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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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
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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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新買了一台重機,為顯現其壓車過彎的功力,邀集乙、丙、丁等好友
在週末假日到阿里山道路上飆車,因一群人競速影響往來行駛車輛,路
人遂通知警察。警察到場後,甲不理取締,加速衝撞警察離去,造成其
中一位警察受傷。因警方已記下甲車牌號碼,一日後依紀錄找到甲,開
罰單並吊扣其牌照。甲心想新的重機不開可惜,心生一計,影印牌照,
在繳交牌照後,黏貼於重機原掛牌照處,仍騎車上路。請問甲的行為如
何論處?(25 分)
二、甲至夜店飲酒,見乙落單,且喝到斷片,不省人事,假藉幫忙叫車送乙
回家,將乙帶回住處。趁機脫下乙的衣褲性交,並將性交過程錄影。第
二日乙清醒,知道自己前開情形,揚言告甲。甲拿出性交影片宣稱,如
果乙敢提告,甲就將前開性交影片上傳社群媒體。乙因心裡害怕遂未告
甲,但甲仍然將影片上傳其臉書,誇耀其性能力。請問甲的行為如何論
處?(25 分)
三、甲為某詐欺集團首腦,製作交戰手冊,吸收乙、丙、丁參加,訓練其話
術,由乙先打電話給被害人,告訴他們其銀行戶頭涉及洗錢被凍結,須
由地檢署監管,再派遣丙佯裝地檢署之檢察官陪同被害人至銀行領款,
而丁則負責在社群媒體上刊登廣告,吸引投資人投資不存在之虛偽公
司。前後共獲利新臺幣(下同)五千萬元。甲將其中五百萬元分給丙,
兩百萬元分給丁,一千萬元轉匯給在酒店上班的女友 A(知情此乃詐欺
所得)。丙以該筆款項作為頭期款買房,丁則將分得之款項交給不知情兒
子B,B付給代辦留學公司 C。請問甲、乙、丙、丁之行為如何論處?
又如何沒收犯罪所得?(25 分)
四、甲為逼其夫 A與其離婚,商請友人醫生乙做成驗傷診斷證明書,並唆使
其妹妹丙出庭作證,提告 A對其毆打(事實上無此情形)。事後丙經具
結後陳述其親眼見到 A多次毆打甲,致法院採納前開證據,判決 A傷害
罪成立。請問甲、乙、丙的行為如何論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