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康保險局門診診療費用申復清單

格式
doc
大小
113 KB
頁數
4
上傳者
NHI
收藏 ⬇️ 下載檔案
提示: 文件格式为 Word(doc / docx),轉換可能會出現排版或格式的些許差異,請以實際檔案為準。
此檔案建立於 2009-05-07,离现在 17 年 156 天,建議確認內容是否仍然適用。

中

附表一之六

央健康保險局醫療給付門診診療費用申復清單

代號字碼


醫療院所名稱


審查科別


原申報類 別

□送核 □補報

原申報日 期

年

月 日


年度


月份


頁數



原

第一聯醫療院所存查

申請

保險對象

傷 病 名 稱

申 復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填 列

案 件 分 類

流水號

身份證字號

姓 名

醫令序

內 容

數量

金額

理 由

審 核 意 見

補 付數 量

單 價

補 付 金 額


































































































































































































































合 計

人次





補 付 金 額



說明

  1. 本清單每份三聯,由醫療院所依式詳填,第一聯留存醫療院所備查,第二、三聯寄送中央健康保險局。

  2. 年度及月份請按保險對象診病年度及月份填列。

  3. 核減費用經健保局複核後,加填健保局填列欄,將第三聯送回醫療院所,作為補發清單。

  4. 清單上請加蓋醫療院所印信及負責人私章。

  5. 對本案核定如有異議請依照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辦法第四條規定,於收到核定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逕向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委員會申請審議。

  6. 原申請  年  月份費用中央健康保險局通知表係於      年  月  日寄達。

  7. 請按審查科別分別填報。


上表所列被保險人門診診療費用,前經貴局核減在案,茲檢附申復清單一份即請惠予複核為荷。

此  致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醫院

負責醫師

診所

醫院地址:

年   月   日




















中央健康保險局醫療給付門診診療費用申復清單

代號字碼


醫療院所名稱


審查科別


原申報類 別

□送核 □補報

原申報日 期

年

月 日


年度


月份


頁數



原

第二聯健保局存查

申請

保險對象

傷 病 名 稱

申 復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填 列

案 件 分 類

流水號

身份證字號

姓 名

醫令序

內 容

數量

金額

理 由

審 核 意 見

補 付數 量

單 價

補 付 金 額


































































































































































































































合 計

人次





補 付 金 額



說明

(一)本清單每份三聯,由醫療院所依式詳填,第一聯留存醫療院所備查,第二、三聯寄送中央健康保險局。

(二)年度及月份請按保險對象診病年度及月份填列。

(三)核減費用經健保局複核後,加填健保局填列欄,將第三聯送回醫療院所,作為補發清單。

(四)清單上請加蓋醫療院所印信及負責人私章。

(五)對本案核定如有異議請依照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辦法第四條規定,於收到核定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逕向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委員會申請審議。

(六)原申請  年  月份費用中央健康保險局通知表係於      年  月  日寄達。

(七)請按審查科別分別填報。



上表所列被保險人門診診療費用,前經貴局核減在案,茲檢附申復清單一份即請惠予複核為荷。

此  致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醫院

負責醫師

診所

醫院地址:

年   月   日






核定

複核

初核

審查委員











中央健康保險局醫療給付門診診療費用申復清單

代號字碼


醫療院所名稱


審查科別


原申報類 別

□送核 □補報

原申報日 期

年

月 日


年度


月份


頁數



原

第三聯代付款清單

申請

保險對象

傷 病 名 稱

申 復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填 列

案 件 分 類

流水號

身份證字號

姓 名

醫令序

內 容

數量

金額

理 由

審 核 意 見

補 付數 量

單 價

補 付 金 額


































































































































































































































合 計

人次





補 付 金 額



說明

(一)本清單每份三聯,由醫療院所依式詳填,第一聯留存醫療院所備查,第二、三聯寄送中央健康保險局。

(二)年度及月份請按保險對象診病年度及月份填列。

(三)核減費用經健保局複核後,加填健保局填列欄,將第三聯送回醫療院所,作為補發清單。

(四)清單上請加蓋醫療院所印信及負責人私章。

(五)對本案核定如有異議請依照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辦法第四條規定,於收到核定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逕向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委員會申請審議。

(六)原申請  年  月份費用中央健康保險局通知表係於      年  月  日寄達。

(七)請按審查科別分別填報。


上表所列被保險人門診診療費用,前經貴局核減在案,茲檢附申復清單一份即請惠予複核為荷。

此  致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局

醫院

負責醫師

診所

醫院地址:

年   月   日



上表所列各保險對象核減費用,案經本局核定補付共計

新台幣

即請寄下收據俾便匯奉此致

備據來局領取本埠支票

醫院

中央健康保險局啟

診所

年月日








版權說明: 檔案資源由用戶上傳,僅供學習交流使用,尊重著作權。 若您認為內容涉及侵權,請點擊「侵權舉報」提交相關資料,我們將儘快核實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