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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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謂「公告地價」?何謂「公告土地現值」?前開兩項地價於何時公告?
又,土地所有權移轉時,其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為何?請依相關法
規分述之。(25分)
二、何謂抵價地?實施區段徵收時,需用土地人訂定抵價地總面積時,應考
量的因素為何?原土地所有權人應如何申領抵價地?該管直轄市或縣
(市)主管機關收受申請後,其審查及核定的程序為何?請依規定詳述
之。(25分)
三、某甲欲在某乙的土地設定區分地上權,由某甲會同某乙向地政事務所申
請區分地上權之位置測繪,請問地政事務所測量人員應如何辦理平面及
垂直範圍的測繪?請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之規定詳述之。(25分)
四、基本控制測量如何區分等級?其測量方法及實施程序為何?請依基本
測量實施規則之規定說明之。(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