賽學生之指導老師至多兩名。

    5. 已完成報名程序之參賽選手,倘因故轉學至他校,則喪失代表原參賽學校參賽之權利,所遺參賽缺額,由原學校於領隊會議辦理遞補。

  1. 領隊會議:

    1. 領隊會議時間:1141126(星期三)下午2時於線上會議室(https://meet.google.com/cke-knxz-srh)決定參賽序號及競賽流程說明各校須於當下確認競賽順序,事後不得有異議

    2. 如各校有比賽相關問題,請於領隊會議(屆時將提供回饋表單予與會人員填報)結束前提供予本市英資中心彙整,於賽前一週將處理方式公告至英語教育資源中心網站上,不另行函文,請各校逕行查詢。

    3. 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出席領隊會議之人員公假登記,課務自理。

  2. 競賽說明:

    1. 比賽採分區報名方式,各校所屬行政分區請詳附則一

    2. 本次比賽分初賽、決賽兩梯次辦理,初賽各區錄取成績達特優者進入決賽,成績不列入決賽計算。

      1. 初賽時間:1141210(星期三):初賽地點包含美濃區福安國小、三民區河堤國小、橋頭區仕隆國小、苓雅區成功國小

      2. 決賽時間:115110(星期六),決賽地點:市立鼎金國中(807高雄市三民區鼎山街445)

    3. 比賽題目及範圍:比賽文章於賽前公布至高雄市英資中心網站(網址:https://english.tgp.kh.edu.tw/),不另發函通知,請各校留意上網查閱。初賽3篇篇目,決賽3篇篇目。

    4. 比賽相關事項時程表請詳附則二。

    5. 初賽各區比賽順序及比賽預計時間表於1141124(星期一)下午5時前公布於英資中心網站,不另行發文通知。決賽名單及比賽順序將另行公告。

  3. 比賽辦法及評分標準

    1. 請參賽學校依比賽流程及說明完成報到。比賽流程請參考競賽秩序冊,於1141124(星期一)公告至英資中心網站

    2. 競賽方式:

      1. 比賽當天參賽者依參賽序號,於賽前9分鐘現場抽選朗讀比賽題目。

      2. 比賽時,依參賽序號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3. 比賽時間:每人限時4分鐘,選手站定位即開始計時,時間到時響鈴一次,參賽者應立即下臺並交回文稿,不得繼續朗讀。

      4. 計時方式:參賽者一開口即計時,如超過1分鐘未開始,以棄權論。

      5. 每位參賽者上臺時應先表明參賽序號及題目號,但不得表明代表之學校及姓名,違者其競賽成績以零分計算。

      6. 為求公平原則,參賽者應穿著不含中英文校名、校徽標示、姓名或可供辨識身分之服裝入場,違者其競賽成績以零分計算。

    3. 評分標準:本次比賽評分標準與各項評分指標百分比如下:

      1. 語音(發音與流暢度)45%

      2. 聲情(語調)45%

      3. 臺風(儀容、態度與表情)10%

  4. 獎勵

    1. 初賽:

      1. 平均成績達90分以上為特優,錄取作為參與決賽代表,頒給指導老師與參賽學生獎狀各乙紙,指導老師每人嘉獎1次。

      2. 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為優等,頒給指導老師與參賽學生獎狀各乙紙,指導老師每人嘉獎1次。

      3. 平均成績達70分以上為甲等,頒給指導老師與參賽學生獎狀各乙紙。

      4. 平均成績達69分以下為佳作,頒給指導老師與參賽學生獎狀各乙紙。

二、決賽:

      1. 決賽擇優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其餘依評分結果列優勝獎6人,如未達評選標準時得予從缺。優勝獎同分者將增額錄取。

      2. 獲獎者頒給指導老師與參賽學生獎狀各乙紙,指導學生決賽獲前三名之教師由所屬學校依權責核予嘉獎2次,優勝獎嘉獎1次。

      3. 辦理本活動之主辦及承辦學校相關工作人員,逕依「高雄市立各級

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工獎懲案件處理要點暨該要點獎懲標準補充規

定」辦理。

  1. 參賽注意事項

    1. 競賽辦理期間,實施計畫、報名資訊、英語朗讀題目、競賽秩序冊、成績結果等各項重要訊息均公告於英資中心網站(網址:https://english.tgp.kh.edu.tw/),不另行發文通知,請各校留意上網查閱,並轉知參賽學生

    2. 參賽選手報到時應攜帶附有照片之證明文件:健保卡及就讀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書(附件一),非上述列舉之證件均視為未帶證件,身分若有疑義時得先准予參賽,由大會工作人員拍照以備後續查驗。未帶證件者須於115112(星期一)下午5時前完成補件(請掃描寄至[email protected]),逾時補件則取消競賽資格。

    3. 抽題後由承辦學校現場準備選手應賽物品(包含鉛筆、橡皮擦),參賽學生不得攜帶任何資料(包含電子字典、智慧手錶、手機等3C電子產品)進入比賽預備區,違者扣均一標準分數2分。

    4. 請參賽者配合維持場地清潔與寧靜,比賽會場內應保持肅靜,不得與其他競賽員交談,以免影響他人演出;違者扣均一標準分數1分。

    5. 初賽比賽時除工作人員與在台上參賽之學校人員外,由承辦學校提供該參賽學校人員至多3(含指導教師、帶隊教師及家長)觀眾證進入休息區等候;比賽會場及比賽預備區不對外開放,以免干擾比賽進行。

    6. 決賽競賽期間不開放家長及指導教師進入比賽會場及預備區,請於一樓穿堂休息等待。

    7. 競賽學校車位有限,敬請師長與家長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如需停車請參考比賽場地附近車位。

    8. 競賽當日若遇天災或疫情等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有權修正比賽相關辦法。若比賽之前因災情嚴重交通無法通行,致使學校無法參賽,應向主辦單位報備,視情況調整競賽日期。

    9. 有關獎狀換發僅限主辦單位誤植獎狀姓名,115121()中午12時後更換教師及學生姓名者不予換發,請學校確實核對指導教師及參賽學生姓名。

    10. 主辦單位有權現場錄製比賽實況錄音、錄影,影片以作為推廣教材及存檔之用:

      1. 主辦單位為辦理教學之需要得選定各區表現優異學校之演出節目,製作非營利性質之欣賞教學影音資料。

      2. 凡報名參加本項比賽即視同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編輯、製作欣賞教學影音資料。

    11. 初賽結果於1141211(星期四)下午5時前公布於英資中心網站;決賽結果於115113(星期二)下午5時前公布於英資中心網站。

    12. 差勤管理:

()初賽:請學校本權責核予比賽當日出席人員及帶隊教師公()假登記,課務自理。

()決賽:請學校本權責核予比賽當日出席人員及帶隊教師公()假登記,課務自理。決賽辦理日期適逢例假日,請學校依據「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出勤差假管理要點」辦理補假事宜,並請於法定期間內補休完畢。

()主辦單位及承辦學校工作人員於比賽期間請核予公()假登記。另決賽辦理日期適逢例假日,請學校依據「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出勤差假管理要點」辦理補假事宜,並請於法定期間內補休完畢。

()相關差旅費由各學校經費支應。

壹拾參、預期成效

    1. 提升學生英語語音、語調及語速的應用,強化閱讀理解能力及口語表達能力,並能將學習成果展現於競賽舞台上。

    2. 學生在準備過程中增進對家鄉自然與人文特色的知識,深化文化認同,並能在英語學習的同時達到多元文化素養的培養

    3. 活化英語課程與教學,在擴展世界視野同時推動在地文化認同,豐富多元化教學活動。

  1. 經費: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教育局經費補助。

壹拾伍、本案經教育局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則一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4年國民小學英語朗讀比賽活動

行政分區表

  1. 參賽學校依以下學校分區報名,各行政區分區名單如下:

比賽分區

行政區

校數

總校數

比賽分區

行政區

校數

總校數

A


田寮區

2

52

C


大社區

3

59

旗山區

6

楠梓區

9

美濃區

9

梓官區

2

內門區

5

橋頭區

5

杉林區

5

燕巢區

6

六龜區

6

岡山區

8

甲仙區

2

彌陀區

3

茂林區

2

永安區

3

桃源區

5

路竹區

8

那瑪夏區

2

阿蓮區

3

大樹區

8

茄萣區

4

B


仁武區

6

65

湖內區

5

左營區

12

D

苓雅區

8

62

三民區

14

林園區

6

鼓山區

7

小港區

13

前金區

2

大寮區

10

鹽埕區

3

鳳山區

22

新興區

4

旗津區

3

鳥松區

3



前鎮區

14



今年比賽分區有調整,請大樹區、鳥松區、前鎮區及苓雅區之參賽學校留意。

  1. 倘若該區報名隊伍數量眾多,視情況需求,主辦單位有權調整參賽學校比賽區域。




附則二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4年國民小學英語朗讀比賽活動

相關事項時程表

事項

日期

說明

備註

1

初賽報名

114

117()

下午4時前

請各校至Google表單填寫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wMvrutw6Lrz6Tqmu9)

無須紙本報名

2

資料上傳

於線上報名時上傳「在學證明書」及「學生著作及肖像權授權書」PDF掃描檔,逾期恕不受理。

附件一

附件二

3

更動報名資料

114

1112()

中午12時前

若有變更指導人員、選手名單之需求,請將變更內容寄至英資中心趙小姐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逾期恕不受理


4

各區比賽時間及順序

114

1124()

下午5時前

各區比賽順序由電腦隨機排序,比賽順序公布於高雄市英語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不另函文通知

5

初賽競賽資訊冊及比賽場地資訊

初賽競賽資訊冊及各區比賽場地資訊(比賽會場示意圖、報到處、比賽人員進出動線、停車資訊等),公告於高雄市英語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不另函文通知

6

領隊會議

114

1126()

下午2

會議前20分鐘開放與會者進入線上會議室(https://meet.google.com/cke-knxz-srh),會議結束後內容將公告至高雄市英語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不另函文通知

7

更換初賽順序

114

122()

中午12時前

若各校有不可抗力之因素需更換初賽順序,請自行找尋他校更換,兩校需簽署更換同意書pdf寄送至[email protected]英資中心趙小姐。

附件三

8

決賽報名

114

1219()

下午4時前

符合決賽參賽資格學生請至Google表單填寫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Hy7x3aqykV4wVNce9),預期恕不受理。

無須紙本報名

9

決賽比賽時間及順序

115

15()

下午5時前

各區決賽比賽順序由電腦隨機排序,決賽比賽順序公布於高雄市英語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不另函文通知

10

決賽競賽資訊冊及比賽場地資訊

決賽競賽資訊冊及比賽場地資訊(比賽會場示意圖、報到處、比賽人員進出動線、停車資訊等),公告於高雄市英語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不另函文通知

11

成績結果公告

初賽1141211()、決賽115113()

下午5時前

比賽結果及各區評審總評將公布於本市英語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附件一

高雄市○○國民小學

在學證明書



查學生 ○○○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生

茲證明該生114學年度第1學期

為本校○年級在學學生,

實屬無訛,特此證明。














此證

高雄市○○國民小學 校長




中華民國 114 年 月 日

附件二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4年國民小學英語朗讀比賽活動

學生著作及肖像權授權同意書

立同意書人­(法定代理人),茲同意並授權拍攝者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英語教育資源中心114年高雄市國民小學英語朗讀比賽活動中,拍攝、修飾、使用、公開展示本人子女之肖像,由拍攝者使用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及高雄市英語教育資源中心辦理之活動與相關成果、公開之媒體等露出呈現上使用。有關肖像使用權參閱下列事項:

  1. 謹遵守肖像內容以參加活動為主,不涉及學生私人領域。

  2. 謹遵守肖像做為教學、學術研究或出版之使用,非其他用途。

  3. 已事前徵求家長同意,事後不再另行通知。

  4. 本同意書於簽署完成後開始生效。


因學生為未成年人,需要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敬請貴家長請惠允考量授權。


本人同意上述著作(內含上述授權之肖像),該拍攝者就該攝影著作享有完整之著作權。


此致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英語教育資源中心


立同意書人

學生姓名:

法定代理人: (簽章) 與學生關係:




中華民國114年 月 日


附件三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4年國民小學英語朗讀比賽活動

更換初賽比賽順序同意書

本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小參加114______日____區英語朗讀比賽初賽,原定比賽順位第___號,但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更換比賽時程。

經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小(他校名)協調後,確定更換初賽比賽順序。


請填寫協調後比賽時間:

申請學校:

原比賽順序:

更換後比賽順序:

申請人姓名與聯絡電話:

申請人核章:

申請學校校長核章


協調學校:

原比賽順序:

更換後比賽順序:

負責人姓名與聯絡電話:

負責人核章:

協調校校長核章

經雙方協調同意後,對於更換初賽比賽順序之結果不得有異議。


申請日期:中華民國114年 月 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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