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 高普考 高考二級 漁業行政(一般組) 國際公法與國際關係研究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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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試題
代號21350
別: 高考二級
科: 漁業行政(一般組)
目: 國際公法與國際關係研究
考試時間: 2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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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海洋法,請回答下列問題:
請依據1982 年海洋法公約分別說明在專屬經濟區內那些國家對於鮭魚salmon
等溯河產卵種群(anadromous stock)和鰻魚等降河產卵魚種(catadromous species
負有主要的管理責任。(10 分)
各國為求航海及通商的方便,原則上對於停泊在本國港口內的外國船舶之內部事
務不行使民事及刑事管轄權,除非此等內部事務影響港口國之公共秩序或安寧,
請依各國司法實踐,說明何謂外國船舶的「內部事務」?(5分)
1982 年海洋法公約第 110 條,軍艦與政府船舶,如有合理根據,認為外國不具
豁免權的船舶有某種嫌疑,可以在公海登臨檢查,請問是那些嫌疑?(10 分)
二、2001年國際法院拉格蘭德案」LaGrand Case, Germany v.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德國籍公民拉格蘭德兄弟因為搶劫銀行和謀殺,被美國亞利桑那州法院判處死刑。
由於二兄弟在被逮捕時,並未被告知依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其應享有之權利,所
以國際法院以為美國違反了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第 36 條第 1b款。該案再一次
的支持「國際法至上」(supremacy of international law)原則,請回答下列問題:
何謂「國際法至上」(supremacy of international law)原則?(5分)
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 27 條也有相關規定支持「國際法至上」原則,請說明該條主
內容。(5分)
1988 年「聯合國總部協定第二十一條適用問題諮詢意見」(Applicability of the
Obligation to Arbitrate under Section 21 of the United Nations Headquarters Agreement
of 26 June 1947, Advisory Opinion of 9 March 1988),又再一次的適用此一原則,
請說明該案事實和國際法院的見解。(10 分)
美國政府在南北內戰期間,曾捕獲六艘英國船,並由美國最高法院判決沒收;
其後美英雙方同意將本案交付仲裁,英國勝訴,並由仲裁法庭裁決美國應賠償。
請附理由說明在仲裁法庭裁決後,美國最高法院沒收判決的效力如何?(5分)
三、近期以來,烏克蘭問題成為影響歐洲安全主要的變數來源,請問:烏克蘭危機發生
之主要背景為何?歐盟、美國與俄羅斯的態度又各自為何?(25 分)
四、美國自 2009 年以來不斷重申其「重返亞洲」(Pivot to Asia)的戰略,請問此一戰
略主要內容為何?目前困境何在?(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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