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代號:32260、33560
類 科: 法制、法律政風
科 目: 刑法
考試時間: 2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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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乙為任職於同一單位之公務員,為了陞遷競爭,甲冒用乙的姓名寫信向轄區
理容業者丙要求入股,後又以該理容業內部知情人名義,將此信之影本寄給檢察
官,告發乙對丙之索賄行為。此外,甲亦以匿名方式投書給各新聞媒體,信上敘
述乙對丙之索賄行為。後經查明,乙雖沒有向丙索賄,但過去曾因多次洩漏公務
機密給經營地下錢莊業者丁而收受鉅額金錢以為報酬。問,甲、乙可能涉及之刑
事責任。(25 分)
二、甲為任職於某行政機關之約僱辦事員,承辦交通違規繳費業務。甲多次向前來繳費
之交通違規者表示可以代為取消罰單紀錄,並收取一定金額作為取消罰單之報酬。
許多交通違規者同意甲之提議並交給甲一定金額之報酬。甲雖無權限,但憑藉自己
自修得來的電腦知識,進入交通違規資訊系統,擅自刪除罰單紀錄。試分析甲可能
涉及之刑事責任。(25 分)
三、甲看到年僅 17 歲之高三學生乙、丙在路上遊蕩,即向兩人表示只要答應他的請求,
就可以招待他們到處遊玩。在乙、丙兩人同意下,三人結伴到臺灣各處旅遊數月,
乙、丙兩人分別在甲的請求下,自願與甲發生性關係。乙、丙兩人之家長在乙、丙沒
有回家之當晚即報警請求協助尋找兩人。試分析甲可能涉及之刑事責任。(25 分)
四、甲在餐廳喝得幾乎爛醉時看到乙便開始罵乙「垃圾」、「人渣」。起先乙不予理會,
對甲表示「你喝多了」試圖勸阻,但甲繼續對乙說了一連串的髒話,乙在勸阻無效
後回罵了甲「你才是廢物」,並賞了甲一巴掌。甲被突然而來的巴掌激怒,而作態
想打乙,乙氣憤至極忍不住把甲推倒在地致甲受傷。試分析甲、乙可能涉及之刑事
責任。(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