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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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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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刑事訴訟法之傳聞例外有幾種類型?試分別舉例說明之。(25分)
二、張三與李四二人共犯殺人罪,張三於落網後否認犯罪,惟因犯嫌重大,
於偵查中即遭羈押,檢察官起訴後由某地方法院甲合議庭審理。審理
中李四落網,偵查後經檢察官起訴,由同地方法院乙合議庭審理。如
甲合議庭認為二案應合併審理,該地方法院應如何處理?(25分)
三、如甲涉犯刑法第278條重傷罪,於偵查中,檢方得據何事由限制甲出
海?如甲所犯係刑法第315條妨害秘密罪,檢方得據何事由限制甲出
海?(25分)
四、甲為刑法第353條毀壞建築物罪之現行犯,於遭逮捕並起訴後,審判
中未選任辯護人,法院在何種情況下,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其
辯護?(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