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
人員考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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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考 試 別
鐵路人員考試
等 別
高員三級考試
類科組別
會計
科 目
公司法
考試時間
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
若甲、乙、丙三人擬出資設立 A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公司),試問:
關於 A公司董事會及董事人數之設置,得為何種可能之設計?又 A公
司得否不設置監察人?請舉出公司法之規定依據說明之。(25 分)
A公司為營造業,股東高達 30 人,甲、乙、丙為 A公司之董事,並推
選甲擔任董事長,丁及戊為 A公司之監察人。若甲未經董事會之授權,
竟逾越權限以 A公司之名義為 B公司所簽發交付給己之本票債務背書。
其後,B公司無力支付該本票新臺幣 500 萬元之票款,己遂向 A公司行
使追索權,A公司因而蒙受損失。試問:丁及戊可否基於其監察權之行
使,自行決定共同代表 A公司對甲提起損害賠償之訴訟?又若 A公司股
東會決議通過對甲提起訴訟,應由何人代表公司起訴?(25 分)
A公司為上櫃公司,分別持有 B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51%及C公司已
發行股份總數 49%。經查 B公司及 C公司分別設有五席董事、一席監察
人,A公司依公司法第 27 條第 2項規定,指派代表人甲、乙、丙三人擔
任B公司之董事,由甲擔任 B公司董事長:另再指派乙、丙、丁擔任 C
公司之董事,乙則經董事推派擔任 C公司之董事長。若 A公司基於企業
集團留才之需要,經由董事會之特別決議後,擬與 B公司之員工簽訂認
股權契約,約定於一定期間內,員工得依約定價格認購特定數量之公司
股份,是否合法?(25 分)
A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公司)並非公開發行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臺
幣(下同)2億元,共發行 2000 萬股,每股 10 元,由甲、乙、丙、丁、
戊各持有 400 萬股。試問:A公司是否應發行股票?若 A公司並未發行
股票,則股東甲擬轉讓其所持有之股份 100 萬股給己,應以何方式為之?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