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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104 年第 2 次職階人員甄試試題
職階/甄選類科【代碼】:專業職(一)/壽險管理【H6202】
專業科目(2):保險學概要
*請填寫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注意:
作答前須檢查答案卷、入場通知書號碼、桌角號碼、甄選類科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
人員處理,否則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單面,共有四大題之非選擇題,各題配分均為 25 分。
非選擇題限用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於答案卷上採橫式作答,請從答案卷內第一頁開始書寫,違
反者該科酌予扣分,不必抄題但須標示題號。
請勿於答案卷上書寫姓名、入場通知書編號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功能、儲存程式功能),但不
得發出聲響;若應考人於測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
意使用者,該節扣 10 分;該電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答案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節以零分計算。
第一題:
由於保險產品涉及公共利益,因此政府介入市場運作的程度較一般商品深入。請由保險
需求、保險供給與保險中介等三方面深入分析。【25 分】
第二題:
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複保險之構成要件為何?【9 分】
(二)當善意之複保險發生時,其賠款分攤方式為何?【10 分】
(三)我國保險經營中,對善意複保險所採取之方式為何?【6 分】
第三題:
一般壽險保單設有寬限期間(Grace period)的條款,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何謂寬限期間(Grace period)?【6 分】
(二)若被保險人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請說明保險公司的處理方式。【7 分】
(三)對於寬限期間的規定,請依我國現行的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及簡易人壽保險法,
分別說明二者的規定。【12 分】
第四題:
請解釋下列保險專有名詞:
(一)保險利益(Insurable interest)。【5 分】
(二)要保人(Applicant for Insurance)。【5 分】
(三)暫保單(Binder)。【5 分】
(四)複保險(Double insurance)。【5 分】
(五)存款保險(Deposit insurance)。【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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