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 高普考 高考三級 公平交易管理 公司法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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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公平交易管理
公司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33080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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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甲、乙、丙、丁四人合資設立 A限公司(下稱 A公司,以經營化妝
品製造為業,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甲出資 300
乙出資 300 、丙出資 200 萬元丁出資 200 萬元 A公司章
程規定:「第 10 條:本公司設置董事一人,負責執行公司業務及代表公
11 本公司非經全體股東同意得為任何保證人。
A公司如何選出董事?若 A公司之董事未經全體股東同意竟然對於其
合作廠商 B司所積欠 C公司之債務 100 萬元為債務承擔該債務承擔
行為之效力為何?25 分)
二、A股份 A設有 5董事2席監察人
,其股票並未公開發行。若甲召集董事會於民國(下同111 3
10 日開會時並未於三日前通知監察人列席陳述意見董事會則以 3
董事出席過半數董事同意之決議方式過出售 A公司主要營業及財
產之提案,並決議 111 510 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提請股東會議
其後 A公司之董事會旋即召集股東臨時會並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
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該出售
主要營業及財產之議案。試問:依司法實務之見解,該董事會所為上開
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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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A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公司)以經營食品加工為業,共發行 1,000
每股面額新臺幣下同)10 其股票並未公開發行經查 A公司
設有 5席董事、1監察人,並推選甲擔任董事長。 A公司董事會經
全體董事同意作成下列決議「本公司本次增資發行 200 萬股每股發行
價格新臺幣 20 元,除保留 10%由員工承購外,其餘由原有股東,按照
原有股份比例分認。」詎料董事長甲於實際執行新股發行作業時,並未
公告及通知原有股東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而擅自洽由 B公司協
議認購該次增資發行之 200 萬股及繳納股 4,000 萬元。試問B公司
之認股行為是否有效?又 A公司之原有股東可否聲請法院撤銷 A公司
董事會之上開增資決議?(25 分)
四、A公司 B公司皆為非公開發行公丙為 A公司之董事
及戊為 A公司之監察人甲並擔任 A公司董事長又丙庚為 B
司之董事,壬為 B公司之監察其中己擔任董事長。試問: A
公司擬向 B公司購買價值新臺幣 5,000 萬元之土地一筆,經 A公司之
甲、乙、丙全體出席,則丙董事對該土地購買案得否參與討論及表決?
A公司董事長甲於寄發召集通知雖漏未通知監察人丁及戊但若
監察人丁及戊因其他董事之告知,仍列席該次董事會,並未對未收到開
會通知一事表示異議,則該次董事會決議之效力為何?(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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