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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關於子女稱姓與住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後,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該書面約定並應經法院公證,並通
報主管之社會福利機關
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如雙方就子女姓氏約定不成,應聲請法院強制執行處進行公開抽籤程
序決定之
未成年子女之住所,以其婚生推定父之住所為住所、或以其直系血親尊親屬二親等內之親屬成
員之住所為住所,並應向主管之社會福利機關通報並登記之
非婚生子女從母姓。於未成年時,經生父認領者,得由生父與生母協議約定變更之
20 下列關於扶養義務之敘述,何者錯誤?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無效、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非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必要
扶養之程度,應按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
21 下列關於遺囑方式之敘述,何者正確?
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
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
未滿 18 歲者,得為自書遺囑。但應有兩人以上證人見證之,該證人得以視訊等科技設備為之
公證遺囑應指定兩人以上之見證人,在公證人前口述遺囑意旨,由立遺囑人親自筆記後,由公
證人宣讀,且由全體見證人認可之
因身體重大困難致無法親自書寫遺囑者,得以口述方式宣讀遺囑,並由 3人以上之具備完全行
為能力人在場以言語見證,並共同接受錄影
22 遺囑禁止遺產之分割者,其禁止之效力,依民法規定以幾年為限?
5年10 年15 年20 年
23 被繼承人甲留下價值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財產,尚有對債權人乙 100 萬元債務未清償。下列
關於甲之繼承人丙與丁之敘述,何者錯誤?
丙、丁以繼承 200 萬元為限,對乙負清償責任
甲對乙所負 100 萬元債務,丙、丁應負連帶責任
丙先對乙清償 100 萬元後,得請求丁分擔 50 萬元
丙、丁分割 200 萬元遺產後,對乙僅各自單獨負 50 萬元清償責任
24 關於結婚之要件及無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家長與親屬會議之全體同意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 4人以上證人之在場親見並簽名於結婚契約書,且婚姻當事人與各證人
應共赴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當事人間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者,不得結婚
當事人間曾為直系姻親,於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後,則不具姻親關係,可不受近親結婚禁止
之限制
25 甲、乙、丙三兄弟共同與丁訂立買賣契約,將因繼承而公同共有之 A地賣給丁,因此對丁取得新
臺幣(下同)1,000 萬元之價金債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乙、丙對丁之 1,000 萬元價金債權,是連帶債權
甲、乙、丙對丁之 1,000 萬元價金債權,是公同共有
甲、乙、丙應共同受領 1,000 萬元價金債權之清償
甲經乙、丙之同意得受領丁 1,000 萬元價金債權之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