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領取),顏料及畫筆不拘。
(2) 將報名表(請於本處網站下載 https://ahipo.tainan.gov.tw/公開資訊
/活動訊息)填妥後浮貼於畫紙背面。
2.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14年9月30 日截止(以作品送達時間為準),逾期不
受理。
3. 將作品於收件截止時間前,將作品連同著作權歸屬同意書郵寄或親送至【臺
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忠義辦公室】(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一段 87 號)。
4.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創作,不得使用 AI 或臨摹他人作品,一人一幅為限,不
得重複繳交。
5. 注意事項:
(1) 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若無達到基本門檻,評審老師得以
認定獎項從缺。
(2) 參賽者充分明瞭並同意主辦單位有權不公開任何參賽者之得分成績,
參賽者應尊重主辦單位及評審對參賽作品最終裁量權之決定,對評審
結果不得異議。
(3) 評審前如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造成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
償責任。
(4) 參賽作品限未曾參加其他比賽獲獎、公開發表或展示,違者經查證屬
實,得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如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
回原獎項。
(5) 作品著作權已讓與他人或授權他人使用者請勿參賽,並嚴禁盜用他人
作品,若盜用抄襲不實及違反著作權者,須自負法律責任,且與本處
無關;須賠償本處所受一切損害,並取消得獎資格,獎金一併繳回。
(6) 參賽作品均不退還,其著作財產權歸「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所
有,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依法有出版、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
間、次數、方式及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者承諾不
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同意本處得配合日後文宣運用,保留作品修改權。
(7) 得獎者有責任在提供接受獎品資料時,提交正確及最新的詳細資料。
對於任何因得獎者未能提供準確資料而影響獎品接收或發放的情況,
主辦機構或贊助機構概不負責。
(8) 凡參賽者報名成功後均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競賽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
本競賽活動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依需求以公告方式隨時
修改、變更、中止本競賽活動、本競賽活動辦法或本競賽活動獎金或
獎品之權利,無需另行通知;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