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5.甲住台北市,其債務人乙住基隆市但長期在新北市工作,甲欲對乙位於桃園市所有之土地一筆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請問應向下列哪一個法院聲請?
台北地方法院 基隆地方法院 新北地方法院 桃園地方法院
【1】36.債務人甲對於書記官及執達員實施強制執行之方法,認為有侵害其利益之情形時,應利用下列何種程序救濟?
聲明異議 提起訴願 提起民事訴訟 聲請國家賠償
【2】37.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債務人管收後,發生懷胎幾個月以上之情形,應停止管收?
三個月 五個月 六個月 八個月
【3】38.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強制執行程序,除強制執行法有規定外,準用下列何種法律之規定?
民法 破產法 民事訴訟法 非訟事件法
【2】39.依強制執行法規定,有多數債權人參與分配強制執行所得之金額時,執行法院應作成分配表,並指定分配期日,於
分配期日幾日前以繕本交付債務人及各債權人?
3 日 5 日 10 日 30 日
【4】40.執行人員於實施強制執行時,發現債務人之財產業經行政執行機關查封者,應如何處置?
續行查封程序 延緩查封程序 撤銷原查封程序 不得再行查封
【1】41.依強制執行法規定,查封之效力及於查封物之天然孳息。但未與土地分離之天然孳息不能於幾個月內收穫者,不得
查封?
一個月 二個月 三個月 六個月
【2】42.依強制執行法規定,查封時,應酌留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幾個月間生活所必需之食物、燃料及金錢,前項期
間,執行法官審核債務人家庭情況得伸縮之?
一個月 二個月 三個月 五個月
【3】43.第三人就執行標的物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者,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法院對債權人提起下列何種
訴訟?
撤銷訴訟 確認訴訟 第三人異議之訴 債務人異議之訴
【2】44.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參與分配之債權人,除依法優先受償者外,應如何分配?
按其債權人數平均分配 按其債權額數平均分配
按其聲請時間先後分配 執行法院逕依職權分配
【3】45.依強制執行法規定,拍賣物再行拍賣時,其最高價不足底價百分之多少時,執行法院應作價交債權人承受?
百分之十 百分之二十 百分之五十 百分之六十
【4】46.執行法院已發見債務人財產不足抵償聲請強制執行之債權時,應為下列何種之處置?
查封債務人財產 拘提管收債務人
限制債務人住居 命債務人據實報告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狀況
【3】47.依執行名義,債務人應為一定之行為,而其行為非他人所能代履行者,債務人不為履行時,得處以下列何種處罰?
徒刑 拘役 怠金 罰金
【1】48.依強制執行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實施強制執行時,如有特別情事繼續執行顯非適當者,執行法院得變更或延展執行期日
每次延緩期間屆滿後,債權人經執行法院通知而不於 15 日內聲請續行執行者,視為撤回其強制執行之聲請
延緩執行之期限不得逾 1個月
實施強制執行時,經債務人同意者,執行法院得延緩執行
【3】49.甲簽發支票交付丙,發票日中華民國 106 年10 月13 日。丙其後將該紙支票背書轉讓於丁。丁對甲支付款請求權之
時效期間,自何日開始起算?
中華民國 106 年10 月12 日 中華民國 106 年10 月14 日
中華民國 106 年10 月13 日 中華民國 106 年10 月15 日
【3】50.有關票據轉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記名支票之發票人有禁止轉讓之記載者,票據不得轉讓,其轉讓僅生民法債權讓與之效力
本票背書人於票上記載禁止轉讓者,仍得依背書而轉讓
記名匯票之發票人為禁止轉讓之記載者,其票據轉讓仍具票據法背書轉讓之效力
無記名支票得僅得依交付為轉讓
【3】51.甲簽發票據金額十萬元之匯票於乙,付款地為台北市,其得指定下列何人為預備付款人?
居住於基隆市之辛 居住於新北市之丁 居住於台北市之戊 居住於高雄市之丙
【2】52.甲盜刻乙印章,並以其名義簽發票面金額新臺幣一千萬元之本票予丙。丙收受本票後將票面金額變更為新臺幣二千
萬元,再背書轉讓給丁。其後丁再背書轉讓給戊。票據到期,戊提示票據未獲付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乙負擔新臺幣一千萬元之票據責任 丙、丁需負擔新臺幣二千萬元之票據責任
甲負擔新臺幣一千萬元之票據責任 丙、丁需負擔新臺幣一千萬元之票據責任
【3】53.甲於記名支票為「禁止轉讓」之記載後,於禁止轉讓四字上劃「 」之記號。就該禁止轉讓之記載,下列敘述
何者正確?
無論是否簽名或蓋章於劃記處,禁止轉讓之記載均為有效
禁止轉讓記載無效
因未簽名或蓋章於劃記處,禁止轉讓記載仍為有效
無論其是否簽名或蓋章於劃記處,禁止轉讓之記載均為無效
【4】54.下列票據何者無效?
網路紅人甲以網路藝名簽發之支票 乙用蓋章開立之本票
資力不足之丙所親簽之支票 丁以捺指印開立之本票
【3】55.有關票據之利息與利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本票發票人得記載就票據金額支付利息 支票之利率未經載明時,定為年利六釐
本票之利息自到期日起算 匯票之利息,當事人得為約定
【4】56.有關支票發票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支票之發票人得以自己為受款人 支票之發票人得以自己為付款人
支票之發票人得以付款人為受款人 支票發票人之保證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
【4】57.有關保付支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付款人於支票上記載照付字樣並簽名後,其付款責任,與匯票承兌人同
付款人於支票上記載照付字樣並簽名後,背書人免除其責任
付款人不得為存款額外或信用契約所約定數目以外之保付,違反者應科以罰鍰。但罰鍰不得超過支票金額
保付支票之發票地與付款地在同一省(市)區內者,發票日後七日內應為付款之提示
【1】58.甲簽發支票一張,交付予乙,乙之小孩 A隨意持筆塗鴉,將該支票上所載之原發票日「106 年7月10 日」之字樣,
變為「106 年7月1日」,乙未察,遂將該支票背書轉讓予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因非由票據權利人所為之塗銷,不影響票據之效力
因非由票據權利人所為之塗銷,就丙而言,應以更改後之發票日為準
此為經他人變造之票據,就丙而言,應以更改後之發票日為準
此為經他人變造之票據,就丙而言,應以原記載之發票日為準
【4】59.甲簽發受款人為乙之本票,乙未背書,而直接將支票交付予丙。丙受讓支票後填寫自己為被背書人,再背書轉讓給
丁。丁再背書轉讓給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本票背書不連續,因背書人丙不得填自己為被背書人
本票背書連續,因形式上背書連續無中斷
本票背書連續,因執票人戊收受本票時並未爭執背書不連續
本票背書不連續,因乙無背書
【1】60.有關匯票到期日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匯票發票日為 106 年1月31 日,票面上記載發票日後兩個月付款,該匯票之到期日為 106 年3月30 日
匯票發票日為 106 年1月31 日,票面上記載發票日後三個月付款,該匯票之到期日為 106 年4月30 日
匯票發票日為 106 年1月31 日,票面上記載發票日後一個月半付款,該匯票之到期日為 106 年3月15 日
匯票發票日為 106 年1月31 日,票面上記載發票日後一個月付款,該匯票之到期日為 106 年2月28 日
【3】61.甲簽發本票,發票日為民國 106年10 月10 日,到期日為 106年12 月10 日,以乙為受款人,並記載禁止背書轉讓,
後將該本票交付乙,乙將該本票交由其秘書丙保管,丙則私自將受款人乙之記載塗銷,並偽造乙背書,交付給其善意之
丁清償債務,丁屆期向甲提示付款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丙塗銷受款人之記載屬於偽造,故甲不負票據責任
受款人之記載被塗銷,雖非發票人所為,仍生效力;乙為背書人,應負票據責任
受款人之記載被塗銷,因非發票人所為,故不生效力;甲得以有禁止背書轉讓之記載為由對抗丁
乙背書係被偽造,故甲、乙均不負票據責任
【2】62.丙經背書轉讓,持有甲簽發,經乙簽名保證,並記載免除做成拒絕證書字樣,面額新臺幣一百萬元整之本票。丙持
該票向甲請求付款遭拒,遂持該票至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之裁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丙若為銀行業者,始得持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之裁定
法院僅得對發票人甲為本票強制執行之裁定
若該紙本票金額逾一千萬元,則法院應不允許丙之聲請
該免除做成拒絕證書之字樣,應視為無記載
【3】63.甲簽發匯票予乙,但於匯票為免除擔保付款之記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免除擔保付款之記載違反票據法之規定,故票據無效 如匯票未獲付款,發票人免負付款之責任
發票行為有效,但免除擔保付款之記載無效 該免除擔保付款之記載違反票據之功能,故票據無效
【4】64.有關支票之平行線記載,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平行線支票須將支票存入執票人於金融機構所開設之帳戶,執票人應於支票背面進行背書,此為委託金融機構取款之
背書性質
普通平行線支票得變更為特種平行線支票,特種平行線支票不得變更為普通平行線支票
支票若於其左上角畫有二道平行線者,執票人得將該支票存入鹿港信用合作社進行票據交換,始得行使票據權利
支票平行線內記載臺灣土地銀行者,執票人應將該支票存入臺灣土地銀行之總行,以行使票據權利
【2】65.依銀行法之規定,所謂「長期信用」是指銀行辦理授信超過幾年者:
一年 七年 十年 二十年
【4】66.依銀行法之規定,銀行資本嚴重不足係指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低於多少比例者?
百分之八 百分之六 百分之四 百分之二
【2】67.依銀行法之規定,銀行經主管機關命令限期完成資本重建或限期合併而未依限完成者,主管機關應自期限屆滿之次
日起幾日內派員接管?
三十日 九十日 一百二十日 一百八十日
【1】68.依銀行法之規定,定期存款到期前不得提取,但存款人得以之質借,或於至少幾日以前通知銀行中途解約?
七日 十日 一日 三日
【4】69. A 銀行為響應政府南向政策,計畫前往印尼設立分行。依我國銀行法規定,A銀行在國外設立分支機構應由中央主
管機關洽商下列何者後核准辦理?
經濟部 國安局 外交部 中央銀行
【2】70.依銀行法之規定,商業銀行投資非金融相關事業,對每一事業之投資金額不得超過該被投資事業實收資本總額或已
發行股份總數之多少比例?
百分之三 百分之五 百分之十 百分之四十
【1】71.依銀行法之規定,銀行受客戶之委任,通知並授權指定受益人,在其履行約定條件後,得依照一定款式,開發一定
金額以內之匯票或其他憑證,由該行或其指定之代理銀行負責承兌或付款之文書稱為下列何者?
信用狀 金融債券 認購權證 商業票據
【3】72.依銀行法之規定,以供給都市改良、社區發展、道路建設、觀光設施及房屋建築等所需中、長期信用為主要任務之
銀行係指下列何者?
商業銀行 國民銀行 不動產信用銀行 建設銀行
【1】73.依銀行法之規定,當銀行虧損逾資本多少比例時,該銀行之董事或監察人應即申報中央主管機關?
三分之一 二分之一 三分之二 四分之三
【2】74.依銀行法之規定,銀行每屆營業年度終了,應編製年報,並應將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盈餘分配或虧損撥補之決
議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項目,於股東會承認後幾日內,分別報請主管機關及中央銀行備查?
七日 十五日 三十日 九十日
【3】75.甲為 A商業銀行之董事。A銀行依法轉投資 B銀行。依銀行法之規定,甲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兼任 B銀行
之下列何項職務?
總經理 法遵長 董事 總稽核
【2】76.甲持有 A銀行大量的股票。依銀行法之規定,在計算主要股東持股時,下列何者之持股無須與甲的持股合併計算?
甲的太太 甲二十一歲的兒子 甲十一歲的女兒 甲未滿一歲的女兒
【2】77. A 商業銀行因財務狀況顯著惡化,不能支付其債務有損及存款人利益之虞,經主管機關勒令停業清理。依銀行法規
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清理人因執行清理職務所生之費用及債務應劣後於清理債權受償
清理人應於清理完結後十五日內造具清理期內收支表、損益表及各項帳冊
A 銀行已訂立之契約尚未履行者,清理人不得終止或解除契約
A 銀行清理期間,其強制執行程序仍可繼續進行
【1】78. 下列何種擔保非屬於銀行法「擔保授信」所提供之擔保?
借款人關係企業所開立之票據 不動產抵押權
各級政府公庫主管機關之保證 權利質權
【3】79.依銀行法之規定,A商業銀行吸收存款總餘額為新臺幣一千億元,並發行金融債券二百億元,則 A商業銀行辦理住
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之總額,原則上最高為多少金額?
一千二百億元 一千億元 三百六十億元 二百億元
【3】80.下列何者非銀行法所稱「有利害關係者」?
銀行董事二親等以內之姻親 銀行辦理授信之職員之三親等以內之血親
銀行總經理之堂哥 銀行董事長為代表人之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