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 地政士 專技普考 地政士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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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船師、引水人、第一次食品
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
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試題
代號50110
別: 普通考試
科: 地政士
目: 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考試時間: 1小時 30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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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詳述信託受託人違反忠實義務的法律效果。(25 分)
二、不動產經紀人甲與 A屋所有人乙於民國 102 21日簽訂專任委託銷售契約,
約定由甲代乙銷售 A屋,銷售價格訂為 2,200 萬元,期限從民國 102 22日至
51日。之後,不動產經紀人丙媒介丁向乙購屋,於同年 41日簽定買賣契約,
並於 425 日辦理移轉登記完畢,甲發現後即向乙請求給付仲介費,問有無理由?
25 分)
三、甲向好友乙商量借 1,000 萬元,乙正好有現金 1,000 萬元準備購屋自住,甲表示他
所有 A屋目前閒置,不想賣,可以讓乙使用,雙方簽訂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將 A
屋設定抵押權給乙,以擔保乙對甲的債權 1,000 萬元,簽約日起屆滿 10 年為清償
期,並約定 A屋交付乙使用,以乙使用 A屋應給付的租金,抵銷甲原應給付給乙
的利息,並由乙負擔稅捐。之後租金大漲,甲覺得乙使用 A屋以抵借款利息此一條
款,對其不利,因而主張此一條款違反民法第 860 條規定抵押權是「不移轉占有」
的擔保物權而無效,問此一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四、甲男於民國 80 年購買取得 A屋,民國 85 年與乙女結婚,民國 87 年與乙共同收養
丙為養子,民國 89 年乙懷孕順利生產丁男,甲於民國 102 51日死亡,除了
A屋尚遺留銀行存款 1,000 萬元,乙女則除有銀行存款 200 萬元外,並無其他財產,
問甲的遺產為乙、丙、丁分別繼承的數額?(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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