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
及外交行政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
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試題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一、民國 96 年7月我國民用航空法曾對「機長」定義作修正,其修正之重點為何?並
說明我國現行民用航空法賦予「機長」何種權限、義務或責任?(25 分)
二、何謂「飛航安全相關事件」?於「飛航安全相關事件」之定義中,交通部民用航空
局與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之權責如何劃分?請依我國民用航空法及相關法律條文說
明之。(25 分)
三、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如擬以其航空器定期飛航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一地與境外一地之
間載運客貨、郵件,我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為何?請依相關條文說明之。(25 分)
四、我國籍「甲航空公司」向我國籍「乙航空公司」購買航空器乙架,請依我國現行民
用航空法規定說明是否須重新辦理「國籍登記」與重新申請「適航證書」?法條如
有缺失,請提出修正構想?(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