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臺南市國中小動物保護繪畫比賽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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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臺南市國中小動物保護教育宣導
繪畫比賽簡章
一、 活動主旨:
為打造毛孩友善城市,臺南市政府動物防疫保護處積極推動寵物友善場域與創
新措施,致力於促進人與動物的健康與福祉,讓城市不再只是人類的家園,更
成為所有生命都能安心共處的溫暖空間。動物保護核心在於尊重生命、善待
動物,攜手共創一個人與動物彼此尊重、共生共存的美好生活環境。
臺南一座充滿人情味的城市,我們一同努力,讓關懷不只在人與人之間延續,
更擴展至每一個有生命的存在。
114 年度學生繪畫比賽以「快樂搖尾巴,愛在每個家」為主題,不僅是學生
現藝術創意的舞台,更是一堂深刻的生命教育課程。期盼透過學生純真的視角
與豐富的想像力,藉由畫筆描繪日常對動物的關愛,在創作過程中啟發同理心,
同時思考飼養動物所需的責任與付出,理解每一個生命都應被善待與尊重,讓
動物保護的種子從校園萌芽,深植於心。
二、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農業部、行政院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臺南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
協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 活動名稱:114年度臺南市國中小動物保護教育宣導繪畫比賽
四、 參加對象:臺南市各國民小學及中學學生(以新學年度為標準)
五、 比賽主題:
以「快樂搖尾巴,愛在每個家」為主題,本次比賽期許學生從日常培養學生對
動物保護的認識與同理心,促進正確飼養觀念
期盼學生透過繪畫創作,表達毛孩在被關愛與負責任照顧下,快樂生活的點滴,
藉此宣導尊重生命、拒絕棄養與善待動物的理念,喚起社會大眾對動物保護的
重視,共同營造友善動物的社會環境。
尊重生命從落實飼主責任做起,可以是為寵物植入晶片完成登記、施打狂犬病
疫苗完成絕育手術,也包含外出繫上牽繩、不任意放養等基本行為守則,當
然更應落實於不虐待、不傷害每個生命的根本原則。
六、 參賽辦法:
1. 作品規格:
(1) 請使用四開圖畫紙(圖畫紙請自備,或親自至動物防疫保護處忠義辦公
室領取),顏料及畫筆不拘。
(2) 將報名表(請於本處網站下載 https://ahipo.tainan.gov.tw/公開資訊
/活動訊息)填妥後浮貼於畫紙背面
2.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14930 日截止(以作品送達時間為準)逾期不
受理。
3. 將作品於收件截止時間前,將作品連同著作權歸屬同意書郵寄或親送至【
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忠義辦公室】(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一段 87 )
4.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創作,不得使用 AI 或臨摹他人作品,一人一幅為限,不
得重複繳交。
5. 注意事項:
(1) 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若無達到基本門檻,評審老師得以
認定獎項從缺。
(2) 參賽者充分明瞭並同意主辦單位有權不公開任何參賽者之得分成績,
參賽者應尊重主辦單位及評審對參賽作品最終裁量權之決定,對評審
結果不得異議。
(3) 評審前如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造成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
償責任。
(4) 參賽作品限未曾參加其他比賽獲獎、公開發表或展示,違者經查證屬
實,得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如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
回原獎項。
(5) 作品著作權已讓與他人或授權他人使用者請勿參賽,並嚴禁盜用他人
作品,若盜用抄襲不實及違反著作權者,須自負法律責任,且與本處
無關;須賠償本處所受一切損害,並取消得獎資格,獎金一併繳回。
(6) 參賽作品均不退還,其著作財產權歸「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所
有,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依法有出版、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
間、次數、方式及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者承諾
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同意本處得配合日後文宣運用,保留作品修改權。
(7) 得獎者有責任在提供接受獎品資料時,提交正確及最新的詳細資料。
對於任何因得獎者未能提供準確資料而影響獎品接收或發放的情況,
主辦機構或贊助機構概不負責。
(8) 凡參賽者報名成功後均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競賽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
本競賽活動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依需求以公告方式隨時
修改、變更、中止本競賽活動、本競賽活動辦法或本競賽活動獎金或
獎品之權利,無需另行通知;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
修正之。
6. 洽詢方式:
(1) 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忠義辦公室,電話 06-2130958 分機 2004 呂小姐。
(2) 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網站(http://ahipo.tainan.gov.tw/)
七、 評分標準:主題契 50%、情感及創意表達 30%、構圖及技 20%
八、 獎勵辦法:
1. 分為國小低、中、高年級組及國中組,共 4個組別,各組分取以下獎項。
特優:2名,獎狀一張及禮券 2,000 元。
優選:2名,獎狀一張及禮券 1,500 元。
佳作:10 名,獎狀一張及禮券 1,000 元。
有關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敘獎事宜,將簽會教育局後另行公布。
2. 將於 11410 15 日前以電話通知得獎者,未得獎不另行通知;得獎名單將
公布於本處網站(https://ahipo.tainan.gov.tw/公開資訊/),資料
不全無法通知者,以棄權論。
3. 頒獎儀式將於 11410 26 日動物保護宣導活動現場舉行,得獎者須自行領
取獎狀與獎品;如未能於當日領取,請於 114 11 30 日前自行於動物防疫
保護處忠義辦公室領取,逾期視同棄權。
九、 附件
114年度臺南市國中小動物保護教育宣導繪畫比賽報名
參賽者姓名:
參賽者姓名中譯英(獎狀製作用)
參賽者組別(勾選)
□國小低年級組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國中組
參賽者就讀學校
年級:
指導老師
指導老師連絡電話:
家長姓名:
家長連絡電話:
家長通訊地址:
創作理念/作品說明
□本人已詳閱簡章,並同意參賽作品均不退還,其著作財產權歸「臺南
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所有,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依法有出版、重製、
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
酬。得獎者承諾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同意本處得配合日後文宣運用,保
留作品修改權。
參賽者姓名如未提供中譯英版本,若作品獲獎,將由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依外交部
「中文姓名英譯系統」採用漢語拼音方式自行轉譯,不得提出異議。
著作權歸屬同意書
本人______________所做 (著作名稱)
同意以中華民國為著作人,並以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為代表機關。
本人擔保本著作係本人未公開發表之原創著作,且本著作之內容如有使用
他人受著作權保障之資料,皆已獲得著作權(書面)同意,或符合著作權
法合理之使用規範,並於本著作中註明其來源出處。本人並擔保本著作未
含有誹謗或不法之內容,且未侵害他人之權利,如有違反,願負擔一切損
害賠償及其他法律責任。並於他人指控僑務委員會侵害著作權時,負有協
助訴訟之義務。
若本著作為二人以上之共同著作,下列簽署之著作人亦以本同意書之條款
通知其他共同著作人,並經各共同著作人全體同意,且獲得授權代為簽署
本同意書。
立同意書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戶籍地址: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信箱:
中華民國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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