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
一、土地政策存在目的旨在解決土地問題,當政策目標確定後,立法者乃據以
制定相應法律,以利行政機關遵循與執行,並解決土地問題,學術上亦發
展出「政策立法理論」以闡析政策與法律間之關係。基於該理論之意旨,
當須將某一政策目標轉為可具體操作之法律者,於立法時應注意那些事
項?按「平均地權」為我國憲法上國民經濟之基本原則,立法者於民國112
年2月間修正平均地權條例時,增訂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之買受人
不得讓與或轉售之限制規定,試以此限制規定為例,分析其政策目標、並
於「政策立法理論」之基礎上予以評論。(25分)
二、我國現行對於人民土地所有權依法係採所謂「均權制」,試說明其意涵。
又「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為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土地徵收要件之一,然而何
謂「公共利益」迭有爭議,試說明其四種不同之意涵?又「公共利益」與
「公共福利」常被立法者據為立法目的者,前者如土地徵收條例;後者如
區域計畫法,然二者之意涵尚存有差異?試分析之。(25分)
三、申請實施自辦市地重劃時,重劃會須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
准實施市地重劃,主管機關於受理後須依平均地權條例第58條第3項規定
為審議核准,其內容規定為何?倘若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於審核時表示反
對參加重劃,主管機關應如何處理?又該主管機關依法舉行聽證時,對於
不同意參加自辦市地重劃土地所有權人,於聽證會所表達意見應如何處
理?試按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之規定予以說明、並從政
策參與者之觀點予以評述。(25分)
四、我國現行一宗土地上往往存有不同之地價名稱,有係基於稅捐課徵之便
而如公告土地現值或申報地價者,有係基於土地徵收地價補償之需而如
市場價格者,亦有係基於提高土地交易資訊透明之需而如土地買賣實際
成交價格者,故而形成「一地數價」之奇特現象。若您贊同應採取「單一
地價(名稱)政策」,則請從政策規劃目的之觀點說明,應以何種價格為
其政策制定基準?理由為何?(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