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
104
年
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70450
(背面)
等 別: 高員三級鐵路人員考試
類 科 別: 運輸營業
科 目: 民法
10 關於無因管理之管理人為管理事務,下列敘述何者完全正確?
開始管理時,必須通知本人,依本人之指示管理
管理係為本人盡公益上之義務者,對於因其管理所生之損害,不負賠償之責
管理係為免除本人財產上之急迫危險者,對於因其管理所生之損害,僅於惡意時,負賠償之責
縱然違反本人明示之意思,本人仍得享有因管理所得之利益
11 下列何者是要式行為?
金錢消費借貸契約 汽車買賣契約 婚約 拋棄繼承
12 甲冒稱自己是乙之代理人,將向乙承租之禮服,以乙之名義出賣並移轉所有權給善意之丙。經查本案並無表見代
理之情形,乙亦拒絕承認甲之無權代理行為。此等無權代理行為是否對乙發生效力?
買賣與所有權移轉均發生效力 買賣與所有權移轉均不發生效力
買賣發生效力,所有權移轉不發生效力 買賣不發生效力,所有權移轉發生效力
13 下列何種原因致不動產所有權之移轉,須經登記始生效力?
繼承人繼承土地 所有權人出賣土地 政府徵收土地 法院強制執行拍賣土地
14 關於時效取得動產所有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須和平、公然、繼續占有
占有之始為非善意無過失者其占有期間須達 10 年
須為他人之動產,而非無主物
時效取得人須舉證證明期間繼續占有之事實,故通常認為舉證困難,不易證明期間占有未中斷之情形
15 土地所有人使用他人土地,下列何者無須支付償金?
因排泄家用水至河渠或溝道,而使其水通過鄰地
因必須通過他人之土地方能設置水管,而通過他人土地之上下
因土地分割致與公路無適宜聯絡,而通行他分割人之土地以至公路
因修繕建築物有使用鄰地之必要,而致鄰地受損害
16 遺失物拾得人可請求報酬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報酬不得超過其物財產上價值十分之三
遺失物不具有財產上價值者,拾得人亦得請求相當之報酬
報酬請求權,因 3個月間不行使而消滅
拾得人不得就該遺失物行使留置權
17 關於分別共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應有部分之處分,應得其他共有人之同意
共有物之管理,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各共有人對於第三人,得就共有物之全部為本於所有權之請求。但回復共有物之請求,僅得為共有人全體之
利益為之
共有物之保存行為,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
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18 下列何種權利不得作為權利質權之標的?
可讓與之債權 有價證券 地上權 著作權
19 下列何者非物權消滅之共同原因?
標的物滅失 混同 拋棄 提存
20 甲男與乙女未婚生下丙子,丙未經認領或準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非丙之血親,乙是丙之血親 甲是丙之血親,乙非丙之血親
甲與乙均非丙之血親 甲與乙均是丙之血親
21 甲乙為夫妻,甲出國時乙與富商丙外遇,懷有小孩丁,甲於丁 20 歲時查知此事,遂要求丙持續給予贍養費,丙
陸續給予贍養費後,丁 23 歲始知悉自己為丙之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得提起婚生否認之訴 乙得提起婚生否認之訴 丙得認領丁 丁得提起婚生否認之訴
22 若受扶養權利者有①直系血親卑親屬②直系血親尊親屬③兄弟姊妹④家屬,而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不足扶
養其全體時,其受扶養之順序為何?
①②③④ ②③④① ②①④③ ②①③④
23 甲乙為夫妻,婚前甲有房子一棟價值 1000 萬元,有定存年利率 10%之存款 200 萬,乙無財產。結婚後因甲與丙
外遇,為求脫產遂將房子無償過戶給丙,經過 1年後兩人協議離婚,房屋當時價值為 1500 萬,甲之存款除先前
定存 200 萬及利息以外,另有活存 200 萬,但欠債 100 萬元,乙之婚後工作所得有 200 萬元,繼承 200 萬元,乙
拿繼承的 200 萬幫甲還清借款。若兩人為法定財產制,試問關於剩餘財產分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得提起撤銷甲贈與丙房屋之行為,故甲之婚後財產應追加計算 1500 萬元之房屋
甲就現金部分僅有 200 萬元可視為婚後財產
乙之婚後財產應有 300 萬元
乙得向甲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不足之部分可向丙求償
24 富翁甲有配偶乙,子女 AB 二人,A有子女 CD,B有一子 E,為爭奪甲之龐大遺產,B企圖殺害 A未遂,經判
刑確定,C一時氣憤為父報仇遂殺害 B而逃亡中。某日甲與乙、A為散心而共同出遊,乙因細故大聲辱罵甲,
經甲表示死後一分錢也不會給乙後,A見家庭失諧,灰心喪志之餘遂故意開車衝撞山壁企圖一起尋死,詎料僅有
乙當場死亡,甲、A僅為輕傷,送醫後甲因傷心過度引發心臟病死亡,試問下列何者為甲之繼承人?
僅有 A AE 僅有 DE CDE
25 關於遺囑之撤回,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遺囑人撤回遺囑之全部或一部者,應依公證之方式為之
前後遺囑有相牴觸者,其牴觸之部分,前遺囑視為撤回
遺囑人於為遺囑後所為之行為與遺囑有相牴觸者,其牴觸部分,遺囑視為撤回
遺囑人故意在遺囑上記明廢棄之意思者,其遺囑視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