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空中大學暨附設專科部111學年度下學期期末考各科命題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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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 年 10 月 1 日,總督府將臺灣西部劃分為臺北、新竹、臺中、臺南、高雄五

州,東部則行舊制,仍為花蓮港廳、臺東廳兩廳,施行「五州二廳」的州廳行政區劃;
1926 年澎湖由高雄州分出,另設澎湖廳,成為「五州三廳」,維持到日治結束。本年
正值設州百年,各地紛紛規劃紀念活動,本刊也應時介紹日治時期臺灣的行政區劃。

1895 年到 1920 年州制確立為止,臺灣的行政區劃多次變更。新制度最重要的

意義是州與其下的市、街庄,不僅是行政區劃,也是地方公共團體,具公共財源,
總督府稱此為地方自治。然而,警政與民政合一,基層街庄行政結合保甲制度納入
總督府支配體系,臺灣地方制度始終存在警察性、官治性一貫的特性。

為因應「自治」,州、市、街庄也設協議會,1935 年總督府進一步將諮議機關

性質的協議會改為議決機關,也開放部分議員名額民選。在行政區劃中與「市」並

列的「郡」,則是純粹行政區域,郡役所僅是行政機關。一般而言,在廣大農村、

施行街庄制的地方設「郡」,工商發達區域設「市」。終日治五十年,有幾位臺灣

人擔任過「郡守」,但始終沒有臺灣人「市長」出現。

對於地方制度重大變革,民間如何看待? 1920 年代前,地方已經注意到官廳異

動與地方榮衰關係,屏東人擔心阿緱廳廢止將造成地方商況衰微,不但反對廢廳,

還展開設置包括屏東、澎湖、阿公店及楠梓坑的「阿緱州」設置運動。嘉義、宜蘭、

澎湖也曾積極反對廢廳或請願置州運動,雖無法改變總督府的規劃,但可見地方意

識的抬頭。

行政區劃變革前後,清末的保、里、街庄等區劃逐步改成大字、小字等日本式

區劃,傳統地名「土名」也全面變更,總督府陸續將原本的街庄和土名改為「町」

與「丁目」。所謂「大字」,相當於日本江戶時代的「村」,「小字」則是「大字」

下的聚落。戰後,「大字」與「町」改為「段」,「小字」與「丁目」則改為「小段」。

另外,在原住民區域,清末尚未明確界定的「番地」,則具體化為特殊空間「蕃地」,

在警察系統控制下,依循特定法令運作。

一連串變革中,臺灣傳統地名在日治時期被簡化、日本化,及至戰後,地名又

再次去日本化或中國化。我們耳熟能詳的萬華,是艋舺的日語諧音;錫口、葫蘆墩、

牛罵頭等地名,被改為日本式的松山、豐原、清水;戰後,「樺山」則去日本化為「華

山」。地名,正見證了近代臺灣史的變遷。

日治時期臺灣的行政區劃

導  讀

文/鍾淑敏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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