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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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附具理由,根據公平交易法規定,回答以下問題:
專利權人行使專利法上權利之行為,是否必然不適用公平交易法之規
定?受到專利保護之技術發明,在相關市場中是否必然具有獨占地位?
(20 分)
甲產品及其替代品必須符合我國目前已制定公布的相關國家標準,才
能合法上市銷售。A公司擁有甲產品及其替代品遵守國家標準所必須
實施、不可或缺的 5件專利,這些專利技術在相關國家標準中並沒有
其他技術足以替代。請問:⑴A公司所擁有的這 5件專利,在甲產品
相關的技術市場中是否具有獨占地位?⑵假若 A公司堅持有意製造
甲產品之廠商必須同時取得這 5件專利授權,否則即拒絕給予授權,
不願提供個別或針對部分專利之授權方式,請分析此一包裹授權行為
是否構成違法?(35 分)
二、依著作權法與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規定,著作財產權人為行使權
利、收受及分配使用報酬,經著作權專責機關之許可,得組成著作權集
體管理團體(下稱集管團體)。集管團體乃是社團法人,多數著作財產權
人共同成立集管團體後,應與之訂立管理契約,將其著作財產權交由集
管團體管理。集管團體對於著作利用人必須給付的使用報酬,由著作財
產權人共同針對不同著作類別與利用型態,分別訂定單一之計算基準、
比率或數額,稱為使用報酬率,據此向各著作利用人收取使用報酬。利
用人對集管團體訂定的使用報酬率有異議時,可向主管機關申請審議。
申請有理由者,主管機關在審議後將自行決定使用報酬率。
請附具理由,分析集管團體就同一著作類別與利用型態訂定單一使用
報酬率之行為,是否構成聯合行為?(15 分)
假定著作權法與集管團體條例相關規定,尚未牴觸公平交易法之立法
意旨。倘若集管團體訂定使用報酬率前,並未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
申請且取得許可,是否構成違法?(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