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
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及107年國軍上校
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何謂「比例原則」?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7條之規定,該原則包含那三項子原則?請
詳細說明之。(25 分) 
二、某甲酒後駕車肇事,經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主管機關得否依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另對其裁處罰鍰處分?得否依規定吊扣其駕駛執照?其後,如經
檢察官作成緩起訴處分,並命其向公益團體捐款新臺幣五萬元。主管機關是否仍得
對其裁處罰鍰處分?請分項詳細說明之。(25 分) 
三、某乙受行政機關之罰鍰處分,其認為該處分違法,提起訴願。如受理訴願機關認其
訴願有理由時,依訴願法第 81 條之規定,受理訴願機關有那些處理方式?請詳細說
明之。(25 分) 
四、行政訴訟法第 3條規定:「前條所稱之行政訴訟,指撤銷訴訟、確認訴訟及給付訴訟」。
請分別敘述以上三種訴訟類型之內涵。(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