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 司法特考 三等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政府採購法 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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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
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
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11040
41040 全一頁
考試別 司法人員、調查人員
等別 三等考試
類科組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營繕工程組
科目 政府採購法
考試時間 2 小時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臺北市某項工程採購案件,由甄審委員會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及招標須知,決定特定
投標人 A廠商成為最優次序,並得與 B招標機關簽訂該工程契約,試問:
次優投標人 C廠商認為 D甄審委員與 A廠商甚為熟識並未迴避甄審會議以致
影響甄審結果,則 C廠商該提起何種救濟?(10 分)
又若 A廠商順利進行履約,惟於最後驗收時,B招標機關方發現該工程的公共廣
場地磚,A廠商使用非原契約要求廠牌的地磚,拒絕驗收該項地磚並主張不付該
項地磚費用共計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 A廠商則主張因原有品牌嚴重缺貨,
E設計監造單位知悉且亦於工作日誌載明進料之廠牌即有不同但承載重量的功
能相同, E設計監造單位亦逐一簽名確認。設若 A廠商請求 B招標機關應支付
該地磚 100 萬元費用,經過協議未能達成,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
請調解,A廠商應該如何主張其權利?B招標機關又該如何抗辯?(15 分)
二、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招標機關委外編印月刊,預估 112 期為新臺幣 90 萬元,並於招標公告及招標
文件敘明履約情形良好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項第 7款續約 2年。該採
購之採購金額為多少?(10 分)
政府採購法第 63 條第 1項規定:「各類採購契約以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為原
則,其要項及內容由主管機關參考國際及國內慣例定之。,依此規定,國際標準
是否優先於國家標準?(15 分)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2 11 6日工程企字第 09200438750 號函(下稱系爭函)
將機關辦理採購,發現廠商有政府採購法第 50 條第 1項第 5款「不同投標廠商間之
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情形,依政府採購法第 31 條第 2項第 8款規定,
認定該等廠商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其押標金應
函僅上網公告,並未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是否發生效力?(25 分)
監督付款之意義為何?工程實務上何以有監督付款之設計?而定作人與承攬人兩
造,加上監督付款自救會之三方共同簽訂協議,則依系爭協議所生之法律關係,監
督付款自救會之法律定位如何?(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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