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溪口鄉柳溝國小校園安全維護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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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溪口鄉柳溝國小校園安全維護實施計畫

  1. 依據

  1. 嘉義縣政府教育處各級學校校園安全維護實施計畫。

  2. 嘉義縣政府教育處重大災害應變緊急通報作業規定。

  3. 嘉義縣政府教育處國民小學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

  4. 嘉義縣柳溝國小校園災害防救計畫

  1. 目標

  1. 分析影響校園安全因素與因應策略,先知快報並妥適處置。

  2. 體現生命價值的教育環境,營造重視人權法治的溫馨校園。

  3. 建構安全、友善、健康之校園。

叁、策略與實施計畫

六大策略

一、增益師生安全防護與危機處置

二、落實校園安全自我檢核機制

三、規劃多重校園安全防護措施

四、監測安全合宜的校園環境設施

五、建立完善效率的校安通報機制

六、整合家長與社會相關資源

實施計畫與分工表列如下:



策略

維護校安實施計畫

分工



一、增益師生安全防護與危機處置


建立各校安全防護與危機處理機制,成立緊急應變小組及聯絡通訊網,強化對事件有效處理。

訓導組為主

其他處室為輔

擬訂校園安全維護實施計畫,分析影響校園安全因素,明訂危安事件處理流程。

訓導組為主

其他處室為輔

運用各項集會進行安全教育宣導,且每學年須製作「家庭防災卡」發予學生及家長。

訓導

總務處

每學期舉辦乙次複合型防災演練,增進全校師生及教職員工災害防護技能。

訓導

總務處

宣導資料,提醒學生及家長有關校園安全配合注意事項。

訓導

各授課老師

結合交通安全、防制幫派、法律常識、春暉工作等校園安全宣教主題舉辦各項才藝競賽活動,提昇師生危機意識與安全觀念。

訓導


融入師生防護與危機處置相關課程,讓師生熟悉各項器材操作及使用技巧。

各科教學

蒐集學生安全相關補充教材、文宣資料,提供教學參考。

各領域

教師



二、落實校園安全自我檢核機制

訂定校園安全管理檢核項目,明訂各項安全檢核作業程序。

總務處


規劃專人專責進行自我檢核工作,定期檢查校園各項器材設施並紀錄陳核(檢核表如附件一)。    

總務處


進行各項公共設施安全測試,為學生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並於戶外教學之前,為學生投保「旅遊平安保險」。

總務處

辦理校園安全環境檢測評估,強化及確認校園軟硬體安全監控設備運作,透過警方校園治安風水師協助,消除校園治安死角,淨化校園安全空間。

訓導

總務處



三、規劃多重校園安全防護措施

上課期間加強校門人員及車輛出入管理,確保上課期間校區安全。

總務處


在不影響各級學校教學安全及校區功能之原則下,訂定並公告民眾校園開放管理及使用辦法,視需要委請專人進行巡查工作。

總務處

訓導


學期初劃分校園安全責任區域(教學、非教學區域、校園死角及其他區域),編組保全人員,導護老師行政人員等巡查人員並妥善規劃巡查動線,製作巡查路線圖。

訓導組

行政主管

導護老師

學校行政保全人員

繪製學校安全地圖,清楚標示公告並宣導校園危險區域。

訓導

總務處

定期檢查更新消防設施、緊急廣播及緊急照明設備。

總務處



規劃校園監視與保全系統,定期維修,校安人員應熟悉操作。

總務處

加強實驗室器物安全管理,明訂並執行各項實驗安全操作程序。

提供衛生安全的餐飲,加強環境整潔維護及資源回收與利用。

總務處

訓導

建置學生健康檢查資料,掌握特殊疾病學生的身心、家庭狀況。

健康中心教導處

訓導組

裝設校園緊急求救通報系統(如求救鈴、求救電話或感應式照明設備),減少校內黑暗及死角。

總務處

訓導

加強學校資訊系統安全保密工作,防止電腦病毒入侵與資訊外洩並查察學生將不雅影片掛載網站,以免影響校譽。

訓導

資訊老師



四、監測安全合宜的校園環境設施

建築設施應聘請專業人員設計監造,做好上課與假日安全規劃。  

總務處

建築修繕時應注意安全圍籬及警告標示,以維護人員、設備安全。   

總務處

規劃無障礙的校園環境,提供人性化的學習場所。

總務處

設計符合安全的體能遊樂設施,專人定期檢查維護保養。   

總務處

訓導

明確標示教學設備、器材設施的使用方法及求援電話。  


總務處

視需求及不影響交通情況下於校門口設置家長接送區,維護家長接送學生安全。


訓導

總務處

於學生活動較多或設施有發生危險之處,加裝防護或防撞裝置並定時巡視,減少活動危險。

總務處


易發生滑倒或積水地方應設置防滑條或塗螢光,維護出入安全。   

總務處


設置明顯的避難逃生標示,依規定設置避難器具,並公告及張貼「校園疏散避難地圖」。

總務處

訓導


校內人車動線應規劃順暢,避免人車交錯,校內行車應限制速度及範圍。

總務處

訓導

校內臨時性施工或維修應有人員現場警戒,川堂、浴廁、廚房地板,應採防滑設計。

總務處



五、建立完善效率的校安通報機制

負責校安通報人員確實交接「教育部校安即時通報網」操作方式、相關作業及填報規定,建立移交清冊,並建立校安代理人制度(熟悉校安通報程序),持續通報責任。

訓導

校安事件除向校內各級長官報告外,應循教育部校安通報機制依事件等級、時限完成網路「首報」及「續報」工作並列印書面資料陳核續辦備查。

訓導

性侵、性騷及家暴事件除以校安通報外並即通報113,全程應採保密方式進行(性侵、性騷一方為學生應即召開性平會處置)

輔導老師

訓導

每學期主動更新師生緊急聯絡人員資料,於校安事件發生時能迅速聯繫師、生、家長處理。  

各班導師

訓導組

教導處

輔導老師

留意學生缺曠,協同教、訓、輔、導師共同併了解掌握學生出席狀況。

訓導

教導處

各教師

每月上班首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前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填報「校園治安事件彙報表」;每日瀏覽及點閱教育部校安中心「電子公布欄」公告事項。

訓導




防颱警報發布後各校校安及總務人員應即時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天然災害整備回報系統」完成填報並點閱「颱風通報」等訊息

總務處

訓導


校園如因風災、水災、震災等天然災害造成設施()或人員損害災情,除應立即進行校安通報外,另須至「天然災害災損及停課通報系統」完成填報作業。

總務處

訓導


校內、外大型活動、校外教學、參訪等應擬定相關活動安全維護計畫,分配參與活動師長工作責任,以維護全程活動安全。

訓導組

教導處

輔導老師

寒、暑假應製作安全宣導書面資料,並請家長配合督導學生假期安全事項。

訓導


寒、暑假期間學生社團、營隊於戶外活動須過夜時,學生活動組(訓育組)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填報學生校外活動情形,並掌握各梯次人員活動是否平安返家。

訓育組

帶隊師長

每年4月、10月實施「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普測,針對疑似遭受暴力、霸凌學生,由導師及訓、輔人員協助晤談,並依據本校「防制霸凌執行計畫」實施後續相關處理及輔導作業。


訓導組

防制霸凌因應小組

建立藥物濫用特定人員名冊,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及教育部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以早期發現學生濫用藥物情形,並編組春暉小組即時介入輔導。


訓導

輔導老師

導師



六、整合家長與社會相關資源

結合家長會及社區資源,共同參與學校安全維護工作。

訓導


保持與警消、社政機構密切聯繫,配合學校進行正向輔導與管教事宜。與社區之醫療機構合作,舉行學生之預防注射,牙齒檢查、衛生教育等活動。

訓導


學校與警方簽訂「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依據約定書之項目,與警察單位建立單一聯絡窗口,主動請轄區警察單位檢視及巡查校園外危安因素,發現危險徵候即時處理。

訓導




肆、本計畫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主辦 主任 校長

嘉義縣溪口鄉柳溝國民小學校園安全檢核紀錄表

項次

項目

狀況

備考

1

學校內建築施工處所有無設立警告標示及設立圍籬設施?安全設施是否合宜?施工設備是否任意擺設?有無影響安全之虞?



2

校園圍牆、欄杆設施是否穩固或損壞?有無影響安全之虞?



3

校園內體能遊樂設施,指定專人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情形?有無損壞情形?



4

建築物避難逃生標示、避難器具設置及堪用情形?



5

學校內設置之電力系統安全設施是否合宜?



6

學校內設置之消防系統安全設施是否合宜?



7

學校內頂樓樓梯是否有管制措施?管制情形?



8

是否定期檢查更新消防設施、緊急廣播及緊急照明設備?



9

校園內夜間照明設備是否足夠,杜絕安全死角?



10

校舍、車庫及各類型建築、結構及水泥層是否剝離、傾頹影響安全?



11

校園門禁管制是否確實(辨證、登記)?執勤人員是否堅守崗位?



12

校園內較易發生安全事件之區域,如學校之實驗室、樓梯頂樓、廁所或校園內死角等有無異狀或人員留置情形?



檢查日期:檢查人員:

總務處: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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