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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
民航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試題
 
代號: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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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別: 民航人員特考 
等別: 三等考試 
類科組: 各科別 
科目: 民用航空法 
考試時間 :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請接背面) 
 
 
一、何謂「國內運送特權(Cabotage)」?請舉民用航空法相關條文說明之,並舉例說明
其例外。(25 分) 
二、何謂國際民航組織所制定之「國際標準與建議措施及程序(SARPs)」?舉例說明之。
(25 分) 
三、民用航空器之附條件買賣,應否登記?又航空器附條件買賣之所有人或買受人,是
否應與運送人對旅客損害連帶負責?(25 分) 
四、試說明 1999 年蒙特婁公約所規定之國際航空運送人責任基本原則(包括過失責任與
其免除)。(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