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一、題目:木竹飾架設計製作
試題說明:
木竹產業近幾年在相關單位的極力推動下,產業朝向「精緻、別緻、客
製」的少量多樣化市場競爭之導向,產品開發除了須有創新的思維,更
要能將知識與技能靈活運用之展現。有鑑於此,本作品結合實木與竹篾
材料,主體分為底座、支撐架、框架及應考者應用 2種編法自行設計竹
編等四大部分,過程須繪製設計圖,並進行實作,從鉋削整理木材至放
樣劃線,依序製作主體架構,且搭配竹編應用於框架內,設計製作完成
「木竹飾架」作品。
設計繪圖:
以試題所提供之木竹材料及應考人自備工具等,將設計圖中各部位以
實際尺寸 1:1繪製呈現。
竹編部分自行設計,惟須包含 2種編織技法或形式。
表現繪圖可用立體圖、透視圖等方式,並依圖實際製作完成。
設計圖不必著色,但應包含完成作品之立體表現圖、主要尺寸之標註、
文字輔助說明。
製作規範:
請依試場所提供之木材與竹材,設計後呈現完整之「飾架」內容,並依
規定自備木竹手工具完成「飾架」製作,其規範如下:
請於試卷上以鉛筆、自動筆或工程筆設計繪圖完成後,再進行木竹飾
架製作。
試場所提供之木材規格若與圖面有些微差異,請應考人自行調整主結
構體之尺寸規劃,以顧及主要尺寸為主。
試題製作技能涵蓋鉋、鋸、鑿、削、鑽、鎖、磨、組、編等多樣性,
請自行依設計圖自定加工流程及精度控制。
竹編部分依試場所提供之竹篾規格進行編織,有原色及深色兩種,編
織方式不拘,可自行搭配運用,但須於框架內呈現兩種編織技法或形
式,且須與框架結構體結合,用實木壓條鎖木螺釘做固定,不可散落。

作品完成後,中間木框須可旋轉,避免使用膠合劑完全固定。
請以木竹手工具進行加工製作與組裝,並於規定測試時間內完成製
作。
本完成之「飾架」作品不須上色或上漆,並請保持素材之原始表面材
質狀態。
評分標準:
設計圖繪製。(10 分)
竹編織技法。(20 分)
結構功能性。(15 分)
作品精密度。(25 分)
品整潔性。(10 分)
作品完整度。(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