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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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制度法對山地鄉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行政機關之地方自治有何
特殊設計?(10 分)該類制度是否即等同於民族自治?(15 分)
二、為什麼部落或原住民族(包括各族)都有集體權利能力?請從現有法律
中的相關制度(譬如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21 條)舉例說明之。(25 分)
三、民國 114 年5月9日立法院制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並經總統於 5
月28 日公布施行。此次立法內容有多處與原住民族有關。假設您是原住
民族委員會發言人或職司新聞聯繫工作,請針對該次立法結果,模擬撰
寫一篇新聞稿,以呈現該機關之立場。(25 分)
四、今年(民國 114 年)為原住民族基本法公布施行滿二十週年,請依序回
答以下問題:
請說明該法的源起背景及立法目的為何?(5分)
該法所納入的各類原住民族權利,與保障其他少數族群(譬如客家或
新住民)的權利有何異同?(5分)
請評估該法施行至今是否有達到原設定之立法目的?如果您認為有,
那會是什麼因素所促成的?如果您認為沒有,那又會是什麼原因所造
成?(請具體舉例引用該法條文)(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