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 一般警察特考 三等 警察法制人員 智慧財產權法 試卷

pdf
87.01 KB
1 頁
win7 2007
侵權投訴
加載中. ..
PDF
108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
108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別: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別:三等考試
別:警察法制人員
目:智慧財產權法
考試時間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30630
頁次:1
1
一、甲推出一款新的「機上盒」產品,透過該機上盒內建電腦程式與網路連
該機上盒可以連結未經授權之著作供使用者於電視機上觀賞影音節
目。為了搶攻市場,甲在報紙以夾頁廣告方式大量宣傳,該廣告單上記
載「一次購買、永久免費觀賞」「影劇應有盡有」「免月租、全頻道完
整享有」等文字用語。乙受該廣告吸引而向甲購買一台前述機上盒,
將該機上盒安裝於家裡電視後,確實觀賞到相當多的節目、影片等影音
內容,其中包含多部未經合法授權之國內外影集與電影等。請問:
甲製造與銷售機上盒之行為是否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若有有何罪責?
25 分)
乙購買機上盒並安裝使用之行為,否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若有,
何罪責?(10 分)
某乙為知名手機品牌公司,於我國獲准Aplus」商冊(稱「
爭商標」,指定使用於行動電話、掌上型電子通訊設備等物品之保護
套商品。乙公司就前述保護套商品之市價為每個大約新臺幣(下同)
1,0001,500 元,且乙公司就該商品從不打折促銷。今有某甲在網站
上向某賣家以每個 100 元之價格購入印有系爭商標Aplus」文
手機保護殼 50 (下稱「系爭商品」並透過網際網路在拍賣網站上
以某甲的帳號名義,刊登以每個 150 元之價格,販售系爭商品之銷售
訊息某甲是否侵害某乙之Aplus商標權?若有有何罪責?
35 分)
三、某甲於我國擁有一製造方法之發明專利權(下稱「系爭專利」,今某甲
發現某乙所生產銷售之 A產品與系爭專利直接製成之物相同某甲擬對
某乙主張侵害系爭專利之專利權。請問:依我國現行專利法規定,方法
發明專利權實施行為態樣如何認定?又現行專利法對於某甲之主張
舉證上有何特別規定?(30 分)
收藏 ⬇️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