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106 年儲備職員甄選試題 
甄選類別【代碼】:法務人員【L3003】 
科目二:綜合科目【強制執行法、民事訴訟法、銀行法】 
    *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注意: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卷,測驗入場通知書編號、座位標籤號碼、甄試類別、需才地區等是否相符,
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使用非本人答案卷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單面,非選擇題共 6大題,請參考各題配分,共 100 分。 
非選擇題限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於答案卷上採橫式作答,並請依標題指示之題號於各題指定
作答區內作答。 
請勿於答案卷上書寫姓名、入場通知書編號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儲存程式、文數字編輯、內
建程式、外接插卡、攝(錄)影音、資料傳輸、通訊或類似功能),但不得發出聲響;若應考人於測
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意使用者,該節扣 10 分;
該電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答案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節以零分計算。 
第一題: 
甲銀行執對乙之確定支付命令,聲請查封登記乙所有之 A地,經法院於 106 年2月1
日發函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該囑託查封函於 2月2日上午九時到達地政機關,地政機關
於同日上午十時辦理查封登記,法院書記官於 2月3日上午九時至 A地揭示查封公告,請回
答下列問題: 
(一)A地於何時發生查封效力?【10 分】 
(二)承題旨所述,如地政機關 2月2日上午九時收受法院囑託查封函後,並未辦理查
封登記,卻於同日上午十時,將 A地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於丙,或丙嗣後再移轉
登記於丁,則丙或丁對甲銀行,可否主張已善意取得 A地所有權?【10 分】 
 
 
第二題: 
甲銀行於 106 年2月1日,取得對乙保全新台幣(下同)100 萬元借款之假扣押裁定後,
於同月 5日供擔保聲請台北地院查封乙所有市價 50 萬元之 A車。同年 5月1日,甲銀行發
現乙於台中另有市值 50 萬元之 B車,乃向台北地院聲請囑託台中地院查封 B車,有無理由?
【15 分】 
 
 
 
第三題: 
甲向乙買受 A地,雙方約定甲應於民國 106 年1月1日支付買賣價金新臺幣(下同)
500  萬元,乙應同時辦理 A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嗣因甲僅給付部分價金,乙拒絕辦理所有權
移轉登記,甲遂訴請乙移轉 A地所有權,並主張未付餘款為 100 萬元,因而聲明:乙於甲給
付100 萬元之同時,應辦理 A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甲。乙於訴訟中抗辯甲尚積欠 150 萬元
未給付(非提起反訴),就此甲並未爭執,第一審法院認乙之抗辯有理由,並為原告全部敗
訴之判決。甲擬提起上訴,請為甲擬具上訴聲明及上訴理由。【20 分】 
 
第四題: 
甲將其所有價值新臺幣 200 萬元之 A屋租與乙,租期兩年屆滿時,乙拒絕返還 A屋,
甲遂以乙為被告起訴,根據所有權所生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或定期租賃關係消滅後之租賃
物返還請求權,請求法院擇一為命乙返還 A屋之判決。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實務見解,若法院認甲之訴訟其中一請求合法且有理由者,應如何判決? 
【7分】 
(二)本件訴訟應適用簡易程序或通常訴訟程序?【8分】 
 
 
 
 
 
 
 
 
第五題: 
請回答下列銀行法中有關對利害關係人授信規定之問題: 
(一)銀行除對於主要股東外,還有對於哪些對象不得為無擔保授信?【8分】 
(二)承上題,但哪些情形例外可以承做?【4分】 
(三)承第(一)題,主要股東之定義為何?【3分】 
 
 
 
 
 
 
 
第六題: 
依銀行法第 61 條之 1的規定,銀行違反法令、章程或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時,主管機關
除得予以糾正、命其限期改善外,並得視情節之輕重,為必要之行政處分,請問該行政處分
之項目依規定有哪五種?【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