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制定國家語言發展法 林萬億:國家語言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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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主題

主題

主題:

:推動

推動

推動

推動制定

制定

制定

制定國家語言發展法

國家語言發展法

國家語言發展法

國家語言發展法 

  

 

林萬億

林萬億

林萬億

林萬億:

:國家語言立法

國家語言立法

國家語言立法

國家語言立法 

  

 挽救消失的母語

挽救消失的母語

挽救消失的母語

挽救消失的母語 

  

  

  

 

〔自由時報記者王貝林、彭顯鈞/台北報導〕對於聯合報報導行政院
研擬「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是要「去國語化」,主導立法的行政院
政務委員林萬億昨強調,國家語言源自族群

國家語言源自族群

國家語言源自族群

國家語言源自族群、

、官方語言則是為溝通方

官方語言則是為溝通方

官方語言則是為溝通方

官方語言則是為溝通方

便

便

便

便,

,兩者並不相等

兩者並不相等

兩者並不相等

兩者並不相等;該法立法目的在挽救瀕臨消失的族群語言,並非

要訂定官方語言,當然也不致影響官方語言,希望媒體報導「勿心存
惡念」! 

 

  

 

蘇揆

蘇揆

蘇揆

蘇揆:

:各語言平等

各語言平等

各語言平等

各語言平等 

  

 沒有去國語化

沒有去國語化

沒有去國語化

沒有去國語化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也在立法院反駁此報導,強調根本沒有這回事,呼
籲外界不要只看一個影,就一大堆論述。他認為,國家應有共同語言,
以尊重並保護各母語不致消失,「這是非常對的事!」 

林萬億受訪表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二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二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二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二○○

○○

○○

○○一年的報告中

一年的報告中

一年的報告中

一年的報告中,

,將台灣

將台灣

將台灣

將台灣

列入

列入

列入

列入「

「母語即將瀕臨消失的地區

母語即將瀕臨消失的地區

母語即將瀕臨消失的地區

母語即將瀕臨消失的地區」,

」,

」,

」,因為像鄒族

因為像鄒族

因為像鄒族

因為像鄒族、

、甫正名的薩奇萊雅

甫正名的薩奇萊雅

甫正名的薩奇萊雅

甫正名的薩奇萊雅

族等原住民語言已快要失傳

族等原住民語言已快要失傳

族等原住民語言已快要失傳

族等原住民語言已快要失傳;

;立法後將本國族群或地方使用的自然語

立法後將本國族群或地方使用的自然語

立法後將本國族群或地方使用的自然語

立法後將本國族群或地方使用的自然語

言,

,都定義為國家語言

都定義為國家語言

都定義為國家語言

都定義為國家語言,

,明定國民有公平使用權

明定國民有公平使用權

明定國民有公平使用權

明定國民有公平使用權,

,不應遭排斥或限制

不應遭排斥或限制

不應遭排斥或限制

不應遭排斥或限制,

並明定政府對面臨傳承危機的語言

並明定政府對面臨傳承危機的語言

並明定政府對面臨傳承危機的語言

並明定政府對面臨傳承危機的語言,

,應訂定

應訂定

應訂定

應訂定「

「復振計畫

復振計畫

復振計畫

復振計畫」、

」、

」、

」、鼓勵製播

鼓勵製播

鼓勵製播

鼓勵製播

相關廣電節目

相關廣電節目

相關廣電節目

相關廣電節目,

,協助這些語言繼續發展

協助這些語言繼續發展

協助這些語言繼續發展

協助這些語言繼續發展。

。 

他強調,國家不一定要定官方語言,但不能以官方語言貶抑其他語言
變成方言,甚至壓抑其發展。他說,教育部一九八三年就曾訂定「語
文法草案」,客委會、原民會乃至中研院也都曾有相關立法草案,後
來才整合成「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 

他說,台灣所說的「國語」,新加坡稱為「華語」,中國說是「普通
話」,名稱雖然不同,但既已在台灣自然存在,沒必要刻意不使用它,
畢竟大家都吃過威權時代以政治力不當打壓台語的痛苦,不宜重蹈覆
轍,倒是日漸消失的其他「國家語言」,更值得大家關心,不應凡事
都用政治角度考量。 

蘇揆在立院答詢時則表示,各種語言都應該平等,也應受到尊重,所
謂「去國語化」,根本沒這回事,也沒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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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蘇起質詢時認為,民進黨政府此舉與搞正名一樣是操弄族
群,也以印度為例,認為多種官方語言,只會增加困擾。 

不過,文建會主委邱坤良表示,該草案是以文化保存為立場,絕不是
去國語化,草案將語言和語文分開,原住民語、客語和閩南語都列為
國家語言,要以文化保留的角度予以推廣,並無去除哪個語言的問題。 

 

首部官版三母語辭典

首部官版三母語辭典

首部官版三母語辭典

首部官版三母語辭典 

  

 五

五、

、六月公布

六月公布

六月公布

六月公布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行政院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法,相關工具已
同步齊備。教育部國語委員會費時三年

教育部國語委員會費時三年

教育部國語委員會費時三年

教育部國語委員會費時三年、

、投入近百名人力編訂的

投入近百名人力編訂的

投入近百名人力編訂的

投入近百名人力編訂的「

「台

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

」、「

」、「台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

台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

台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

台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

」、「

」、「

」、「原住民族歷

原住民族歷

原住民族歷

原住民族歷

史語言文化大辭典

史語言文化大辭典

史語言文化大辭典

史語言文化大辭典」,

」,

」,

」,將在五

將在五

將在五

將在五、

、六

六月陸續公布於教育部網站的線上電

月陸續公布於教育部網站的線上電

月陸續公布於教育部網站的線上電

月陸續公布於教育部網站的線上電

子辭典

子辭典

子辭典

子辭典。

。 

國語會自八十三年至今已完成「重編國語辭典」、「國語辭典簡編」、
「國語小字典」、「異體字字典」及「成語典」五部線上華語辭典,
被視為正體字研究的重要工具書。 

國語會表示,配合中小學推動鄉土母語,坊間各教材充斥,令老師莫
衷一是,國語會即展開客語、閩南語、原住民語的資料整理工作。國
語會表示,進入收尾階段的「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線上版,收錄
十一萬六千五百筆常用字詞,採台羅拼音,兼註南北、鹿港、宜蘭等
地區腔調;「台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採通用拼音,收錄一萬五千筆,
亦將並陳各種發音;

「原住民族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則包含十三族、

四十三種語言,因原住民語缺乏文字,搜羅不易,將先公布一千五百
筆常用歷史文化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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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語言

國家語言

國家語言

國家語言 

  

 草案明確定義

草案明確定義

草案明確定義

草案明確定義 

  

 

【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2007.03.20 

行政院已審查完成的「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

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

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

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草案條文由原有的十

二條,改成只有十條,刪除了原由文建會做為主管機關的條文,並且
將語言

學習

課程的補助條文刪除,但明定必須建立國家語言資料庫

建立國家語言資料庫

建立國家語言資料庫

建立國家語言資料庫,

以提供語言復育

以提供語言復育

以提供語言復育

以提供語言復育、

、傳承

傳承

傳承

傳承、

、發展等相關事項的運用

發展等相關事項的運用

發展等相關事項的運用

發展等相關事項的運用,

,並規定

並規定

並規定

並規定「

「多語服務

多語服務

多語服務

多語服務」

。 

主持法案審查的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表示,這個法案的性質是一部

一部

一部

一部

語言的

語言的

語言的

語言的「

「基本法

基本法

基本法

基本法」

」,因此只制訂一些上位概念的條文,對於原有的「政

府對辦理國家語言學習課程之組織或團體,得給與適當之補助」的條
文,予以刪除,是因為這個條文涉及的是技術性問題,因此沒有必要
訂在其中。各部會仍可以按政策進行補助。   

草案中對於國家語言的定義,是在第三條中明定,「本法所稱國家語

本法所稱國家語

本法所稱國家語

本法所稱國家語

言,

,指本國族群或地方使用之自然語言

指本國族群或地方使用之自然語言

指本國族群或地方使用之自然語言

指本國族群或地方使用之自然語言」,並未以列舉方式,將閩南

語、客語、各原住民族語詳列其中。   

至於不明定主管機關,他解釋,是因為必須推動語言發展的部會很
多,包括教育部、文建會,客委會與原住民委員會都有責任,因此不
必訂主管機關。   

法案名稱也從原來的「國家語言平等法」改為「國家語言發展法」,
林萬億表示,平等較有針對性的意涵,好像以前很不平等,因此用「發
展」較為溫和,但最重要的是,現在很多母語已瀕臨消失

現在很多母語已瀕臨消失

現在很多母語已瀕臨消失

現在很多母語已瀕臨消失,

,它需要的

它需要的

它需要的

它需要的

是「

「發展

發展

發展

發展」,「

」,「

」,「

」,「平等

平等

平等

平等」

」這個概念並無法涵蓋許多語言

這個概念並無法涵蓋許多語言

這個概念並無法涵蓋許多語言

這個概念並無法涵蓋許多語言「

「發展

發展

發展

發展」

」的需要

的需要

的需要

的需要。

。 

草案規定,國民有權使用各種國家語言

國民有權使用各種國家語言

國民有權使用各種國家語言

國民有權使用各種國家語言,

,不應遭受不公平之排斥或限

不應遭受不公平之排斥或限

不應遭受不公平之排斥或限

不應遭受不公平之排斥或限

制。政府規畫及推動語言發展,應包容及尊重語言之多樣性。政府應
辦理國家語言之保存、傳習及研究,對於面臨傳承危機的語言

對於面臨傳承危機的語言

對於面臨傳承危機的語言

對於面臨傳承危機的語言,

,應訂

應訂

應訂

應訂

定復振計畫

定復振計畫

定復振計畫

定復振計畫,

,積極鼓勵進行語言復育

積極鼓勵進行語言復育

積極鼓勵進行語言復育

積極鼓勵進行語言復育、

、傳承與記錄

傳承與記錄

傳承與記錄

傳承與記錄,

,並定期追蹤考核

並定期追蹤考核

並定期追蹤考核

並定期追蹤考核

成效

成效

成效

成效。

。   

至於多語服務部分,規定「國民享有使用國家語言接受政府服務及利
用公共資源之權利,為確保前項國民權利,政府機關應提供播音、諮
詢、通譯、會議口譯及其他必要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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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萬億

林萬億

林萬億

林萬億:

:現在的國語

現在的國語

現在的國語

現在的國語 

  

 可改稱北京話

可改稱北京話

可改稱北京話

可改稱北京話 

【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2007.03.20 

行政院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法,引發爭議。政務委員林萬億上午表示,
過去所謂的

過去所謂的

過去所謂的

過去所謂的「

「國語

國語

國語

國語」,

」,

」,

」,是將官方語言的概念

是將官方語言的概念

是將官方語言的概念

是將官方語言的概念,

,與國家語言的概念混合

與國家語言的概念混合

與國家語言的概念混合

與國家語言的概念混合

在一起

在一起

在一起

在一起,

,好像整個國家只有一個語言

好像整個國家只有一個語言

好像整個國家只有一個語言

好像整個國家只有一個語言,

,其他的語言就不是國家的語

其他的語言就不是國家的語

其他的語言就不是國家的語

其他的語言就不是國家的語

言,

,這是不正確的

這是不正確的

這是不正確的

這是不正確的,

,至於官方語言究竟是什麼,他表示,這不在本法

討論

的範圍。   

林萬億表示,制訂這個法是因為聯合國已將我

制訂這個法是因為聯合國已將我

制訂這個法是因為聯合國已將我

制訂這個法是因為聯合國已將我國的幾種母語

國的幾種母語

國的幾種母語

國的幾種母語,

,都列為

都列為

都列為

都列為

瀕臨消失的語言

瀕臨消失的語言

瀕臨消失的語言

瀕臨消失的語言,因此制訂這個法,將這些可能會消失的語言,予以
發展,是有必要的。   

他表示,現在官方的語言應該就是所謂的「國語」,就是北京話,至
於以後因為原住民語、客語與閩南語都已稱為「國家語言」後,原來
的「國語」應如何稱呼,以避免跟「國家語言」混淆,他認為改稱為
「北京話」或「普通話」都可以,但這些並不是「國家語言發展法」
應該去處理的。   

他說,由於過去將北京話認定為國家的單一語言,導致其他的語言變
成是次等的語言,說其他的語言好像是不入流的、不上道的,或比較
俗的,這是對語言的一種歧視,而對語言的歧視就是對人的歧視。   

林萬億說,沒有一個國家是只有一個單一語言,各語言應該相互尊
重。雖然現在大家好像也都懂得要尊重不同的語言,但這是經過多少
人民的努力,提出多少呼籲,有著許多慘痛的經驗,在最近幾年才有
的結果。他說,過去說「國語」之外的母語,不但不被尊重,甚至還
會被處罰,因此使得很多語言,像是客家語這種還有龐大人口比例的
族群的語言,以及許多原住民族的語言,卻消失得很厲害。   

他說,像是國民黨立委江連福說,以後「國語作業簿」要叫做什麼作
業簿,但這怎麼會有問題呢?如果一個泰雅族的學生,老師要叫他寫
泰雅族語,仍然可以用「國語作業簿」寫啊。只是他可能要使用羅馬
拼音或其他拼音法。   

至於官方語言的問題,他說,這不在本法處理的範圍,但應該由大家
共同討論後產生共識,大家認為官方語言應該要有北京話、

英語

、德語,那就可以用這幾種語言當成「官方語言」,不過,英語、

日語等就不是「國家語言」,它們是外國語,外來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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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教育部

教育部

教育部:

:用聽得懂的語言上課

用聽得懂的語言上課

用聽得懂的語言上課

用聽得懂的語言上課

 

【記者謝蕙蓮/台北報導】2007.03.20 

行政院推動制定「國家語言發展法」,未來「本國族群或地方使用的
自然語言」都是國家語言。教育部常務次長周燦德表示,國家語言發

國家語言發

國家語言發

國家語言發

展法只是概念性的規範

展法只是概念性的規範

展法只是概念性的規範

展法只是概念性的規範,

,未來各

未來各

未來各

未來各級學校上課

級學校上課

級學校上課

級學校上課,

,還是要用

還是要用

還是要用

還是要用「

「學生都聽得

學生都聽得

學生都聽得

學生都聽得

懂的語言

懂的語言

懂的語言

懂的語言」。

」。

」。

」。   

他舉例,某一個班級只有部分學生會閩南語,部分學生會客家語或原
住民語,但全班學生都聽得懂的只有華語  (北京話),老師上課當然
就要用華語上課。   

但如果有班級或學校,所有學生都聽得懂原住民語、客家語或閩南
語,老師想用這些語言上課,教育部也不會反對。他強調,老師要使
用什麼語言上課,應該以

學習

者、受教育者為主體,尊重學生的受教

權益。   

周燦德表示,民國

民國

民國

民國 79

79

79

79 年以前

年以前

年以前

年以前,

,教育部規定學校上課一定要使用

教育部規定學校上課一定要使用

教育部規定學校上課一定要使用

教育部規定學校上課一定要使用「

「國

語」,

」,

」,

」,也就是只能用現在所謂的北京話或華語教課

也就是只能用現在所謂的北京話或華語教課

也就是只能用現在所謂的北京話或華語教課

也就是只能用現在所謂的北京話或華語教課。

。但

但 79

79

79

79 年前教育

年前教育

年前教育

年前教育

部長毛高文任內

部長毛高文任內

部長毛高文任內

部長毛高文任內,

,就已經取消這項規定

就已經取消這項規定

就已經取消這項規定

就已經取消這項規定,

,學校上課早就不限使用單一

學校上課早就不限使用單一

學校上課早就不限使用單一

學校上課早就不限使用單一

語言

語言

語言

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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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秘書

閱讀秘書

閱讀秘書

閱讀秘書》

》官方語言

官方語言

官方語言

官方語言 

  

 不只國語

不只國語

不只國語

不只國語

 

【記者:李順德】2007.03.20 

國語的標準音是北京音,在中國大陸稱為普通話,在台灣稱為國語,

新加坡

、馬來西亞則稱為華語。在台灣,國語也就是官方語言,且

是唯一的官方語言。   

依五四時期至一九四九年的語音研究,五四前夕,北洋政府教育部在
一九一八年公布注音字母,對當時「國語運動」起了很大推動作用。
一九二八年主要語言學家集會北京,將北京語音定為國語的標準音。   

至於官方語言,一國可以有多種官方語言

一國可以有多種官方語言

一國可以有多種官方語言

一國可以有多種官方語言。

。如新加坡有馬來語

如新加坡有馬來語

如新加坡有馬來語

如新加坡有馬來語、

、華語

華語

華語

華語、

英語

英語

英語

英語

等多種官方語言

等多種官方語言

等多種官方語言

等多種官方語言,美國將英語列為唯一的官方語言,但他們並不

稱為國語。

日本

則將

日語

定為唯一的官方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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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語

閩南語

閩南語

閩南語、

、客語將同列國家語言

客語將同列國家語言

客語將同列國家語言

客語將同列國家語言

 

【記者:李順德】2007.03.20 

「國語」、「方言」將成為歷史名詞。行政院制訂「國家語言發展法」
草案,未來將去除國語、方言的概念,明定本國族群或地方使用的自
然語言包括閩南語、原住民語等,都稱為國家語言,國民有權使用,
禁止歧視。   

行政院已完成草案審查,近期內將送行政院會

討論

。據指出,行政院

長蘇貞昌去年中曾表示,語言的推動,應該以自然、鼓勵的方式做誘
因,讓各族群尊重各種語言;他反對以公權力、壓力及資源推動國家
語言。   

制訂此一法案是陳總統二千年競選的重要政見之一,過去教育部與文
建會先後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法,將台語及客語列為官方主要語言之
一,引發不少爭議。行政院這次草擬的法案,僅有十個條文,是採概
念及原則性立法,主要目的在去除國語及方言的概念。   

行政院官員說,未來不管是所謂的國語、北京話、閩南語、客家話、
原住民語等,都在「國家語言」概念下被解構;所有人民使用的語言
及地方使用的自然語言都是國家語言。至於外界爭議的「官方語言」
和「文字」問題,行政院脫鉤處理,避免挑起敏感的族群議題。   

草案也強調語言的傳承及重振,明定政府應辦理國家語言的保存、傳
習及研究;對於面臨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應訂定國家語言復振計畫

對於面臨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應訂定國家語言復振計畫

對於面臨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應訂定國家語言復振計畫

對於面臨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應訂定國家語言復振計畫。

為確保國民享有使用國家語言、接受政府服務及利用公共資源的權
利,政府機關應提供播音、諮詢、通譯、會議口譯及手語其他必要設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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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揆

蘇揆

蘇揆

蘇揆:

:國家應有共通語言

國家應有共通語言

國家應有共通語言

國家應有共通語言

 

【記者:黃國樑、高凌雲、楊昇儒/台北報導】2007.03.20 

行政院長蘇貞昌上午在立法院答詢時強調,他主張各種語言都平等,
都應該受到尊重,但今天媒體所報導的「去國語化」,根本沒有這回
事,他認為,國家仍應要有一個共通的語言。   

國民黨立委江連福上午在總質詢時,拿出兩本小學的「國語作業簿」,
質問蘇貞昌,他對語言發展,都予尊重,表示樂觀其成,但有一個問
題就是,如果各族群語言都變成國語,行政首長要如何領導譬如他的
民政局長是原住民,另一局處首長又講客語,如何領導。而小學生寫
作業,到底「國語作業簿」要改成什麼作業簿,要寫什麼文字?   

蘇貞昌表示,沒有「去國語化」這回事,他也沒聽過這件事情,不要
只看到一個影子,就有一大堆論述,他認為要有一個共通的語言,這
是非常對的。   

根據媒體今天報導,行政院正制訂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未來將去除
國語、方言的概念,明定本國族群和地方使用的自然語言,包括北京
話、客語、閩南語、原住民語等,都稱為國家語言,成為立委質詢重
點。   

蘇貞昌上午在立法院總質詢答復國民黨立委蘇起的質詢時,做以上表
示。   

蘇起在質詢時拿出一張印度 10 元鈔票指出,印度連鈔票都有 16 個
國家語言,印度最大的工業就是翻譯業,他去印度訪問,光看他們國
會開會就很熱鬧;要有 16 種語言間相互翻譯,翻譯種類將會有 16
乘以 15 那麼多。如果台灣也要搞國家語言,以後就會變成印度這樣
的結果。   

對於文建會主委邱坤良解釋,文建會草擬「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是
以文化保存的立場,蘇起質疑民進黨政府此舉與搞正名一樣是「以暴
易暴」,想盡辦法操弄族群,但名詞都弄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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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語言發展法

國家語言發展法

國家語言發展法

國家語言發展法」

」選舉動作

選舉動作

選舉動作

選舉動作

 

【記者秦富珍、王正寧/台北報導】   

行政院要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法,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召委李慶安上午批
判,把本國人民所有使用語言放進國家語言,所有官方文件與官式場
合都要並列,勞民又傷財,而教育體系推動多語言音標與文字,要讀
要寫,對學生又是沉重負擔,政治的意識形態延伸到教育領域,只會
惡整家長與孩子。   

李慶安說,政院要把閩南語

政院要把閩南語

政院要把閩南語

政院要把閩南語、

、客語

客語

客語

客語、

、原住民語等各種方言列入國家語

原住民語等各種方言列入國家語

原住民語等各種方言列入國家語

原住民語等各種方言列入國家語

言,

,她沒有意見

她沒有意見

她沒有意見

她沒有意見,但衍生許多複雜問題,像在使用上,所有官方文件

資料都要各種語言並列,有些語言沒有文字,怎麼並列  而所有官式
場合也要拿出來講一遍,實在沒必要。 

立委郭素春痛批,民進黨老調重彈,四年前就

討論

過,蘇貞昌為了拚

總統初選又拿出來,為了騙選舉虛晃一招,客語、閩南語、原住民語
光是講法就有幾十種,怎麼定於一尊  台灣這麼小,行政院為了討好
各族群,

很多錢討論,選後肯定不了了之。   

立委盧秀燕則說,大家都知道這是選舉動作,蘇貞昌在黨內總統初選
前,向深綠表態動作,仔細看計畫內容非常空乏,若只是「選舉動作」

那就不要勞民傷財,不要惡整學生,她這個當媽媽的是不會答應。   

親民黨政策會執行長黃義交認為,台灣族群、性別已經得到國際肯
定,執行者不應為了政治利益再度挑起對立,他批評,民進黨只會口
說平等,卻專做挑撥對立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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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學者

學者

學者

學者:

:原民語言

原民語言

原民語言

原民語言 20

20

20

20 種

種 

  

 實務有困難

實務有困難

實務有困難

實務有困難 

  

 

【記者:黃玉芳/台北報導】2007.03.20 

行政院推動國家語言,不過也有學者認為,光是原住民語言就多達
20 種,雖然草案揭示了尊重的精神,但是實務上可能會有許多困難,
像是國家語言資料庫也不是三、五個星期就能做得出來。   

國家語言發展法中並沒有詳細的辦法,而是請現有部會自行規劃,不
免讓人有多頭馬車的疑慮。中研院士、語言學研究所兼任研究員李壬
癸認為,雖然政府應該設法保護各種語言平等及復育,但是以原住民

以原住民

以原住民

以原住民

語言來說

語言來說

語言來說

語言來說,

,至少有

至少有

至少有

至少有 20

20

20

20 種

種,而平埔族大部分的語言都已經消失了,要

建置語言資料庫倍加困難。   

而且現在連最基本的教材都沒有、即使想要去採集錄音,要保存什麼
內容也必須經過規劃,而不是亂錄一通,絕非一般人想的這麼簡單。   

而在公共服務部分,例如以現在捷運車廂內都會以中文、客語、台語、

英語

播報站名,假使每一種國家語言都要播,「還沒播完就到下一站

了」,最後可能還是選擇主要的幾種語言而已。他又舉法院為例,假
設有七、八種種族的人在場,也不可能每一種語言都口譯,浪費時間
也不符合實際效益。   

他也認為,「去國語化」的名詞不妥當,保存語言應該用更嚴謹的角
度去看待。   

【記者黃玉芳/台北報導】   

以後國家語言不止一種!行政院會近日將

討論

「國家語言發展法」草

案,文建會表示,這個草案從 92 年起,

了三年的時間研擬,也參

考教育部、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等部會的意見。   

文建會表示

文建會表示

文建會表示

文建會表示,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布的語言調查報告

織公布的語言調查報告

織公布的語言調查報告

織公布的語言調查報告,

,我國的原

我國的原

我國的原

我國的原

住民族語言已列為母語即將瀕臨消失地區

住民族語言已列為母語即將瀕臨消失地區

住民族語言已列為母語即將瀕臨消失地區

住民族語言已列為母語即將瀕臨消失地區,

,基於文化保存的理由

基於文化保存的理由

基於文化保存的理由

基於文化保存的理由,

,行

政院才協調文建會訂定

政院才協調文建會訂定

政院才協調文建會訂定

政院才協調文建會訂定。

。 

  

  

  

 

目前行政院已經完成草案審查,近期內將會送到行政院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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