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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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土地法規定,公有土地的種類有幾種?各級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
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之程序各為何?請分述之。
(25 分)
二、土地或土地改良物被徵收時,其補償標準為何?又,土地改良物被徵收
時,在何種情況應發給遷移費?請分述之。(25 分)
三、土地因自然增加、浮覆、坍沒、分割、合併、變更或依建築法第 44 條或
第45 條第 1項規定調整地形,得申請土地複丈;請問如依上述建築法
規定調整地形申請土地複丈時,應檢附何種文件?請依地籍測量實施規
則規定詳述之。(25 分)
四、何謂鑑界複丈?又,鑑界複丈時,應如何辦理?申請人對鑑界複丈結果
有異議時,應如何處理?請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規定詳述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