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製造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內容參考例★
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目錄
總則
事業之安全衛生管理及各級之權責
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維護及檢查
工
作安全與衛生標準
一般安全守則
電氣安全守則
物料儲存搬運安全守則
機械修護安全守則
成型機安全工作守則
銑床安全守則
車床安全守則
衝壓機械安全守則
鑽床安全守則
剪床安全守則
空壓機安全守則
起
請依據公司內人員、機械設備等做適當之增修、刪減,以符合需求。
電焊作業安全守則
氣焊作業安全守則
有機溶劑作業安全衛生守則
侷限空間作業安全衛生守則
熱媒鍋爐作業安全守則
瓦斯鋼瓶作業安全守則
高壓(乙炔)鋼瓶作業安全守則
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安全守則
貨車裝載行駛安全守則
堆高機作業安全守則
教育及訓練
健康指導及管理措施
急救與搶救
急救守則
消防安全守則
交通安全守則
防護設備之準備、維持與使用
事故通報與報告
拾、附則
壹、總則(參考例)
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工作者安全與健康,特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四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條規定訂定本守則。
本守則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
本公司安全衛生政策:
愛惜生命,關懷健康。
以環境設備安全第一為前提,以先知先制防患未然為優先。
安全衛生活動,人人參與;追求安全健康,永無止境。
本公司安全衛生目標:
防止一切職業災害,保障工作者安全與健康。
安全衛生要做到設備安全化、作業標準化、身心健康化。
徹底防止人為失誤,落實自護、互護、監護三大工作。
推行人性管理,建立安全、舒適、有朝氣的安全衛生習慣及優質之勞動文化。
全體員工應確實遵守本守則,如有違反,應從嚴議處,其直接主管應經常輔導,查核屬員遵行情形。
全體員工,應就本身工作範圍,負安全衛生之責任,並隨時相互提醒,避免因疏失造成事故。
員工如發現安全衛生缺失或困難,應提列建議或申訴。
員工未遵守本守則各項規定時,得依法報請主管機關,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六條之規定處理,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下罰鍰。
員工經常應熟悉本守則之各項規定,並遵守勵行,以維護身體之安全與健康,促進美滿幸福的生活。
各級幹部及基層主辦(含領班及監督人員),應就各自職掌範圍擔負有關安全衛生管理事項及執行安全衛生自動檢查。
總經理室負責安全衛生計劃、建議督導、抽查、追蹤、與考核事項。
各級幹部負責安全衛生事項之執行、檢查、監督、保養、維護、購置、安裝與使用等事項,以及不良設備改善建議執行追蹤。
各主辦人員應切實負責執行各項安全衛生檢查事項,依規定項目健康檢查,不得有虛假偽報之行為。
全體員工應視工作安全衛生為日常工作的一部份,時刻不能忘;維護工作安全衛生乃為大家的責任,亦是每一個人的責任。
遇有發生失能傷害、輕傷及非傷害財物損失,不論其大小,皆應由發生主辦之主管提出書面調查報告。如有隱匿事實不報致發生糾紛時,由其直接主管及部門主管負全部責任。
每位員工無論其職位或職務性質為何,皆應負起在其監督下之區及各階層屬員之安全衛生責任,並在其職權範圍之內盡其所能防止意外,隨時糾正不安全行為與工作方法,並改善不安全之工作環境。
本守則僅係安全衛生應行注意之概略事項,全體員工應有舉一反三之作用,本守則未列入事項或詳細情形,請參考其他有關資料。
本守則之內容如認為不適當,或有需增訂、修改時,得隨時提供有關部門參考,修改增訂。
本守則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公布之職業安全衛生法令相抵觸時,悉依政府公布之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為準。
貳、事業之安全衛生管理及各級之權責(參考例)
本公司勞工人數為人,應設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人,辦理下列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
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管理。
危害性化學品之分類、標示、通識及管理。
有害作業環境之採樣策略規劃及監測。
危險性工作場所之製程或施工安全評估。
採購管理、承攬管理及變更管理。
安全衛生作業標準。
定期檢查、重點檢查、作業檢點及現場巡視。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個人防護具之管理。
健康檢查、管理及促進。
安全衛生資訊之蒐集、分享及運用。
緊急應變措施。
職業災害、虛驚事故、影響身心健康事件之調查處理及統計分析。
安全衛生管理紀錄及績效評估措施。
其他安全衛生管理措施。
總經理之安全衛生職責:
綜理勞工安全衛生及職業災害防止事項。
核定安全衛生管理政策及遴選適任之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主持勞工安全衛生委員會議。
督促各級幹部落實執行勞工安全衛生法令及本公司安全衛生相關規定。
核定各項安全作業標準、作業程序書、工作程序安全檢核表並督導落實執行。
核定本公司各項年度安全衛生管理計劃及追蹤考核。
提供安全舒適之工作環境。
指揮災害搶救、處理、職業災害原因調查、核定事故防範對策並追蹤考核。
其他有關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之核定。
職業安全衛生人員之職責
擬訂安全衛生管理及職業災害防止實施計畫方案,協助單位主管推行、督導及追蹤,並提供報告與建議。
規劃、指導部門推行安全衛生管理,並督導與追蹤。
規劃安全衛生有關法令規則之宣導、遵守情形之追蹤,並提供報告與建議。
安全衛生法令之研究、解釋,並辦理安全衛生法令規定之手續和政府有關機關聯絡協調。
彙集完整資料籌備安全衛生委員會議,讓全體委員能瞭解各部門工安辦理情形,以利發言討論。
參與安全衛生委員會議及列席安全衛生會議。
損失控制管理制度之宣導,各工作部門辦理情形之督導追蹤。
防護具、安全工具、安全標誌等檢查、維護,改善事項之指導及供應之協調。
有關安全衛生教育之規劃辦理與協調。
指導、督導有關人員實施巡視、定期檢查、重點檢查及作業環境測定。
規劃、督導安全衛生設施之檢點與檢查。
規劃員工健康檢查、實施健康管理。
危害健康之調查及增進健康措施之指導與建議。
督導工作部門對傷害事故(包括非傷害事故及職業病)之經過情形與原因調查、分析及處理。
有關傷害周事故、職業病之複查、防止措施對策之審查、指導與建議。
傷害事故、職業病調查資料之整理及保存。
有關安全衛生統計分析及有關其他資料之編制並公布。
防火、滅火、消防、交通安全、急救等有關事項之計劃、督導與追蹤。
其他安全衛生管理必要措施及對各部門主管施行安全衛生管理有關之建議、指導與協調。
各級主管及管理、指揮、監督有關人員安全衛生職責:
辦理職業災害防止計畫事項。
辦理安全衛生管理執行事項。
辦理定期檢查、重點檢查、檢點及其他有關檢查督導事項。
辦理定期或不定期實施巡視。
提供改善工作方法。
擬定安全作業標準。
教導及督導所屬依安全作業標準方法實施。
其他雇主交辦有關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領班安全衛生職責:
帶動安全衛生自主管理小組活動。
實施工作場所之測定及檢查、維護。
實施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安全衛生防護具等之檢點及維護。
執行對屬員之安全教導、安全接談及安全訓練,培養預知危險能力。
確實依安全作業標準、作業程序書及工作安全檢核表施作。
適當配置作業人員,採取必要安全措施,提供改善工作方法。
作業前之工作說明、預知危險;作業中之督導、監護;作業後之檢查及整理、整頓。
檢查及維護工作場所之防護設施。
關懷並增進所屬作業人員之身心健康狀況。
有關安全衛生相關報表之記錄及追蹤。
與其他部門或共同作業有關安全衛生措施之協調、聯繫。
負責執行各項安全衛生自動檢查。
參與災害事故之搶救、處理、協助事故原因調查、研擬並執行防範對策。
其他有關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工作人員之安全衛生職責
遵守安全衛生法規、守則及各項措施。
確實遵照安全作業標準、作業程序書及工作安全檢核表施作。
維持工作場所之整理、整頓、清掃、清潔及紀律。
確實使用個人防護具,做好工作場所各項安全措施。
參與各項安全衛生活動。
報告所有傷害事故經過(含虛驚事故)及設備損害情況。
報告不安全或不衛生情況,提供安全衛生建議。
落實實施作業有關之安全衛生檢點。
遵行各級主管之安全衛生指導。
明瞭緊急事件之應變任務。
力行預知危險,養成自護、互護與監護習慣。
接受健康檢查之義務。
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義務。
危險性機械或設備須經檢查合格始可使用;取得合格證照人員方可操作。
其他有關安全衛生應遵守事項。
參、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維護及檢查(參考例)
對工廠內各項機械、設備或器具各單位主管必須率相關人員依照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實施定期檢查、重點檢查、檢點、維護與保養。
檢查方式區分為定期檢查、重點檢查、作業檢點等,由使用單位及安全衛生管理室會同訂定後依計劃實施。
各項檢查須詳細記錄,一份由使用單位存留,一份送安全衛生管理課室備查,自動檢查紀錄包括下列各要項:
檢查年月日。
檢查方法。
檢查部分。
檢查結果。
實施檢查者之姓名。
依檢查結果應採取改善措施之內容。
對列管之危險性機械、設備,必須依法辦理竣工(或使用前)檢查及定期檢查,檢查合格證公告並影印送安全衛生管理課室備查。
肆、工作安全與衛生標準(參考例)
※工作安全
從事各項工作均應遵循有關安全作業標準、作業程序書及工作程序安全檢核表施作及檢核。
臨時性或非經常性作業無該類安全作業標準可循者,不可冒然著手,應活用既有安全作業標準再與工作負責人會商討論後決定應採取之安全步驟及方法。
從事高度二公尺以上之高架作業或作業中有物體飛落或飛散等及現場檢驗、督導人員均應確實戴用安全帽並繫妥頤帶。
在未設平台及護欄且高度離地二公尺以上之桿、塔、構架上或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作業時,應正確使用安全帶及補助繩或安全繩索。
從事接近活作業時,應保持安全接近界限距離(作業最小距離)以上 。
從事活線或接電作業時,應依活線作業相關規定確實使用安全護工具及充分掩蔽;工作場所負責人應將作業期間、作業內容、作業之電路及接近於此電路之其他電路系統,告知工作人,並應確實負責指揮、監護。
發變電設備或開關場實施部分停電作業時,應將該停電作業範圍以藍帶或網加圍,並懸掛「停電作業」標誌,有電部分以紅帶或網加圍,並懸掛「有電危險」標誌,以資警示。作業完成後應先確認從事作業之員工已離開且無感電之虞,始得拆除。
從事停電作業應先檢電確認無電後,正確裝掛接地線。
從事停電作業,工作場所負責人要求恢復送電後,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接近帶電體。
從事電氣作業應穿著棉質工作服。
工作時不可穿拖鞋或露出足趾後跟之鞋子,更不可赤腳。工作中也不打赤膊或只穿背心汗衫工作。
嚴禁酗酒,工作中禁止戲謔或其他不安全行為。
團隊作業應複誦確認工作場所負責人之指令及工作內容,方可開始工作。
非指派人員不得任意接觸或操作任何機具設備。
機具使用不得超過最高使用負荷。
※工作衛生(參考例)
工作人員應隨時注意自我身心健康調適,養成良好衛生習慣。
工作場所應適時整理整頓,經常保持整齊清潔。
工作場所不得隨處丟棄垃圾、隨地吐痰或吐棄檳榔汁、渣。
吸煙應在規定處所且不得隨意丟棄煙蒂。
處置危險物時應正確使用相關防護具。
危險物應確實標示並不得任意毀損。
工作場所內適當處所應設置符合飲用水標準之飲水設備,並定期清洗及送驗水質。
每年應定期舉行大掃除,並配合施行消毒。
供膳人員每年必須接受供膳人員健康檢查,檢查結果異常者不從事供膳業務。
供膳人員應確實穿著清潔之工作服(並配戴口罩及衛生帽)。
廚房、餐廳應保持充分之通風、採光及照明,並應經常保持清潔,餐具應隨時清洗並有消毒及保存設備;垃圾、廢棄物應裝於加蓋之容器內,每日至少清理一次,清理時以塑膠袋包紮。
廁所應保持良好通風,並定期清洗消毒。
全體員工務必保持廠區環境整潔衛生,養成工作完畢立即清掃現場之良好習慣。
不隨地吐痰、便溺、不亂丟煙蒂、廢料、廢布,油布一定要分別丟入廢物桶內,不隨地亂丟棄。
※一般安全守則(參考例)
工作安全衛生人人有責,工作人員應時時提高警覺,處處注意安全,保護自己安全,並注意同伴安全。
上班前或工作中,嚴禁喝酒或含酒精成分之飲料。
工作時應穿著整齊清潔,禁止穿拖鞋、木屐或赤足。
工作應專心,集中注意力,切勿分神,東張西望,漫不經心。
工作時間內,嚴禁嬉笑或惡作劇。
工作人員進入工作場所,一定要戴安全帽,並扣好帽帶。
工作人員須視工作需要及工作場所,佩帶工作場所必須的各種安全防護具。
應依照標準工作方法或上級指示方法工作,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方法。
隨時保持使用機器、設備及工具之整潔,並保持其良好之性能。
未獲許可,不得任意操作機械或設備。
機器開動後,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場所。
機器儀表發生故障修理時,或機器及動力裝備等遇異常時,須立即停機並在電氣開關處懸掛警告牌,始可進行檢查修理,以免失誤而造成事故。而清掃、擦拭、上油等工作亦應停止運轉該機械。
設置之安全衛生設備、工具,不得任意拆卸或使其失去效能,發現被拆或喪失效能時,應即報告雇主或主管人員。
機械或材料上面不可任意放置工具,以免掉落擊傷人體。
嚴禁煙火區域內,禁止吸煙或攜帶任何火種。
工作場所通道、樓梯,應保持暢通,不可堆置器材、機件、物料等,妨礙人員通行。
工作場所地面應保持乾淨,若有油類傾倒地面,應立即清除乾淨,以免滑溜危險。
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控制室或標示「禁止進入」之地區。
禁止抄捷徑,跨越迴轉軸或穿越轉動機械之操作區域。
廢油布、廢紙及其他容易燃燒廢棄物,應倒入有蓋之廢鐵桶。
※電氣作業安全守則(參考例)
電氣技術人員在修理電氣設備中切斷之開關,必須懸掛明顯之標示牌,且應派人監視或上鎖,電氣技術人員外,任何人不得將該標示牌取下,以免發生傷亡。
勿在電線上接裝過多之電氣器具,以免造成過負荷而發生火災。
與電路無關之任何物件,不得懸掛或放置於電線或電氣器具上。
不得使用未知或不明規格之工業用電氣器具。
電氣器材之裝設與保養(包括修理﹑換保險絲等)非合格之電氣技術人員不得擔任。
為調整電動機械而停電,在電源開關切斷後,需掛牌標示並盡可能加鎖。
拔卸電氣插頭時,應確實自插頭處拉出。
不得以濕手或濕操作棒操作開關。
非職權範圍,不得擅自操作各項設備。
如遇電氣設備或電路著火,需用不導電滅火設備,如二氧化碳、乾粉滅火器等。
遇停電時應指派人員關閉機器之電氣開關。
如發現電線之被覆有破裂時,應即通知維護人員更換新品,以免發生災害。
電氣機械運轉中,如發現不正常情形時,應立即報告,但如時間上不允許,應先切斷電源,切勿驚惶逃避,以免災害擴大。
所有電氣設備外殼接地線,不得任意拆掉。
依規定需加裝漏電斷路器之電氣線路,不可任意將該漏電斷路器拆除或短接。
開關插座等處的保險絲,應按規定容量裝設,勿使用銅線代替,或用過大的保險絲片。
發電室、變電室或受電室,非工作人員不得任意進入。
※物料儲存搬運安全守則(參考例)
倉庫內嚴禁煙火,並保持其整潔。
物料堆積要有規則、整齊及穩妥,同時不可過高,防止倒塌、崩塌或掉落。
堆積的物料不得由其下部抽取使用。
物料儲存不可影響交通或突出於通行道上,導致危險。
搬運粗糙物件時,應戴上防護手套。
單人用手搬起重物時,應先以半蹲姿勢抓牢工作物,然後用腿力站起,藉以連帶負起重物,切勿彎腰搬起重物,以免扭傷腰部。
兩人或兩人以上搬運物件,行動須共同一致或聽指揮者口令。
物料之堆放,應依下列規定:
不得超過堆放地最大安全負荷。
不得影響照明。
不得妨礙機械設備之操作。
不得阻礙交通或出入口。
不得減少自動灑水器及火警警報器有效功用。
不得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
倉庫內之通風設備,如未正常運轉,應即通知主管人員。
下班後或倉庫無人看管時,應切斷一切電源。
危險物品應分類隔離儲存。
在電線及電氣設備附近搬運物件時,應特別小心,切勿觸及供電線路。
※機械修護安全守則(參考例)
維護保養及修理機械設備時,先要停車制動,並作好安全防護措施,對某機械設備未予充分瞭解之前,不可單獨去做維護、保養或修理工作。
非經允許,任何人不可擅動任何開關或閥,尤其不可擅動掛有標籤及加鎖之開開或閥,以免影響正常操作或傷害他人。
修護電力帶動之機械設備時,應先切斷電源,並在開關處懸掛標籤及加鎖,且仍須使用儀器測試確知已無電流通過時,方可進行修護工作。
修護有壓力存在之機械設備時,必須先行釋壓。
進行修護工作時,有外來危險 或影響到他人安全時,必須先行連繫。並裝設圍柵,另加警告標示。
開動機械之開關或閥時,要先行連繫並檢查,確實不會使他人受到傷害時,始行開動。
非必要不可隨意折除機械設備之防護蓋網,如必須拆除,應於工作完畢後立即裝回復舊。
修理或潤滑工作完畢, 必須將機械內之工具、破布取出,並將護罩重新裝上,離開前要將工作區域打掃乾淨。
機具運轉中若有不正常的聲音、煙氣、震動或其他異樣均需報告主管人員。
對於斷續運轉或操作之機械,在試圖加油清潔,或修理前應先停機並加以上鎖。
修護閥動裝置時,尤其是蒸汽、氣體、油類、危險品、水、空氣之閥動裝置,亦應懸掛標籤及加鎖。
經常保持機械處所之環境整潔,使用工具存放整齊,地面油漬擦拭乾淨,擦拭機械油布應收拾妥善,存放於有蓋之容器內一清洗機件之洗滌油不可隨意亂置,應收拾妥當,存放於安全處所,有引起火災之虞之處所應有嚴禁煙 火之警告標示,及備置滅火器。
不可用汽油清洗機件。
廢棄油料或可燃液體,一定要倒在適當之容器內,切勿倒入排水溝、下水道、或 其他可能有明火之處。
不可用手指拭除鋼鐵屑,應使用刷子。
安裝軸承時,環境要清潔,手汗不可沾在軸承面上。軸承裝妥後,應立即加油潤 滑。
安裝皮帶時,必須鬆開驅動輪子張力,調整螺絲,不可用起子,工具或旋轉皮帶強制套裝。迥轉部份應注意有無護罩之裝設。
有物品掉落於機械內部之虞之場所工作時,應將身上易掉之物品取去,手工具用 繩索等牢綁之。
※成型機安全守則(參考例)
機械運轉前,需要由組長先行檢查各部機件功能是否正常並空轉機機查看性能。
非操作人員禁止操作。
壓力計、溫度計或其他儀錶控制裝置等必須保持正確靈活。
安全閥、壓力計、溫度計須注意檢查並定期校對。
電氣故障不得擅自修理,必須請電氣人員為之。
操作人員須注意手指動作,不可戴手套工作。
管路須定期檢查並加適當保護,以免破損漏氣。
應定期保養及上油,以保機件之運轉靈活。
※銑床安全守則(參考例)
按照規定作好保養工作,使銑床在良好安全的情況中。
應確實知道如何緊急停車。
如有任何差錯立即關掉銑床電源,並通知主管人員修理。
作業完畢或離開工作崗位應將銑床之主電源開關關掉始可離開。
切削前應先檢查刀具旋轉方向是否符合需要。
工具不使用時應置於工具箱內或工具架上等規定處所。
作業中應使用安全眼鏡、對於重工件或夾具,應使用適當之起重設備。
在起動機械之前,應使所有防護罩均已裝妥,並嚴禁拆開以防發生危險。
在起動前,先檢查工作區域有無障礙物並清除之。
在起動前,務使進刀裝置在未接合狀態。
在使用吊索前應檢查有無磨損之處,以防作業中發生危險。
裝置齒輪系時雙手動作須格外小心。
運轉中不可以手或抹布除去切屑,如有須要應以刷子或耙清除。
銑床操作禁止帶手套,以防發生手套與銖刀及轉軸糾纏。
絕不讓轉動之銑削工具在其軸桿滑動。
工作人員不得穿戴寬大之衣服。
※車床安全守則(參考例)
操作各種車床近旁工作時,不得打領帶或穿著袖口懸垂及過於寬大的衣服。
使用砂輪機時不得戴用手套。
不得使用無柄銼刀。
操作各種車床應戴安全眼鏡。
勿在懸吊物體下站立。
修理車床切須先報告主管。
勿將工具機件、材料置於通行之走道上。
置廢油布於有蓋之垃圾桶內。
不用機油或刈切油洗手。
不得將機器之防護裝置拆除或毀壞。
車床修理前須開關切斷。
當操作車床時盡量避兔用手接觸車刀之刀鋒。
車床上裝砂輪,磨細小物件時,砂輪加罩子,工作品下面須放盛水之鐵盤。
請用刷子清掃鐵屑,切不宜用手。
若不熟識各項開關操縱設備的作用,切不操作。
不使用變形或龜裂的砂輪,不站在高遠度砂輪的正前方。
清掃、加油或調整,請先停車。
地上有油漬須即揩乾。
運轉中不宜測量加工件尺寸。
※衝壓機械安全守則(參考例)
工作前必先檢查沖床各部螺絲、插屑是否有鬆動及故障現象。
每天開始工作前,應先將沖床注油之部分先行注油。
不可把工具、材料隨意放於沖床四周妨礙工作之安全。
如有故障需修理、調整時須報告上司並作記錄。
衝床安全開關應遵照規定方法使用。
工作時雙手絕對不可伸入模具內。
工作前後注意現場的整頓及清潔
工作中遇有模具故障時,須修理時應先把電源關閉使沖床停止轉動再行修理,必要時開關派人看守或加鎖掛牌。
遇有大型模具時,不宜二人夾搬運,宜用堆高機搬運以策安全。
操作人員從事動力衝剪機械金屬模之安裝、拆模、調整及試模時,為防止滑塊突降之危害,應使工作者使用安全塊、安全插梢或安全開關鎖匙等之裝置。
※鑽床工作安全守則(參考例)
作業中不得戴手套,以防手指被鑽軸捲傷。
操作前先檢查鑽頭並調整機器夾具。
工作物不論大小,應確實使用夾具夾牢。
操作鑽頭於工作物時壓力應均勻、穩定,不可猛力衝擊。
時常注意鑽孔用把手,如有故障,鑽頭可能急遽下降而發生危險。
鑽孔操作需時常注意固定夾是否失效,以免造成事故。
變更皮帶速度時,必須使馬達完全停止運轉,方可進行更換。
鑽頭之固定螺栓盡可能使用最短的,開動前夾鍵及緊柄均應取下。
銅、黃銅、鋼鐵等不同金屬,所使用之鑽頭不同,應妥為選用。
使用鋼絲刷清理屑末,刷之方向應向身體之外側。
進行鑽床作業時,應配戴安全眼鏡。
若發現機器有任何異常,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止作業。
※剪床工作安全守則(參考例)
瞭解剪床之噸數、控制、操作模式及安全防護。
檢查安裝是否適當,防護是否確實。
檢查刀片銳利及間隙正確。
檢查夾頭機構及下壓裝置操作正常。
檢查工作區域前部及後部之清潔及未有置放雜物。
保持剪床未有置放工具及材料。
必須備有手工具以及個人防護具,如安全眼鏡、耳塞、耳罩、手套、安全鞋等,並確實配戴使用。
穿著鬆緊適中之衣物,儘量避免配戴飾物。
立即報告主管有關剪床安全操作之任何不良狀況。
保持手部遠離工作點以及材料與剪床床台之間。
確認與工作無關之人員已離開剪床作業區域,始可開動剪床。
隨時保持警覺,集中注意力於工作。
離開剪床作業區域時,應關閉電源,使控制失效。
所有工作點之防護裝置應使其狀況良好並調整正確。
所有夾手點之護罩應安裝適當,並牢固於正確位置。
應檢查所有操作模式及控制開關,且必須操作正常。
※空壓機工作安全守則(參考例)
非指定作業人員不得進入空壓室。
操作人員應指派主管人員負責管理。
指定作業人員應按規定執行各項性能試驗及保養,並逐項紀錄。
室內必須保持清潔整齊,時時注意壓力計及安全閥等。
嚴禁在空壓室內吸煙或嬉戲。
發現任何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主管加以處理。
每日檢查紀錄,應逐項詳實填報,不得隱瞞拖延。
應按指定或標準操作方法工作,不得擅自改變操作方法或程序。
開動前應檢查各關係部份是否有異常。
運轉前勿忘各部份加油,並注意自動調整給油器之機能是否良好。
壓力表應為使用壓力之1.5~2倍之刻度,且指針指向確實。
安全閥應調整在最高使用壓力以下吹洩。
在運轉中如有發現機器部份有異狀時應即停車作適當之調整或換修。
不得將空壓機空氣吹向人體、頭、手、鞋等之塵埃以免為雜物所擊傷。
修理或工作完畢時應將貯氣筒內之空氣全部放盡以免噴出傷人。
※起重吊掛作業安全守則(參考例)
使用不得超過額定負荷重量以上。
不得乘載或吊升勞工從事作業。
於作業時,禁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
於作業前應檢查防止所吊物脫落的安全裝置是否完好。
除指定之訓練合格起重機操作人員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擅自操作起重機。
有關作業人員一律佩帶安全帽。
吊掛作業前吊掛作業人員應依規定檢查鋼索、吊鏈、吊鉤、纖維索等吊掛用具是否有斷索、腐蝕、變形或扭結者換新。
起重機操作人員應依指揮人員之運轉指揮信號操作。
物品應從垂直起吊,而貨物橫牽引時,不可作傾斜吊掛。
起吊物件時應徐徐吊離地,捲上至一定高度後,再開始作水平移動。
吊舉行走時應注意是否會撞到障礙物,並確認所經路徑附近無人作業或無人通行。
禁止突然的按下全速開關,或從全速急驟地停止,將使荷物動搖,所以必須運轉平順圓滑,以防止意外發生。
吊舉物吊起或放下時,吊掛作業人員不得以手握持吊索或吊鏈。
起重機操作人員在吊舉物懸空狀態,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有人在桁架上或軌道上工作,嚴禁開動起重機。
起重操作中忽然停電時,須將控制器手輪轉至「停止」位置,切離電氣總開關,等待送電。
工作完畢或休息時,起重機須停在指定場所,並將剎車確實剎住,並按上剎車及鎖定等必要安全裝置(如齒輪檔等),再切斷電氣總開關方可離開。
任何人欲往起重機頂上工作,均應切斷總電源開關,並掛上禁止操作卡,即使是工作時間短暫,亦應如此。
※電焊作業安全守則(參考例)
電焊人員應佩戴電焊面罩、皮手套、皮手臂袖、圍裙、膠鞋或膠底鞋。
電焊時弧光不可直照眼部,甚至其他部分之皮膚,從事焊接工作時應穿長袖工作服,並遮蓋身體所有露出之部分。
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電焊把手,以防漏電。
於良導體機器設備內之狹小空間或於高度兩公尺以上之鋼架上作業時從事電焊工作,應使用裝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的電焊機。
應防電焊條觸及身體,更不可用電焊條點燃香煙。
電焊工作場所,應圍妥遮光屏障,以防弧光傷人眼睛。
工作場所通風應良好,必要時應使用換氣通風扇,幫助通風。
居高臨下工作,電焊火花四濺,影響現場人員及機器設備安全,其下方有乙炔鋼瓶或可燃物品更屬危險,應先將危險環因素去除,及採取適當防止火花掉落。
電焊作業前,應事先清除四周易燃危險物,並準備滅火器。
電焊機接地線不得連接在油管或其他代化學品之管路上。
每一個電焊機接地線,必須確實接妥後才可接通電源。接地線不可用裸銅線亦不可用鐵板、鐵條、鋼筋等替代。
電焊作業使用電焊電纜線必須使用合規格之包以厚橡皮之電焊軟線。電纜之使用必須合於電流流量,與電焊機之接合部分絕緣必須包紮良好,橫越通道之電纜,若無法架高,則必須設保護蓋。
作業人員清除焊渣時,必須使用防護眼鏡等防護具。
不可將電焊把手置入水中冷卻,否則極易感電。
對盛裝(過)可燃性氣體或液體之容器,實施焊接修理工作,有爆炸的危險,對該項容器應先行澈底清洗,並經測定及檢查無安全顧慮後,始可施工。
在潮濕地點從事電焊作業應穿絕緣安全鞋。
搬移電焊機時需先切斷電源。
電焊作業人員於工作完畢後,應確實將電焊機電源切斷。
不可赤手或戴濕手套於潮濕之處更換焊條。
焊接後所剩之焊條,不可隨便丟棄,以免燙傷他人。
※氣焊作業安全守則(參考例)
從事氣焊工作應佩戴適當之有濾色用遮光眼鏡、著防護衣、戴手套,並應預防高熱之火花濺入鞋內。
裝拆橡皮軟管及接頭時,手套或手上均不得沾有油污。
從事氣焊場所附近及下方,不可放置可燃性物料,以免被飛濺之火花所燃及。應置備適當之防止火花掉落、飛濺之措施,及適當之防火設備。
延放橡皮軟管時,避免絆倒行人,更不可放在行車道上,以免被車輛輾裂漏氣,不可將橡皮軟管拖越物料之尖銳邊角處。
軟管接合處須以專用管鋏鎖緊,與吹管接合處應加裝逆火防止裝置。各接點使用前,應檢查有否接錯、鬆動或有漏氣現象。
容器及管線在未完全隔絕及測定可燃性和有毒氣體及氧氣濃度之前,嚴禁入內作焊切工作。
更換吹管前,應先關閉壓力調節器出口閥,不得以捏住皮管方法更換。
凡遇氧氣鋼瓶、乙炔鋼瓶、橡皮軟管、壓力調節器等漏氣時,應即關閉氧氣鋼瓶及乙炔鋼瓶之出口閥,熄滅附近一切火種,並備滅火器以防萬一。
若發現火焰回燒橡皮管現象時,應趕快關閉鋼瓶上之開關,並將皮管拆除,再用滅火器滅火。
壓縮氣體鋼瓶必須隨時置於手推車格架上或加以綁緊。
鋼瓶與工作物之間須保持足夠距離,以免焊切火花、溶渣引燃鋼瓶氣體。
乙炔鋼瓶之氣閥打開後,專用扳手要留在氣閥上,備緊急時可立即將氣閥關閉。
移動或搬運鋼瓶應小心直立移動,不可有拖拉、推倒、滾動、衝擊等激烈之動作。
空鋼瓶必需作「已用完」或「空瓶」之標示加以識別,應將凡而緊閉,並與其他充氣之鋼瓶隔離。
儲存或使用乙炔氣時,均應將乙炔鋼瓶豎立及固定。
檢查開關時,須以肥皂水試漏,絕不可使用點火方式試漏。
鋼瓶吊裝時,不可用鋼繩捆綁,應使用專用吊籠吊裝。
※使用有機溶劑安全衛生守則(參考例)
有機溶劑可使人體發生:頭痛、疲倦感、目眩、貧血、肝臟障害等不良影響,應謹慎處理。
從事有機溶劑作業,需注意:
有機溶劑之容器,不論是使用中或不使用,都應隨手蓋緊。
作業場所只可以存放當天所使用之有機溶劑。
盡可能在上風位置工作,以避免吸入有機溶劑之蒸氣。
盡可能避免皮膚直接接觸。
如果勞工發生中毒時:
立即將中毒勞工移到空氣流通的地方,放低頭不使其側臥或仰臥,並保持他 的體溫。
立即通知現場負責人、安全衛生管理員或其他相關人員。
中毒勞工如果失去知覺時,應立即將口中東西取出。
中毒勞工如果停止呼吸時,應立即替他施行人工呼吸。
其他使用有機溶劑應注意事項:
使用有機溶劑應遵守標準作業程序。
有機溶劑應儲存於固定且通風設備良好之暗室內,不得隨意放置。
曾貯存有機溶劑的空容器應加蓋密閉或置於室外;受有機溶劑污染之抹布等廢棄物應置於有蓋之密閉容器內,不得任意棄置
對有機溶劑之容器,不論是否使用中或使用完畢,皆應隨手蓋緊,以免揮發,污染空氣。
有機溶劑作業中應立於通風良好的上風位置,以避免吸入有機溶劑蒸氣。
使用有機溶劑時,應於抽氣室內進行,不得隨意四處調配,以免污染室內空氣。
有機溶劑作業中應穿戴適當的手套,護目眼鏡等防護器具,以避免皮膚直接接 觸。
有機溶劑作業所只允許存放當日所需之有機溶劑。
使用完有機溶劑後,需做庫存登記,主管應詳加查核。
離開有機溶劑作業場所前,應確實將手部清洗乾淨。
含有機溶劑之藥劑欲丟棄時,應經由廢水處理系統處理,不得任意傾倒於排水溝內以免污染環境。
有機溶劑之工作人員,應定期做包含肝功能之健康檢查,以免毒物累積,傷害健康。
若不慎被有機溶劑噴濺,應立即以大量清水洗淨,若傷及眼部,應立即轉請眼科處理,若不慎吸入,立即送急診處理。
非有機溶劑作業人員,不得擅入有機溶劑作業場所。
有機溶劑作業中突感身體不適,應立即停止作業,並報知作業主管。
※侷限空間作業安全衛生守則(參考例)
目的:為防止侷限空間作業引起之危害,特增訂本守則。
適用範圍:本守則適用於侷限空間作業。
名詞解釋:
缺氧:指空氣中氧氣濃度未滿18%之狀態。
侷限空間:指進入下列設備或場所內部之空間
鍋爐燃燒室內部
壓力容器儲槽內部
水平(臥型)或垂直深度超過二尺之各種桶槽、坑渠及其他通風不良之場所。
其他危險之虞
體力疲乏或精神狀態不佳。
顏面蒼白或白暈、脈搏及呼吸加快、呼吸困難、目眩或頭痛等缺氧症之初期症狀。
有出現毒性氣體或火災、爆炸之虞。
作業程序:各工作場所作業主管如需派遣員工進入侷限空間作業時,為避免發生意外事故(缺氧)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作業前:
作業前由擔當主管應指定監工人員、缺氧作業主管、施工主管先召開工程安全會議,如有共同承攬作業時,應指定作業負責人,由作業負責人召開會議並將決定作業方法及順序於事前告知從事作業之員工。
訂定施工安全計劃書。
作業人員應接受3小時之缺氧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劃分管制區域,並於作業場所入口公告作業注意事項及禁止其他非相關人員擅自進入。
拆除相關連接之管線,並加盲板隔離,如無法拆卸,應用鐵鍊加鎖,以防他人操作。且於閥、開關及桶槽之門、蓋等處標掛「修理中,禁止操作」等警告牌,其他閥及開關可視狀況施予加鎖等強化安全措施。
先將儲槽內殘餘之氣體排出後,打開人孔蓋對槽內實施通風換氣至少30分鐘以上。
使用通風機、強力扇等設備持續強制通風換氣時禁止使用純氧作為工作場所之換氣源。
指派缺氧作業主管測定槽內氧氣或毒性氣體(如氨)之濃度並記錄之。
測定時必須有一人以上的輔助人員隨旁監視。
測定人員須配帶個人防護裝備,如:空氣呼吸器、耐酸鹼衣(手套、長靴)、化學護目鏡等,並多選幾個位置測定或配合現場形態測定。
依規定申請安全工作許可證。(依照本公司安全衛生自動檢查管理辦法申請規定辦理申請)
開始作業:
確認槽內氧氣濃度達18%以上、硫化氫10ppm以下、一氧化碳35ppm以下、氨氣濃度在50ppm以下才可進入槽內工作。
入槽前確實清點人員,以便管制。
桶槽內工作應特別小心謹慎,避免感電、頭部碰撞、滑倒、墜落等災害事故。
一旁備妥空氣呼吸器、梯子、繩索、安全帶等必要工具,以便員工緊急避難或救援時之用。
禁止單獨作業,至少二人以上,指派一人位於人孔處監視,不可擅自離開。
人員進出桶槽或人孔作業需要利用梯子爬上爬下時,身體一定要繫安全帶以防止墜落災害發生。(嚴禁以跳落方式進入桶槽);如有高度二公尺以上作業,應作好高架作業之安全防護措施。
利用送風機持續送入新鮮空氣,不可中斷,如遇停電無法繼續送入新鮮空氣或員工有立即發生缺氧或其他危險之虞時,缺氧作業主管應即令從事該作業人員停止作業並迅速退離作業場所至有新鮮空氣之安全處所。
隨身攜帶氣體偵測器,當警報聲響時立即退離至安全處所。
槽內一律使用防爆之照明設備;電氣機具帶電部分及電纜線應有妥善絕緣被覆;金屬桶槽內部、鋼板上成潮濕等場所使用之移動式電氣機具,應於各該電路設置高敏感度漏電斷路器,或將機具外殼非帶電部分予以接地,防止感電事故發生。
如所有員工離開作業場所後再次開始作業前,應再次確認作業場所空氣中氧氣或氨氣之濃度。
作業結束:
各項拆除之設備、管線應確實復原並測試無誤。
確實清點人數、工具並回報。
缺氧作業主管應確認所有人員已完全不在桶槽內(必要時應點名),才可解除通風換氣及安全監事作業等措施。
間歇性之收工時,現場不得留置易燃易爆、毒性、強氧化性、高腐蝕性等危害物質;除必要之通風、照明外,其他電源應關妥,以策安全。
開口尚未封閉之侷限空間場所,應於各開口處設置圍欄等障礙設施及警告標誌,防止人員貿然進入或跌落而發生危險。
※熱媒鍋爐作業安全守則
確認水位、安全閥、壓力錶及其他安全設備無異狀後,方可使用。
避免急劇之負荷變動。
保持氣壓在最高使用壓力下。
保持安全閥之機能正常。
每天檢點熱媒測定裝置之機能一次以上。
保持給油裝置機能正常。
設有自動控制裝置者,應注意檢點及調整,以保持機能正常。
※瓦斯鋼瓶作業安全守則
鋼瓶應直立使用,切勿橫置,且避免受猛烈震動,否則極易造成爆炸現象。
非工作人員不可擅自操作或使用。
使用完畢應確定已鎖緊開關。
鋼瓶應安穩放置,並予以固定,惟應考慮緊急時便於搬出。
鋼瓶上不可放置物品,以免引燃,且儲存地區周圍2公尺內不得任意放置可燃性物品。
鋼瓶應放置於陰涼通風處,避免遭受陽光或其他熱源直接照射。
應清楚分開使用中之容器。
搬運容器時,應禁止在地面滾動或撞擊。
※高壓(乙炔)鋼瓶作業安全守則
高壓鋼瓶均須豎立,放置穩固並加以鏈條或框架固定。
高壓鋼瓶均須鎖緊,並以肥皂水等安全方法測試是否有漏洩現象。
鋼瓶不可置放於日光下熱源處及工作場所高溫處。
鋼瓶不可誤用或移做他用,不可改裝非屬產裝氣體之其他壓縮氣體。
可燃性壓縮氣體鋼瓶,不可沾有潤滑油或其他油污。
工作完畢後應立即先鎖緊鋼瓶閥,再將其他連接管路或調節器中之殘除氣體予以釋放。
要用正確搬運方法或適當工具搬運,切勿將鋼瓶置放於地上用踢滾方法來搬運。
場內移動盡量用手推車,務求安穩直立,並將鋼瓶閥鎖緊方可移動。
吊起搬運不可用電磁鐵、吊鏈等直接搬運。
焊接時,不得在容器上試焊。
使用乙炔鋼瓶焊接時,作業員應戴安全眼鏡。
作業場所周圍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安全守則
設備操作前,須確認是否有外洩現象。
確認各式測儀表之指示、警報、控制狀況是否正常。
確認高壓氣體設備之溫度、壓力、流量等操作條件是否正常。
確認設備之外部是否有腐蝕、或其他損傷。
確認轉動機械之振動、聲音、升溫或其他狀況是否正常。
確認儲槽、桶類、配管等之振動、聲音、升溫或其他狀況是否正常。
確認氣體漏洩檢測警報、洩壓閥、安全閥是否正常。
確認接地用連接線之斷路是否正常。
確認儲槽液面之指示。
※貨車裝載行駛安全守則
載運貨物必須穩妥物品應捆紮牢固,堆放平穩。
載運貨物必須於底板分配平均,不得前超過車頭,伸後長度不得超過車輛全長20%。
裝載危險物品時,除依該物質特性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外,並應小心謹慎,不得撞擊、摩擦或用力拋放。
裝載危險物品行駛時,應派員隨車照料,如發現異常狀況時,應停車妥善處理。
貨車駕駛室人不得超過規定之人數。
裝載貨車寬度不超過車身。
車廂以外不得載人。
裝載貨車不超過核定之限重量或超過所行經橋樑規定之載重限制。
※堆高機作業安全守則(參考例)
未經堆高機操作人員之安全衛生訓練合格取得證書者,不得操作駕駛堆高機。
每日作業前應實施堆高機作業前之各項檢點,確定無安全顧慮後始可駕駛操作。
每月應檢查堆高機各項系統是否正常。
堆高機之行駛速率,除不得超過額定之限速外,並應視地形及環境減低速度,以免危險。
不得將堆高機駛經鬆土或坑陷地區。
在轉角處、出入口及人員靠近時,降低行駛速度,必要時暫停或按喇叭,以警告行人或來車。
堆高機行駛時,駕駛員應確實繫好安全帶,並全神注視行進後退方向,避免發生碰撞事故。
舉起重物、放下重物及行駛時,應該緩慢地開動,行駛間不得急轉。
動力啟動之狀態下,駕駛員不應從事與駕駛無關之作業,以免碰觸操作元件或產生不安全之狀況。
載運物品勿超過堆高機額定荷重,並將載重限制標示於堆高機明顯處。
堆高機上所裝之物料,應整齊放置,其高度不得妨礙駕駛員之視線。
載運物品時,上坡必須正面朝前,下坡時必須倒車行駛。
堆高機於作業時,不得搭載人員或將人員載昇高之動作,亦不允許任何人攀搭在舉動叉桿或所舉動物品上。
堆高機於駕駛者離開其位置時,貨叉必須平放於地面,並應將引擎熄火、鑰匙帶走、排檔於空檔、手煞車拉緊。
伍、教育與訓練(參考例)
新進人員及變更工作人員應接受從事該項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依實際需要排定時數,不得少於3小時。
領班或現場直接管理指揮監督有關人員應接受相當之教育訓練。
從事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人員,應接受與職務相當之教育訓練。
從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九、十、十一條,一般高壓氣體類作業人員、營造業作業人員、有害作業人員,應接受該項作業主管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取得合格證照。
從事職業安全衛生訓練規則第十二、十三條,危險性機械、設備作業操作人員,應接受該作業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取得合格證照。
從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四條特殊作業人員,應接受該項作業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取得合格證照。
對工作場所急救人員,除醫護人員外,應接受急救人員教育訓練。現場作業人員應學習急救常識並熟悉心肺復甦術急救法以應急需。
從事活線作業人員應接受該項作業訓練,並經檢定合格,取得活線工作執照。
參加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不得無故缺席。
陸、健康指導及管理措施(參考例)
※健康指導
一般衛生教育(吸菸、檳榔、傳染病防治)
吸菸者應於室外吸菸區才可吸菸。
菸蒂、檳榔渣應丟棄於指定場所,不得任意丟棄。
如有相關需求,可向健康管理部門諮詢。
飲食管理(均衡飲食)
依照「每日飲食指南」之建議份量,均衡攝取六大類食物,尤其要吃足夠的蔬菜、水果、全榖、豆類、堅果種子及低脂乳製品。
了解自己的健康體重和熱量需求,控制熱量攝取,將體重維持在健康體重的範圍內。
三餐盡量以全榖為主食,或至少有1/3的主食來自全榖類。
每日鈉攝取量應該限制在2400毫克以下,不宜吃太鹹醃漬品、沾醬。
以天然食物原味為主,避免過度調味。少吃油炸及高脂肪高糖食物。
白開水是人體最佳的水分來源,應養成喝白開水的習慣。
選擇未精製植物性食物,以充分攝取微量營養素、膳食纖維與植化素。
食物製備過程應注意清潔衛生、儲存與烹調。購買食物應注意食物來源、食品標示及有效日期。
飲酒不應過量,女性每日不宜超過1杯,男性不宜超過2杯。
壓力預防(過勞)
避免個人在工作上、主管或同事之間的角色衝突、模糊或矛盾所產生之壓力來源。
避免工作量過多或工時過長,導致身心無法負荷。
提升人際互動所獲得的關心與協助,有助於減少壓力對個人的影響。
避免工作上的要求過度或不明確,甚至是相互矛盾的要求,而造成個人無法有適當的行為反應。
開設壓力管理相關課程,教導員工一些壓力放鬆的技巧,或是提供資源倡導員工使用。
年度健康檢查查應接受憂鬱症與焦慮症篩檢。
體能運動
維持多活動的生活型態,每日至少運動30分鐘。
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團康活動、自強活動。
避免疲勞、空腹、飽腹或身體狀況不適時運動。
運動時應放鬆心情、保持輕鬆愉快。
依個人體能、年齡等狀況適度地運動,避免運動過勞與運動傷害。
遵循運動指導及運動技巧,吸收正確運動觀念及知識。
※健康檢查與管理
如年滿六十五歲,應每年接受一次健康檢查;四十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者,每三年接受一次健康檢查;未滿四十歲者,每五年接受一次健康檢查。
如從事法定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應於其受僱或變更作業時,依有關規定,接受各該特定項目之特殊體格檢查。
實施一般體格檢查、特殊體格檢查、一般健康檢查、特殊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後,應接受醫師建議減少危害健康因子之暴露頻率。
團體健康檢查結果如有健康危害情形,應將相關資料影本交付公司進行監督與管理。
如有身體不適情形發生,應立即向公司保健室反映。
柒、急救與搶救(參考例)
※急救守則
一般原則
發生狀況時,應派一人打電話求救,說明狀況、發生所在地點,扼要且迅速地敘述發生狀況及原委。
請不要掛電話,因為救援處可能需要多一些資料,通知其他人員,以防患危險。
注意環境安全,脫離災區才施救。
儘量使傷者有適當之舒適姿勢,解開衣領使呼吸舒暢。
傷者若有窒息現象,應立即施以人工呼吸。
檢查傷者身體各受傷部位,並設法止血。
傷者腹部受創或神智不清時,絕對不可飲食。給予傷者適當保暖,送急診室再做進一步治療。
灼傷急救法
休克與細菌感染灼傷是最危險的併發症,如適度保暖可減少由灼傷引起的休克,有休克症狀,先處理休克(採用心肺甦醒術)。
大火灼傷時: 使傷者安靜躺下,用剪刀小心剪開衣著,保持室內溫暖,供給水分,並立即請醫師診治。
小火灼傷時:小火灼傷時,用布浸水冷卻局部。如係酒精或苯等在皮膚起相當廣範圍的灼傷時,用3%軟酸水溶液浸布冷卻局部並到衛生保健組求診。
黃磷灼傷時:將附著黃磷的局部立刻浸在水中洗30分鐘後,浸於3%硫酸銅溶液中15分鐘,使磷反應成銅鹽,用鑷子夾取後以普通灼傷來處理之。
酸鹼灼傷(必要時,盡速使用緊急淋洗設施)
酸、鹼溶液沾衣,以大量清水沖洗後脫去。
身體任何部位遭受灼傷,即須以大量清水淋洗傷處,至少要淋洗30分鐘,來減低皮膚表面的化學藥劑濃度。
眼睛灼傷,應以大量清水沖洗,並翻開上下眼瞼緩緩沖洗5分鐘以上,並速送醫診治。
酸、鹼液灼傷,經清水沖洗後,未經醫師指示,不可塗抹任何藥物。
應用酸鹼溶液時,應配戴安全眼鏡、安全手套及實驗防護衣等個人保護裝備。
出血急救法
出血量不多時:用3%雙氧水,並輕壓傷口檢視是否有玻璃片在其中,易取出的用鑷子夾取後,擦紅藥水。
出血量較多時:緊縛靠近心臟部份之血管止血之,並立即請醫師診治。
玻璃片進入眼睛時:禁止用手搓揉或以實驗台旁高水壓之自來水沖洗,應以洗眼專用瓶或以微量清水淋洗,若無法確實沖出,應立即請眼科醫師診治。
感電急救法
對感電灼傷而言,是由於電流的強度通過人體組織所發生之電阻而造成傷害,其嚴重性是依電流通過人體組織的時間和途徑而定。若心肌受損,則發生心跳停止,腦中樞神經受傷,呈意識喪失而昏迷。應首先把電源切斷或用絕緣棒、絕緣鉤將附著的電線移開。在未將電流切斷前,決不可赤手拉傷者離開。
傷者發生呼吸或心跳停止時,應即刻施行心肺甦醒術,同時儘快護送醫院處理。
解開傷者衣服及除去一切束帶,以乾毛巾或毛刷摩擦全身皮膚,使毛細管恢復功能。
移傷者於陰涼處,如傷者未失知覺,可給少量茶、咖啡等興奮劑。
肺復甦術及電擊去顫法
基本流程:叫叫CABD
叫:確認反應、呼吸
叫:請其他人協助打119求救,並取得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
C:胸外按壓
A:打開呼吸道
B:進行人工呼吸
D:使用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
1.「叫-叫」流程:
(1)確認環境安全:排除危險物品並確認自身及傷者安全。
(2)確認傷者有無反應:輕微拍打傷者確認有無反應。
(3)確認呼吸狀況:仔細觀察傷者是否正常呼吸、胸膛是否起伏,判斷是否瀕死、喘息式呼吸。
(4)啟動緊急醫療救護系統:請其他人協助打119求救,並取得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
2.「胸外按壓」流程:
(1)確認傷者躺在穩固的平面上。
(2)必要的話,可移除傷者衣物。
(3)兩膝打開與肩同寬,跪在傷者身側,膝蓋盡量靠近傷者身體。
(4)將你的慣用手的手掌根,放在傷者胸骨的下半段,也就是兩乳頭連線的中間。然後將你的另一隻手掌,交疊於第一隻手的手背上。
(5)手肘打直,肩膀前傾,使肩膀位於雙手的正上方。
(6)垂直向下壓。壓胸深度至少5公分,且速度為每分鐘100~120下(約每秒2下)。
(7)每次下壓後,要使傷者胸部回彈至原本厚度。
3.「打開呼吸道」流程:
(1)一手放在病患前額,另一手的四指輕托傷者下巴。
(2)壓前額、抬下巴,使傷者頭後仰,伸直打開呼吸道。
4.「人工呼吸」流程:
(1)打開病患嘴巴,並清除口內明顯異物。
(2)捏緊鼻孔。保持自然呼吸,將嘴巴對準病 患嘴巴並完全罩住。
(3)先吹一口氣,持續1秒鐘,並且看到病患胸部起伏。
(4)重複步驟(2)、(3),吹第二口氣。
5.「使用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流程:
(1)打開AED的盒子,打開電源(有些裝置會在你打開盒子的時候自動打開電源)。
(2)拉開衣服,將電擊貼片依圖示貼在傷者裸露的胸壁:一個黏在左側乳頭側邊,另一個放在胸部右鎖骨正下方。
(3)AED會自動分析心律並語音指示:分析心律,不要碰觸傷者身體。
(4)檢查確認沒有人碰觸傷者,再按下除顫鈕電擊。
6.繼續執行胸外按壓。
※消防安全守則(參考例)
一切消防設備不得用於非消防目的之工作上。
器材、物料之堆存,不得妨礙消防設備之取用。
滅火時,人員應站上風。
火災發生時,其附近區域之可燃物、高壓或液化氣體應速撤離,不能移開時,必須灑水冷卻容器表面。
如身上衣服著火,切勿慌亂,應迅速脫下或就地翻滾,壓熄火焰,或就近用沖淋設備沖淋熄滅。
電氣設備發火,若非確認電源已切斷且附近無其他電氣設備,不可用水或泡沫滅火器灌救,宜用乾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或砂撲滅之。
每一位員工都須熟悉各種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及其滅火種類,知道如何報告火警及如何逃生,並記住滅火器的放置位置。
密閉之工作場所不可用二氧化碳或鹵化物類滅火器。
易燃物品及油料必須妥善存放,其附近區域須嚴禁煙火並加以管制。
應在指定之場所吸煙,煙蒂應放入煙灰缸內,嚴禁隨便拋棄煙蒂。
凡嚴禁煙火地區,每一位員工都應嚴格遵守。
不得穿有釘子的鞋子進入煙火管制區域。
易燃廢棄物如廢油布、廢紙等,應倒入有蓋之鐵桶內。
安全門、安全梯應保持暢通,同時其通道上,不可放置物品。
※交通安全守則(參考例)
喝酒後及疲勞狀況下絕不駕駛。
穿越平交道前應先停、聽、看,確認安全後始可通過。
十字路口、巷道口或轉彎時應減速慢行。
經常與前車保持規定之安全距離。
乘騎機車時應戴正字標記機車用安全帽並繫妥頤帶。
行駛高速公路、快速道路,駕駛及前座人員應繫妥安全帶。
駕駛人員應確實遵守交通有關規則,不得違規行駛。
車輛之裝載不得超過限制及高度,裝載物並應確實固定。
凡駕駛汽、機車從事公務或上下班,均應領有經公路監理單位考驗合格之執照,嚴禁無照駕駛。
凡駕駛汽、機車從事公務,應受安全駕駛之相關訓練或講習。
一般車輛由保管人每日作業前就煞車、冷卻水、燈號、機油等車況實施檢點; 並定期就車輛各項安全性能實施檢查。
捌、防護設備之準備、維持與使用(參考例)
作業場所必備之手套、防護用具、護目鏡、口罩、安全鞋、安全帽及各種防護衣物等物品,若有短缺或破損時應立即申請補充。
特殊作業用之安全面罩、安全鏡、防護衣(含耐高低溫、耐酸鹼)套、鞋、安全帽、耳塞、口罩等,如有短缺或不堪用時,立即申請補充。
對處理特殊化學之沖眼設備與緊急淋浴設備等,如有故障或損壞應立即申請修護,以保持堪用。
各單位現有之消防安全及逃生設備等若有短缺或損壞時,應提出申請補充或修護。
員工因工作必須使用個人防護裝備時,概應依規定切實使用,並做必須之檢點與維護,藉以維持性能確保作業安全。
所設置之安全衛生設備,不得任意拆卸或使其失去效能,發現被拆卸或喪失效能時,應即報告雇主或主管人員。
玖、事故通報與報告(參考例)
作業人員於工作中受到任何傷害時,應立即向其單位主管報告,單位必須於立即反映至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或向監督管理人員報告。
若發生重大災害時,經搶救處理後,應保持現場不得擅自移動或破壞,以便司法機關及勞動檢查機構檢查。
若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時(1人死亡、受災人數3人以上或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應由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人員)或現場負責人於8小時內向勞動檢查機構(臺中市勞動檢查處/電話:04-25273553)報備。
工作場所發生職業災害,由主管部門實施災害調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彙整後每月定期分析,擬定防止對策陳報負責人核定。
拾、附則(參考例)
各項特殊之工作應遵守該項作業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本公司訂定之各項安全衛生守則,有關工作之規範事項均視同工作守則。
本工作守則未盡事宜得依情況修訂本守則如有未盡事宜,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辦理。
本守則報經勞動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修訂或增訂時亦同。
本守則自發佈日實施。
會同訂定本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之勞工代表如下:
勞工代表簽名:
職稱 | 姓名 | 現任職務 | 同意簽字欄 |
負責人簽章:
公司大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