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 農會招考 九職等以下 共同科目 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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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各級農會第 4聘任職員統一考試試題
科目:
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類別:
九職等以下新進人
作答注意事項:
1 全部答案請寫在答案卷內,如寫在試題紙上,則不予計分。
2 請以黑色或藍色鋼筆或原子筆書寫並以橫式書寫(由左至右由上而下)
一、 是非題(每題二分,共十五題,計三十分)
1.各級農會為辦理農會法第四條所定事業,得由三個以上農會共同投資組織股
份有限公司。
2.農會設立信用部,辦理會員金融事業,若要接受非會員之存款,只要先報請
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核准,即可辦理。
3.農會贊助會員無選舉權。
4.農會會員代表得兼任農事小組組長
5.農會理事、監事為有給職,不得兼任與農會有競爭性企業之職務。
6.農會違反其宗旨或任務其情節重大經主管機關予以解散或廢止其登記後,
不得再重行組織。
7.農會選任人員,經判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者,應解除其職務。
8.農會經營不善虧損嚴重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得經中央主管機關之核准,
停止會員代表、理事、監事之職權,並予整理。
9.鄉、鎮()、區農會總幹事之聘任,須經理事五人以上之決議行之;其解聘
亦須經理事五人以上之決議行之。
10.甲基層農會有選舉權之會員人數為 160 人,得由所屬農事小組選任會員
表,舉行會員代表大會。
11.農會理事監事出缺應於出缺日 60 日內由候補理事監事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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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類別:
九職等以下新進人
作答注意事項:
1 全部答案請寫在答案卷內,如寫在試題紙上,則不予計分。
2 請以黑色或藍色鋼筆或原子筆書寫並以橫式書寫(由左至右由上而下)
12.甲縣農會置理事十五人,其中應有十人以上為自耕農、佃農或雇農。
13.各級農會以行政區域為其組織區域,其會址得由農會視需要自行決定
14.農事小組組長應於選舉前辦理候選人登記,非經登記,不得參加競選。
15.農會選任人員之當選人應於規定之日就職因故未能於規定期限內完成選舉
就職者,其任期得自實際就職之日起算。
二、選擇題(每題二分,共十五題,計三十分)
1.下列何種選任人有連選得連任一次的限制?(1)農事小組組長 (2)會員代
(3)理、監事。
2.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1)得為農會會員 (2)不得為農會會員。
3.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1)得登記為農會會員代表候選人 (2)不得登記為農會
會員代表候選人。
4.農會會員入會應滿(1)六個月以上 (2)一年以上 (3)二年以上始得登記為農
會理事、監事候選人。
5.下列何者為正確?(1)上級農會理監事,得兼任下級農會理、監 (2)農會
理、監事得兼任該農會農事小組組長 (3)下級農會理事長為其上級農會會員
代表大會當然代表
6.以下何者得同時分別擔任同一農會之理事長總幹事?(1)夫與妻 (2)祖父與
孫子 (3)表兄與表弟。
7.農會之選舉,有選舉權之人,要求、期約或收受財物,而許以不行使其選舉
背面尚有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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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類別:
九職等以下新進人
作答注意事項:
1 全部答案請寫在答案卷內,如寫在試題紙上,則不予計分。
2 請以黑色或藍色鋼筆或原子筆書寫並以橫式書寫(由左至右由上而下)
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三萬元以下
(2)九萬元以下 (3)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8.農事小組劃設後因會員人數增減得經(1)農事小組會議通過 (2)理事會議
通過 (3)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重新劃設。
9.農會理事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1)總幹事 (2)理事一人 (3)監事一
人召開理事會議。
10.下列何者非屬農會會員(代表)大會之職權?(1)選舉或罷免理事監事 (2)
議決會員之處分 (3)審定會員入會及出會。
11.主管機關為農會整理時,下列何者不正確?(1)農會原任理事、監事不得為
整理委員 (2)原有聘、雇人員不得留任,一律解聘、雇(3)農會整理期以
一年為限,必要時得由主管機關延長之。
12.甲鄉農會有選舉權之會員總人數為 2100 人,其參加上級縣農會之會員代
名額為(1)1 (2)2 (3)3 名。
13.農會申請辦理合併之規定,以下何者不正確?(1)農會申請合併前,應共同
組織合併籌備委員(2)農會應自直轄市或縣()主管機關核准合併之日起
六個月內完成選任人員改選及總幹事改聘(3)改選之選任人員任期為四年
14.農會總幹事以外之聘任職員,由(1)理事會 (2)理事長 (3)總幹事,就農會
統一考試合格人員中聘任。
15.有關農會會員(代表)大會之召開,以下何者不正確?(1)會議由理事長召
(2)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之召開與由理事會全權決定 (3)須有應出
人數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方得開會。
背面尚有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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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類別:
九職等以下新進人
作答注意事項:
1 全部答案請寫在答案卷內,如寫在試題紙上,則不予計分。
2 請以黑色或藍色鋼筆或原子筆書寫並以橫式書寫(由左至右由上而下)
三、簡答題(共三題,第 115 分, 215 分, 310 分,共計四十分)
1.請敘明農會法第十八條規定農會會員為出會之所有情形。
2.請敘明農會會員(代表)大會對哪些事項須經全體會員(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之
出席,及出席人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始得行之?
3.請敘明農會得向直轄市或縣()管機關申請辦理合併之方式有哪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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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各級農會第 4聘任職員統一考試試題(解答
科目:
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類別:
九職等以下新進人
作答注意事項:
1 全部答案請寫在答案卷內,如寫在試題紙上,則不予計分。
2 請以黑色或藍色鋼筆或原子筆書寫並以橫式書寫(由左至右由上而下)
一、是非題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二、選擇題
1.
3
2.
1
3.
2
4.
3
5.
3
6.
3
7.
2
8.
3
9.
2
10.
3
11. ( 2 ) 12. ( 2 ) 13. ( 3 ) 14. ( 3 ) 15. ( 2 )
三、簡答題:
1.(1)死亡。 (2)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3)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
(4)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5)住址遷離原農會組織區域者。 (6)除名。
2.(1)章程之通過或變更。
(2)會員之處分
(3)選任人員之罷免。
(4)經費之募集
(5)財產之處分。
(6)其他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
3.(1)同一直轄市或縣()之鄉(、區)農會全部與直轄市或縣()農會合
併組織一個農會。
(2)同一直轄市或縣()之二以上鄉(鎮、市、區)農會合併組織一個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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