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 110 年新進職員(工)甄試試題
甄試類科/職別【代碼】:企業管理/一級業務員【S2903】
專業科目一:自來水營業管理 *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卡,測驗入場通知書編號、座位標籤、應試科目是否相符,如有不同應立即請
監試人員處理。使用非本人答案卡作答者,該節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雙面,四選一單選選擇題共 50 題,每題 2分,共 100 分,限以 2B 鉛筆於答案卡
上作答,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答案,答錯不倒扣;以複選作答或未作答者,該題不予計分。
請勿於答案卡上書寫應考人姓名、入場通知書編號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儲存程式、文數字編輯、
內建程式、外接插卡、攝(錄)影音、資料傳輸、通訊或類似功能),且不得發出聲響。應考人
如有下列情事扣該節成績 10 分,如再犯者該節不予計分。1.電子計算器發出聲響,經制止仍執
意續犯者。2.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制止仍執意續犯者。
答案卡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節以零分計算。
【4】1.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規定,用戶申請新設、改裝、中止、復水、廢止或其他用水異動事項,
經審查符合規定並繳付應繳各項費用後,用戶如中途撤回申請,所繳各項費用如何結清?
相關費用概不退還
相關費用全數退還
除接水費可退還外,其餘概不退還
除接水費及用水設備工程尚未施工部分之工料費可退還外,已施作之工料費用及路權單位不予退還之路
面修復費概不退還
【4】2.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規定,用戶用水量以度數計算,15 立方公尺為幾度?
1 度 5 度 10 度 15 度
【3】3.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規定,因用戶之事由,如連續二次無法抄表,經書面或電話通知約期
候抄,仍無法抄表時,該期用水量如何計算?
暫依平均前 3期用水度數計算 暫依平均前 6個月用水度數計算
按水表口徑流量推計,並於抄見時結算 鉛封並暫停供水
【4】4.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規定,用戶如不需用水時,得申辦何種申請,直至復水期間免計基本費?
停水 暫停 廢除 中止
【3】5.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規定,用戶如因水表口徑變更,當月份基本費如何計收?
依較大口徑計收 依較小口徑計收
按使用日數比例計收 按原使用口徑計收
【2】6.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規定,用戶私自變更用水用途,如其費率高於原來者,本處除通知其
補辦手續外,並得視情節追收水費差額,但最高以幾個月為限?
3 個月 6 個月 9 個月 12 個月
【2】7.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接水申請須知規定,下列何者非接水申請類別?
臨時用水 農業用水 攤販用水 市政公共用水
【1】8.依臺北市自來水設備檢驗辦法所稱之取水設備為下列何者?
引水壩 蓄水庫 導水管 攔水壩
【3】9.依臺北市自來水設備檢驗辦法規定,自來水事業應將自來水設備檢驗紀錄及改善報告,於何時函報
台北市政府備查?
每年 12 月底前 次年 1月底前 次年 4月底前 次年 6月底前
【3】10.依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規定,蓄水池容量與水塔容量之合計與設計用水量關係為何?
蓄水池容量與水塔容量合計應為設計用水量 1/10 以上至 2日用水量以下
蓄水池容量與水塔容量合計應為設計用水量 2/10 以上至 2日用水量以下
蓄水池容量與水塔容量合計應為設計用水量 4/10 以上至 2日用水量以下
蓄水池容量與水塔容量合計應為設計用水量 5/10 以上至 2日用水量以下
【3】11.依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規定,埋設於地下之用戶管線,與排水或污水管溝渠之水平距離不得小
於幾公分,並須以未經掘動或壓實之泥土隔離之?
10cm 20cm 30cm 40cm
【1】12.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用戶表位設置原則規定,水表前後水平直線段管線距離及水表底部距地面之規
定為何?
水表前後應保有管徑 10 倍及 5倍以上之水平直線段管線,水表底部距地面應有 2公分以上高度
水表前後應保有管徑 10 倍及 2倍以上之水平直線段管線,水表底部距地面應有 2公分以上高度
水表前後應保有管徑 10 倍及 2倍以上之水平直線段管線,水表底部距地面應有 5公分以上高度
水表前後應保有管徑 10 倍及 5倍以上之水平直線段管線,水表底部距地面應有 5公分以上高度
【3】13.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設計作業手冊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臺北自來水事
業處供水區域?
台北市文山區 新北市三重區(二重疏洪道以東)
新北市新莊區 新北市永和區
【2】14.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設計作業手冊規定,輸配水管線經過橋樑或地勢
起伏之較高處,為自動排出管內之空氣,以免阻礙水流,可設置何種設施?
底閥 排氣閥 壓力控制閥 蝶閥
【2】15.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接水申請須知規定,有關接水申請案件之中件的定義及處理時限為何?
處理時限 10 天:口徑 40 毫米以下或長度 25 公尺以內或 5只水表以內者
處理時限 12 天:口徑 50 毫米以下或長度 40 公尺以內或 10 只水表以內者
處理時限 14 天:口徑 75 毫米以下或長度 40 公尺以內或 10 只水表以內者
處理時限 20 天:口徑 75 毫米以下或長度 50 公尺以內或 10 只水表以內者
【3】16.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用戶恢復用水申請須知規定,有關用戶恢復用水申請注意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復水時如因現場狀況、給水管線或用水設備等屬用戶之因素,致本處無法供水,請用戶自行改善或向本
處申請外線改接並繳付相關費用後再行復水
本處赴現場復水期間,請用戶勿開啟水龍頭,以防漏水
表位如為固封,申請人應先向分處申辦拆除固封,完成拆除後再申請復水
網路、電話申辦屬預約申請,申請人須繳驗相關應備證件並繳清復水費及應繳各項費用
【4】17.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規定,如因災害、緊急措施或工程施工而停止全部或一部供水,其有
特殊情形必須連續停水達十二小時以上或定時供水者,除應公告周知,另應先辦理何程序?
呈報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備 呈報所在地里長核備
申請所在地里長核准 申請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
【2】18.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規定,有關用戶用水設備內線工程之說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其設計圖應先送本處審定始得施工
內線由用戶委託合格自來水管承裝商裝設或向本處申請,並於繳費後代為辦理
工程完竣後,經本處或由本處委託相關專業團體代為檢驗合格,始得供水
用戶私自變更用水設備及表位,造成本處損害者,應負賠償責任
【2】19.下列何者非屬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所稱之用戶管線?
進水管 給水管 受水管 分水支管
【3】20.依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規定,裝設於幾樓以上建築物結構體內之水管,應設置專用管道?
3 樓 4 樓 6 樓 9 樓
【3】21.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用戶表位設置原則規定,有關水表相關定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大表:口徑 50 公釐以上之水表
中表:口徑 40 公釐之水表
小表:口徑 20 公釐以下之水表
專用表:該表後未裝有本處提供其他用戶計量及收費用之水表,且為間接供水形式
【4】22.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用戶表位設置原則規定,有關水表口徑 50 公釐以上之箱體設置規定,下列敘述
何者錯誤?
由申請人以場鑄鋼筋混凝土施作並預留套管及排水設施
直接用水之水表未設持壓閥者,表箱長度可縮短 45 公分
表箱內壁需粉刷平整,不得留有其他突出物
預留 40 公釐導管及崁入式不銹鋼(SUS304)箱框,以利裝置遠隔傳輸讀表顯示器或自動傳輸設備
【4】23.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設計作業手冊規定,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目前使用
之配送水管材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ψ100mm〜ψ350 mm 採用 D1K 型 ψ400mm 採用 D2K 型
ψ500mm〜ψ750mm 採用 D3K 型 ψ800mm 以上採用 D4K 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