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 高普考 高考三級 技藝(選試木竹器) 產品設計實務(木竹器)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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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代號37180
科: 技藝(選試木竹器)
目: 產品設計實務(木竹器)
考試時間: 6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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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木竹炊具設計製作
設計與製作說明:(本題需於答案卷上以 HB 鉛筆不按比例方式,徒手或以儀
器繪圖表現所設計之原創圖形與結構,並與實際製作完成之作品雷同。)
民以食為天,飲食文化是人類群體創造的結晶,亦即,物質文明和精神文
明的總和。飲食文化乃指在一個特定地區內生活的群體所共享的信念、價值觀、
儀式、風俗習慣及語言等。其是在探討一個族群最重要的媒介。飲食文化的變
遷過程,不僅展現人類生活方式與型態的變化,更蘊涵了社會、經濟與文化的
意涵。從烹調技巧的演進,可以一窺人類歷史的進步,從餐飲文化的認知,可
以窺見社會興衰的現象。現今藉由尋找及瞭解飲食文化之特性,可挖掘潛藏於
其中的內涵與意義,如何為過去及今日飲食風貌做一創新地呈現。抑是,如何
選擇一適當的炊具來滿足每日所帶來的喜悅,為目前重要的課題。
基於上述,請依考試單位所提供之素材(木材與竹材)設計一創新之炊具,
並依規定自備木竹手工具完成之,設計與製作規範如下:
1.請於答案卷上以 HB 鉛筆設計繪圖完成後再進行炊具製作(請依程序規
定)。
2.木竹材設計之比例與份量不拘(請依個人原創概念執行之)。
3.請依規準備之木竹手工具加工製作,考試中工具不得相互借用。
4.本炊具產品設計製作,需含造形、美感、機能、人因及實用功能等因素。
5.本木竹炊具需以鉋、鋸、鑿、鑽、切、磨、劈、劃、修、插等相關技術
加工之。
6.請依所提供之木竹材料大小尺寸範圍內,自定精密尺寸加工之。
7.本完之炊具作品不需上顏色或油漆,並請保持素材之材質,如木紋路
與竹青等。
評分標準:
1.原創設計圖(20 分)
2.作品加工技術(30 分)
3.作品精密度(20 分)
4.作品整潔度(10 分)
5.作品完整度(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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