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4.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中華郵政公司經營儲金匯兌業務,其會計帳務應如何處理?   
三業合營,與郵務、壽險帳務合併處理   
公司成立之日起 5年內,與壽險帳務合併 
公司成立之日起 5年後,與壽險帳務合併   
獨立處理 
【3】25.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有關劃撥儲金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得辦理撥款    得辦理匯款     
為郵政匯兌之一種      得接受他人存款   
【4】26.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儲戶遺失印鑑,掛失止付後,存款遭冒領,中華郵政公司得否主張免責? 
印鑑相符可免責    密碼相符可免責 
印鑑及密碼均相符才可免責    不可主張免責   
【2】27.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每一人僅得為一戶之儲金項目為何?   
定期及存簿儲金    存簿儲金 劃撥及存簿儲金 劃撥 
【3】28.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郵政匯票受款人之兌領請求權,自發票日起算,幾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
消滅? 
 6 個月  1 年  3 年  15 年 
【1】29.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下列何者非處理國際匯兌之依據? 
票據法有關匯票之規定   萬國郵政聯盟所定郵政匯兌協定 
我國與國外雙邊郵政匯兌協定 郵政儲金匯兌法之規定 
【2】30.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患老年痴呆症之七旬老翁到郵局提款,其效力如何? 
一律無效    一律有效   
經其親屬同意,才有效   經其監護人承認,才有效 
【1】31.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中華郵政公司得據以停止帳戶交易之情形,不包括哪一項? 
檢察機關電話緊急通知    法院之裁判   
檢察機關書面通知    依法律規定   
【1】32.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時效消滅未經兌款之郵政匯票,中華郵政公司應如何處理? 
通知匯款人領回,但不退還匯費 通知受款人繳回,但不退還匯費 
通知匯款人領回,並退還匯費 通知受款人繳回,並退還匯費 
【4】33.目前中華郵政公司辦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有關其稅捐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業務單據,免稅    自動提款機,免稅   
郵政公用物,免納一切稅捐    均無稅捐優惠   
【2】34.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交通部須會同中央銀行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投資短期票券之管理辦法 投資受益憑證之管理辦法 
投資金融債券之管理辦法 存簿儲金計息之最高存款限額 
【4】35.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郵政服務人員洩漏顧客之郵政儲金資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由交通部處中華郵政公司罰鍰   
由交通部處中華郵政公司罰鍰及該郵政服務人員罰鍰 
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中華郵政公司及該郵政服務人員罰鍰   
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中華郵政公司罰鍰,該公司得對應負責之人求償 
【1】36.簡易人壽保險不包括下列何種保險?   
年金保險 生存保險 死亡保險 生死合險 
【1】37.簡易人壽保險由中華郵政公司經營者,其業務並受下列何者監督?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交通部 財政部 中央銀行 
【3】38.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非中華民國國民,不得為下列何者? 
受益人 要保人 被保險人 保險人 
【4】39.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拒捕或越獄致死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任,
其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要保人得申請返還下列何者? 
已繳納之保險費加計利息 已繳納之保險費 
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加計利息 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   
【3】40.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要保人申請借款,保險費需付足多久以上? 
六個月 三個月 一年 九個月 
【4】41.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人之保險契約,其權利之移轉或出質,非經下列何
人以書面承認,不生效力? 
要保人 
保險人 
受益人 
被保險人 
【1】42.簡易人壽保險之要保人得以保險單為質,向保險人申請借款,借款金額範圍為下列何者? 
保單價值準備金額內 
保單價值準備金額 9成內 
所繳保險費金額內 
所繳保險費金額 9成內 
【1】43.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下列何者得隨時向保險人聲明終止保險契約? 
要保人 
保險人 
受益人 
被保險人 
【4】44.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者,無請求死亡人壽保險金額之權 
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者,無請求傷害保險金額之權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雖未致死者,無請求死亡人壽保險金額之權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雖未致死者,有請求死亡人壽保險金額之權 
【1】45.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下列何者非郵政簡易人壽保險資金得運用之範圍? 
辦理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 
不動產 
國外投資 
有價證券 
【4】46.郵政簡易人壽保險契約之保險費率,由下列何者核定? 
交通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 
【2】47.簡易人壽保險法施行日期為何? 
民國 24 年5月10 日 
民國 24 年12 月1日 
民國 91 年7月10 日 
民國 92 年1月1日 
【2】48.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簡易人壽保險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健康保險之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之日起發生效力 
除健康保險外,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之日起發生效力 
除健康保險外,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六歲之日起發生效力 
被保險人滿十五歲前死亡者,保險人不得退還所繳保險費 
【3】49.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現行中華郵政公司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不得低於下列何者? 
百分之一百 
百分之一百五十 
百分之二百 
百分之二百五十 
【3】50.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下列何者非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之最高、最低保險金額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核保理賠人員資格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之資本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有關之各種保險單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