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 農會招考 九職等以下 保險業務(含家畜保險、一般保險、健康保險) 民法概要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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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頁,共 3
全國各級農會第 4聘任職員統一考試試題
科目:
民法概要
類別:
九職等以下新進人
作答注意事項:
1 全部答案請寫在答案卷內,如寫在試題紙上,則不予計分。
2 請以黑色或藍色鋼筆或原子筆書寫並以橫式書寫(由左至右由上而下)
一、 是非題(每題 2分,共計 20 )
1. 賣契約必須以白紙黑字並親自簽名在書面上才生有效力
2. 產繼承人的繼承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長孫
3. 行民法規定,男女可以訂婚的年紀是 17 歲與 15 歲,可以結婚
的年紀是 18 歲與 16
4. 父母對未滿 18 歲之子女有扶養養之義務所以不可以偷看子
女的手機及其通訊內容,尊重其隱私並教導其隱私保護之重要。
5. 我國民法規定結婚乃採形式婚,要有二個以上證人見證並到戶政
機關登記。
6. 法規定的夫妻財產制是共同財產制,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所
得財產為夫婦所共有。
7. 了履行道德義務幫私生子女給付安親班費用父親之後向子
女主張是不當得利而要求返還
8. 養者的年齡應該比被收養者稍長20歲以上。
9. 棄是消滅時效段的事由之一。
10. 無因管理之管理人違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之之意思而為事務管
理者對其因管理所生之傷害負重大過失之責任
二、 選擇題(每題 2分,共計 20 )
1. 下列所述之物具有主物與從物關係的是哪個?(A)土地與房屋(B)
鎖頭與鑰匙(C)原子筆與原子筆筆芯(D)腳踏車與腳踏車輪胎。
2. 下列敘述中哪一種關於遺囑的製作方式是合於法律規定的?(A)
書遺囑可以不用寫日期。(B)自書遺囑一定要自己書寫、簽名。
(C)未滿二十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可以自留遺囑。(D)自書遺
一定要遺囑人自己寫,寫錯了要重寫,塗改無效。
3. 在開架式7-11便利商店購物時,下列關於契約的敘述何者
確?(A)進入商店玻璃門打開時,買賣契約即時成立;(B)
從架上拿取商品時賣契約成立(C)到櫃台結帳排隊時
約成立;(D)交錢給店員時,買賣契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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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民法概要
類別:
九職等以下新進人
作答注意事項:
1 全部答案請寫在答案卷內,如寫在試題紙上,則不予計分。
2 請以黑色或藍色鋼筆或原子筆書寫並以橫式書寫(由左至右由上而下)
4. 下列何者不是財團設立的應登記事項(A) 出資方法(B)法人
代表之董事者及其姓名(C)財產總額(D)事務所及分事務所
5. 關於民法「代理」的敘述何者為誤?(A)限制行為能力人亦得
擔任代理人;(B)未受委任的無權代理一律無效;(C)代理人
以本人之名義為意思表示(D)代理消滅的原因之一是授與法
律關係終了
6. 判斷出生的學說是下列哪個:(A) 娩開始說(B)一部露出說
(C)全部露出說(D)獨立呼吸說。
7. 下列物權何者不以不動產為標的?(A)地上權(B)農育權(C
質權(D)抵押權。
8. 下列哪個不是債權契約?(A)買賣車輛(B)贈送書(C)租屋
之租賃契約(D)債權讓與契約。
9. 完全行為能力是幾歲?(A)14(B)16(C18(D20
10. 各合夥人的出資及其合夥財產為合夥人全體之(A)分別共有財產
(B)公同共有財產(C)區分所有財產(D)準共有財產
三、 填充題(每格 2分,共計 30 )
1. 法律行為之一部無效,(1)無效;但除去該部分亦可成立者,
則其它部分,(2)
2. 法律行為,有悖於(3)或(4,無效。
3. 財團法人係以(5為其基礎的法人乃為(6)而存在;社團
法人係以(7為其成立基礎的法兩者的設立均採(8)
義。
4. 損害賠償的範圍除法律或契約另有規定之外,以填補債權人
(9)及 (10)為限。
5.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其不動產為擔保就債權人對債務人一定範
圍內之不特定債權在最高限額內設定之抵押權稱為(11
6.配偶的法定應繼分,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共同繼承時,其應繼分與
其他繼承人(12;與被繼承人的父母共同繼承時,其應繼分
背面尚有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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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民法概要
類別:
九職等以下新進人
作答注意事項:
1 全部答案請寫在答案卷內,如寫在試題紙上,則不予計分。
2 請以黑色或藍色鋼筆或原子筆書寫並以橫式書寫(由左至右由上而下)
為遺產之(13;與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時,其應繼
分為遺產之(14;與被繼承人的祖父母共同繼承時,其應繼
分為遺產之(15
四、 簡答題(每題 10 分,共計 30 )
1. 、乙兩人各擁有 A地與 B地,地相連但以矮樹叢為界。現在
乙有修繕之需要,要從他處架設自來水管與電線,而且會經過 A
因此需要挖地道埋設水管經過 A地之下要經過 A地之
上方才能架設電線桿、電線。請問甲可不可以向乙主張權利受損
並拒絕其架設管線之行為?請引用法條與說明原因。
2. 甲北上讀書向乙租下其所有的A屋並訂立租賃契約為期兩年
甲、乙並有約定並交付押金三個月豈料乙在收受押金之後的一
星期後即將房屋賣給丙還把甲交付的三個月押金一併交給丙
並完成過戶請問丙可不可以要求甲搬走並返還A屋?
3. 胎兒得否繼承遺產?請說明其理由與應繼分之保留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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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各級農會第 4聘任職員統一考試試題(解答
科目:
民法概要
類別:
九職等以下新進人
作答注意事項:
1 全部答案請寫在答案卷內,如寫在試題紙上,則不予計分。
2 請以黑色或藍色鋼筆或原子筆書寫並以橫式書寫由左至右上而下)
一、是非題
1.
X
2.
X
3.
O
4.
X
5.
6.
X)
7.
X
8.
O
9.
X
10.
X
二、選擇題
1.
C
2.
B
3.
C
4.
5.
(B)
6.
D)
7.
B
8.
9.
(D)
10.
(B)
三、填充題
1.
全部
2.
仍為有效
3.
(公共秩序)
4.
(善良風俗)
5.
(捐助資產)
6.
(社會公益)
7.
社員
8.
(許可/行政許可)
9.
所受損失
10.
(所失利益)
11.
(最高限額抵押)
12.
(平分)
13.
(二分之一)
14.
(三分之二)
15
全部)
四、簡答題
1. 民法第 786 條第一項規土地所有權人非通過他人土地不能設
置電線、水管、瓦斯管或其他管線,或雖能設置而需費過鉅者,
得通過他人土地之上下而設置之。但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
法為之,並應支付價金。因此乙要證明架設管線是必須的、必
要的行為,或者是要證明如果沒通過A地反而要花很多錢、是要
花大錢的行為。如果沒辦法證明架設管線是必要的或是無法證明
要花大錢者,甲可以拒絕乙在A地架設、鋪設管線的行為。反之
則不能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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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民法概要
類別:
九職等以下新進人
作答注意事項:
1 全部答案請寫在答案卷內,如寫在試題紙上,則不予計分。
2 請以黑色或藍色鋼筆或原子筆書寫並以橫式書寫由左至右上而下)
若一定要通過甲的A地,乙要證明或提出乙所實施的處所與方法
是損壞最少的處所與方法而且乙要支付相對的償金給A地所有
權人甲。
2. 甲乙之間訂有租賃契約,甲不是無權占有。依民法第425條規
定之買賣不破租賃原則,租賃契約仍繼續存在丙不得要求甲
離或返還房屋。
兒以將來非死產為基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已出生兒而
取得繼承權。民法第7條有明文規定。又以第1166條規定說
明以胎兒為繼承人應保留其應繼分,其他繼承人不得分割
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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