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 高普考 高考二級 一般行政(一般組) 行政法研究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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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
代號
別: 高考二級
科: 一般行政(一般組)、一般行政(兩岸組一)、人事行政、
僑務行政(選試法文)、僑務行政(選試德文)
目: 行政法研究
考試時間: 2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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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330
21430-21530
一、本國人民甲與外國人民乙在國外結婚後,乙以依親為由,向我國駐外使領館 A申請
居留簽證遭駁回,本國配偶得否認為其有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損害,依訴願法第 2
提起課予義務訴願?(25 分)
二、甲因違規酒駕,遭乙警察局裁處罰鍰新臺幣 9萬元,處分書另註記:「本案經某某
檢察署某某號為緩起訴處分,並已向國庫支付 3萬元,本案違規罰鍰仍需補繳納 6
元」。甲不服,認為系爭處分違反一事不再罰原則,試問系爭處分是否合法?(25 分)
三、甲市政府依都市計畫法第 26 條規定,通盤檢討 A都市計畫後,於民國 100 年公告
變更 A都市計畫案,其附帶條件規定,都市計畫案之土地必須回饋部分可供單獨建
築之土地,並於「建築完成後、申請使用執照前」無條件登記為甲所有。乙有坐落
A變更都市計畫案內之土地,認為系爭都市計畫變更案有違比例原則,乙應提起
訴願或確認訴訟始能達到權利救濟?(25 分)
四、甲有 A土地一筆經核准徵收,甲收到領取徵收補償費通知後不久死亡。乙冒充為甲
之繼承人,向丙市政府地政局領取徵收補償費新臺幣 300 萬元整。嗣因甲之真正繼
承人丁向丙查詢系爭補償費,丙始發現乙非系爭土地所有權人之繼承人,遂依行政
程序法第 117 條及第 127 條規定,以某某號函通知乙於接獲通知翌日起 30 日內,
繳回原領之系爭補償費,及自領取日至歸還日止之利息予丙。乙不服提起訴願。
試問訴願審議委員會應如何決定?(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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