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代號:31840 
31940  全一頁
類科: 財務審計、績效審計
科目: 審計應用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政府採
購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試依預算法規定,說明政府總預算之歲入、歲出、收入、支出的定義、內容及其關係。
(25 分) 
二、試依會計法規定,說明會計人員辦理交代之情況、程序及期限。(15 分) 
三、試依決算法規定,說明總決算之審核、審議及公告之機關,與其程序及時程。(15 分) 
四、試依審計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說明公務機關的各項事後審計項目內容。(25 分) 
五、試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說明政府採購之履約管理的相關內容。(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