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2月23日104學年度第19次中心會議通過,奉校長105年3月7日核定
109年5月12日108學年度第二學期第2次中心會議修正通過,奉校長109年5月25日核定
壹、目的
為實現全人教育與培養學生宏觀視野之通識教育理念,精進通識教育各領域課程,提昇本校通識教育課程品質,特訂定與實施本計畫。
貳、依據
依「102年度上半年大學校院通識教育暨第二週期系評鑑追蹤評鑑與再評鑑」一之1、二之2、二之3 、二之4、三之1、三之2、三之3 、五之3改進建議事項辦理。
參、實施目標
一、統整與強化各領域通識選修科目。
二、鼓勵開設與發展本校教育願景目標之特色課程。
三、落實新增課程外審與定期檢視已開設課程,確保課程學術承載度。
四、實施教師期末課程反思機制,將學生回饋意見納入課程改善參考。
五、鼓勵教師發表與課程密切相關之學術論著與通識改革研究。
肆、實施對象
本校開設通識課程之專(兼)任授課教師。
伍、實施措施
一、每學期期初前計算合理開課數,規劃開設各特色、重點課程,統整與強化各領域通識科目,積極邀請本校各專(兼)任教師設計課程及辦理開課。
預定於每學期開學前1週計算合理開課數(附件1)及規劃,填寫「通識開設課程類別、屬性及各分類領域課程數規劃一覽表」(附件2),每學期第3至第4週(專任)、第5至第8週(兼任)辦理邀課;收課期間如有課名或課程內容相似者先予退件,於收課截止前完成修正,續送本中心課委會審議。
二、新增課程辦理外審,後續辦理授課教師意見回饋追蹤及修訂課程大綱。
預定於次學期課程審查會議彙整「新增課程外審委員意見追蹤表」(附件3)提會審議,通過審查者始得開設。
三、落實課程三級三審機制。
四、各授課教師於每學期教學評量公布後辦理課程反思與回饋學生意見
預定於每學期教學評量公布後,通知各授課教師填寫「課程反思與學生意
見回饋單」(附件4)送中心會議審議。
五、申請開課教師開設同一科目者,鼓勵發表與該課程相關學術著作。
授課教師於每學期期初申請開課(附件5),若開設同一通識科目連續2學期或累積達3學期者,鼓勵發表與該課程相關學術著作、期刊論文、各種研討會或學術發表之論文等;專任授課教師依本校教師評鑑辦法辦理。
陸、考核
依本計畫各項措施研訂「臺北市立大學通識授課教師課程精進工作檢核表」,列入教師開課申請必要檢核項目:
「通識課程反思與學生意見回饋表」(附件4)。
「通識教育課程開設申請表」(附件5)。
「通識授課教師課程精進工作檢核表」(附件6)。
柒、效益
一、定期檢視學生回饋意見進行反思與修正,回歸以學生為主體之教學現場。
二、定期檢視及整合通識課程,避免學生重複修習相近課程。
三、定期查核課程實施情形,確保學術承載度。
四、確保授課教師具備講授該課程之學術專長。
捌、其他
本計畫送中心會議討論通過,奉校長核定後實施。
附件1
○○○學年度第○學期臺北市立大學通識必、選修課程規劃
一、學期開課數估算
通識必、選修課程合理開課數計算公式
=每學年合理開課學分數=(一年級核定人數* 2學期/40人/班) *7科目(5分類領域+2門國、英文)*2學分=840學分。單 位:學分數
每學期合理開課數= 840學分/2學期/2學分/班=210門(必修60門+分類選修150門)。
資料來源:教務處課務組
公式說明:通識課程每學年必、選修總學分數,以大學部一年級核定人數1學年2學期、必修2科目加選修5科目共計7科目,每科目2學分計算。計算時,一班以40人計算(剩餘名額保留給重補修生、人工加選學生)。
○○○學年度第○學期 | |||||||
博愛校區 | 天母校區 | 總計 | |||||
統計時間:○○○年○月 | 資料來源:教務處註冊組 | 單位:人數 |
○○○學年度第○學期合理開課數估算
博愛校區 | 天母校區 | 總計 | |
原始 | |||
經四捨五入 |
單位:課程門數
附件2
二、通識開設課程類別、屬性及課程數規劃一覽表
課程屬性 課程類別 | 規劃開設門數 | 邀課對象 | |||
校 區 | |||||
博愛 | 天母 | ||||
共同課程 | 國文(一) | ||||
英文(一) | |||||
分類領域 | 藝術與美感 | 特色 | |||
重點 | |||||
跨領域 | |||||
人文與文化思考 | 特色 | ||||
重點 | |||||
跨領域 | |||||
公民素養與社會探索 | 特色 | ||||
重點 | |||||
跨領域 | |||||
自然、生命與科技 | 特色 | ||||
重點 | |||||
跨領域 | |||||
共同選修 | 特色 | ||||
跨領域 | |||||
其他 | |||||
小計 |
附件3
通識分類選修新增課程大綱審查與追蹤表
編號: | 領域: | 課程名稱: | ||||||
外審委員填寫 | 授課教師填寫 | |||||||
外審意見 | 授課教師意見回饋 | |||||||
項目 | 優 請勾選 | 可 請勾選 | 修正建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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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審委員簽名 | 年 月 日 | 授課教師簽名 年 月 日 | ||||||
通識教育中心填寫 | ||||||||
審查結果 |
附件4
臺北市立大學通識課程反思與學生意見回饋表
課程名稱 | 中文: | ||||||
英文: | |||||||
類別 (屬性) | 共同課程 | □國文(一) □英文(一) | |||||
分類領域 | □藝術與美感 □人文與文化思考 □公民素養與社會探索□自然、生命與科技 □共同選修 | ||||||
課程屬性 | □特色□重點□跨領域□其他 (由中心勾選) | ||||||
授課教師 | 學生人數 | ||||||
課程網址 | |||||||
開設課程情形 | □已累積開設 學期(符合者請打勾及填寫) | ||||||
課程大綱 | (請加附件) | ||||||
學生教學評量 | (請加附件) | ||||||
課程反思 | |||||||
結論與建議 | |||||||
課程教學活動照片 | |||||||
文字說明 | |||||||
學生輔導紀錄 | |||||||
日期 | 地點 | 學生姓名 (範例:王同學) | 內容 | ||||
審核結果: 日 期: 年 月 日 |
附件5
臺北市立大學通識教育課程開設申請表
附件6
○○○學年度第○學期
臺北市立大學通識授課教師課程精進工作檢核表
課程名稱 | |||
課程屬性 | □共同課程 | ||
分類領域 □藝術與美感 □人文與文化思考□公民素養與社會探索□自然、生命與科技 | |||
□共同選修 | |||
授課教師 | □專 □兼 任 □教授 □副教授 □助理教授□講師 | 聘任單位 □通識教育中心 □ 系(所) | |
項次 | 項目 | 請勾選 | 佐證 |
一 | 一年內有參加通識講座或研討會 | 附件1 | |
二 | 期末按時並詳實填寫課程反思及回饋學生意見單 | 附件2 | |
三 | 每學期主動更新教師基本資料與學術表現 | 附件3 | |
四 | 按時登錄學生成績 | 附件4 | |
五 | 協助中心向學生宣導教室維護之教室管理工作具有成效 | 附件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