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 高普考 高考三級 技藝(選試木竹器) 產品設計實務(木竹器)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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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代號37580
科: 技藝(選試木竹器)
目: 產品設計實務(木竹器)
考試時間: 6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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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木竹燈具設計
設計與製作說明:本題需於答案卷上以 HB 鉛筆得不按比例方式,徒手或以儀器繪圖表
現所設計之原創圖形與結構,並與實際製作完成之作品雷同。
人類生活的環境,因地球的運轉,有一半的時間處於黑暗環境,為了延長生活與工
作的時間,人類發明製作各種照明器具,從火炬、油燈、蠟燭、電燈、日光燈到今日的
LED 燈,也代表了人類文明的發展與社會的生活型態,尤其當代的人造建築急速發展,
高樓林立,若無人造光源難以生活與工作,請設定某一空間環境(請在設計圖上以文字
說明),配合情境照明需求,設計一件以木竹為主材料的照明燈具。
設計與製作規範如下:
請於答案卷上以 HB 鉛筆設計繪圖,完成後再進行製作。
木竹材料之比例與份量不拘,局部亦可使用其他材料。
請依規定使用自行準備之手工具製作,考試中工具不得借用。
本燈具產品設計製作需考量造形、美感、機能、人因、安全,並與空間環境融合。
本木竹燈具需以鉋、鋸、鑿、鑽、切、磨、劈、編等相關技術加工。
請依所提供木竹材料之大小尺寸,自定精密尺寸加工。
本完成之燈具作品不需實際塗裝,但需於設計圖上說明如何塗裝。
評分標準:每項各 20 分。
設計圖繪製。
作品創意美感。
作品加工技術。
作品精密度。
作品完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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