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
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及110年特種考試
交通事業鐵路人員、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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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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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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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於民國 106 年10 月開始於網路上架設平台取名「500 萬購屋網」,主要
提供售價新臺幣 500 萬元以下之不動產交易平台。該平台推出後數月便
已廣受消費者好評與青睞。逐年累計可觀的點閱率與營業額。甲遂決定以
「500 萬購屋網」為商標,指定使用於第 36 類之不動產買賣服務,向經濟
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註冊,申請日為民國 109 年8月1日。該案經核
准審定,並於 110 年6月1日公告註冊。甲嗣於坊間看到乙開設名為「五
百萬」的仲介公司,乙的鄰居指稱乙自民國 108 年10 月營業迄今。甲擬
依商標法對乙提起民事侵權之訴。甲與乙可各有何主張?(35 分)
二、甲決定參加新北巿議員選舉,擬以「愛拼才會贏」做為競選歌曲,為此甲
購買多片由原唱乙錄製的 CD,置於宣傳車上播放;更打算印製大量佛教
的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即金剛經),擺在競選服務處供選民取用。依你之
見,甲的行為是否構成著作權之侵害?甲得否主張合理使用?(30 分)
三、甲於民國 109 年2月1日完成了一項發明 A,並在備齊申請文件後於
109 年12 月1日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下簡稱「智慧局」)提出發明
專利申請案。智慧局應甲之申請於 110 年5月1日公開其 A申請案。甲
嗣於 6月中旬後發現乙於巿場上販售與 A相同之產品。試問甲應如何對
乙行使其專利法上的權利?(3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