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師資推薦表
茲推薦下列中醫師或中藥師擔任負責醫師訓練計畫之臨床醫學指導教師或中藥學指導教師,
並已徵得當事人同意提供以下資料:
被推薦人基本資料
姓名
性別
□男 □女
出生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專業證書字號
□ 台中字第 號
□ 藥字第 號
現職服務機構
職稱
□ 中醫師
□ 藥師
醫事機構代碼
初次執登日期
E-mail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學經歷
學歷 | 學校 | 科系 | 學位 | |
專長 請擇一勾選 | □ 中醫內科學 □ 中醫婦科學 □ 中醫兒科學 □ 針灸科學 □ 傷科學 □ 中藥學 | |||
經歷 | 與中醫藥專長領域相關(實務/教學/研究)經驗 | 起訖年月 | 年資(年) | |
三、代表論文或學術著作
代表著作 | 論文題目 著作書名 | ※ 需為中醫藥領域之研究論文或著作。 | |
作者群 | ※ 被推薦者需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 ||
發表期刊 | 刊名: □具同儕審查制度 □ SCI □ SSCI ※ 此期刊需有同儕審查制度,亦可註明為SCI或SSCI期刊。 | ||
代表著作 | 發表期刊 | 卷、期、頁數 | 第 卷,第 期,第 - 頁 |
發表日期 | 年 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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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薦單位認定被推薦人足擔教學工作者之具體事蹟、特殊造詣
具體事蹟、特殊造詣、成就 | ※請詳述被推薦人在中醫藥專長領域,於實務/教學/研究等方面之特殊造詣,足擔任教學工作之具體事蹟:(300字為原則) |
其他參考資料 |
五、檢附之證明文件
請檢附右列資格證明文件 | 請自行勾選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台灣中醫醫學教育學會將依所提供資料進行複核。 □ 1.中醫師/藥師證書正、反面影本:以證書背面之執業登記資料,佐證於主訓醫院或協同訓練院所之任職年資,無證書背面戳印者請提供其他證明文件。 ※申請臨床醫學指導教師者需在申請師資培訓當年年底執業滿五年且具備負責醫師資格,申請中藥學指導教師者,需在申請師資培訓當年年底從事中藥學臨床相關業務滿二年之藥師或具備負責醫師資格中醫師。 □ 2.執業執照正、反面影本。 □ 3.具備負責醫師資格證明。(102年底前畢業,103年底前執業者不在此限。) □ 4.所列學歷之畢業證書。 □ 5.與中醫藥專長領域相關(實務/教學/研究)經驗相關之專業工作經歷文件。 □ 6.代表論文之全文。 □ 7.有關具體事蹟殊造詣或成就審定之參考資料。 □ 8.從事中藥學臨床相關業務證明。(中醫師申請中藥學指導教師培訓資格者需提供。) |
六、被推薦人具備之資格
具備資格 (可複選) | □ 1. 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並具有五年以上與指導領域相關實務經驗之專業工作年資者。 □ 2. 曾發表經同儕審核通過之專業學術著作。 □ 3. 經推薦單位認定其具體事蹟、特殊造詣足堪擔任教學工作者。 |
七、推薦事由(請推薦單位統整分析被推薦人上述各項表現,就專業性、代表性、公正性等加以敘述,200字為原則)
推薦單位用印:
推薦人(單位主管)簽名與蓋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