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商慶祝建校74週年校慶暨運動會競賽規程
一、名 稱: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慶運動會。
二、宗 旨:配合全民運動政策加強推行學校體育,培養奮發向上,
團隊積極進取之精神。
三、舉辦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2月9日、10日(二天)
四、舉辦地點:本校運動場
五、主辦單位:學務處
六、承辦單位:體育組
七、協辦單位:教務處、總務處、實習輔導處、會計室、人事室、
教官室、輔導室、秘書室、圖書館、進修學校、合作社、
家長會。
八、參加單位:以班級為單位,一、二、三年級各班均應報名參加。
九、錦標種類:(一)田徑錦標。
(二)趣味競賽錦標。
十、比賽分組:(一)高一男生組 高二生男組 高三男生組。
(二)高一女生組 高二女生組 高三女生組。
(三)體育班組。
十一、競賽項目:
(一)田賽:鉛球 跳遠
(二)徑賽:100公尺 200公尺 異程接力
1200公尺(高男組) 大隊接力
(三)趣味競賽:蜈蚣接力 二人三腳 高男混合趣味接力
(四)體育班:異程接力(每班一隊,每隊五人)
(五)體育班:大隊接力(每班8人,每人跑150公尺,男生3人,
女生5人)。
十二、競賽規程:
(一)每班在田徑賽個人項目競賽中可報名1~2人,每人至多參加
二項(接力賽不受此限)。
(二)接力賽:每班男生、女生各報一隊為限。
(三)參加各項比賽,必須提前20分鐘至檢錄處點名集合,
否則取消資格並嚴處。
(四)大隊接力:高女組每班15名參加,每人跑100公尺,高男組
每班6名參加(每人跑150公尺),體育班組每班8名,每人
跑150公尺。
(五)田徑賽─(1)100公尺、200公尺:每班每項限報1~2名。
(高男)1200公尺,每班限4名。
(2)跳遠、鉛球:每班每項限報1~2名。
十三、接力賽參加人數:
(1)異程接力(高女組):
每班8名,第一、四、六棒跑75公尺;第二、七棒
跑125公尺;第三棒跑175公尺、第五棒跑150公尺,
第八棒跑100公尺。
(2)異程接力(高男組):
每班5人,第一、四跑75公尺;第二棒跑125公尺;
第三棒跑175公尺;第五棒跑150公尺。
(3)異程接力(體育班):
每班報一隊,每隊5人,第一、四棒跑75公尺;
第二棒跑125公尺;第三棒跑175公尺;第五棒跑150
公尺。
(4)大隊接力(高女組):
每班15人,每人跑100公尺。
(5)大隊接力(高男組):
每班6人,每人跑150公尺。
(6)大隊接力(體育班):
每班8名,每人跑150公尺。
(女生5人、男生3人,第1、4、7棒男生,第2、3、5、
6、8棒女生)
(7)蜈蚣接力(高女組):
每班15名,每組5名,每組跑100公尺,共三棒。
(8)二人三腳接力(高女組):
每班12名,每班二人組成,每組跑100公尺,共六棒。
(9)混合趣味接力(高男組):
每班6人,第一棒:二人三腳;第二棒:個人跑100公尺;
第三棒:三人組蜈蚣競走。
(10)攝影比賽:
限廣告科學生,每班則優5名參加,學校製發攝影證。
十四、比賽辦法:
(一)田賽─
(1)鉛球:採用本校教學用鉛球,每名推3次,依成績
取前6名。
(2)跳遠:每人跳3次,依成績取前6名。
(二)徑賽─100公尺、200公尺、 異程接力,採預賽,擇優前8
名參加決賽)
(三)趣味競賽─採預賽,擇優前8 名參加決賽。
(四)決賽道次─採預賽成績,依規定編排,不再另行抽籤。
預賽成績:第一名─第4道 第五名─第2道
第二名─第5道 第六名─第7道
第三名─第3道 第七名─第1道
第四名─第6道 第八名─第8道
十五、各項比賽計分辦法:
(1)各項第1-6名,積分採7.5.4.3.2.1分計算,團體項目
(接力項目),積分則加倍計分。
十六、運動總錦標名次判定:
(1)以各班,分別在各項競賽項目中,所獲得之名次,換算
「總積分」多寡,判定名次。如積分相同時,以「該班」
所得第一名之多寡,判定名次,如第一名「獎牌數」相
同時,則以第二名「獎牌數」之多寡判定,以此類推,
如仍相同時,則名次並列。
(2)『全校運動總錦標』名次判定:
以「各班」所有競賽項目,所得「總積分」多寡、判定
名次。(但創意表演總錦標生活教育總錦標,不列入
全校運動總錦標計分)。
(3)創意表演總錦標:
依各班創意表現30%道具運用25%服裝造型20%
團體精神25%之表現為評分依據。
(4)生活教育總錦標:
秩序、整潔表現佔30%。
休息區佈置佔30%。
啦啦隊表現佔40%。
依上列總合判定名次。
十七、獎勵辦法:
破紀錄獎:
(1)刷新田徑賽個人項目紀錄者:
每人頒發200元獎金。
(2)刷新團體項目(包含趣味競賽)紀錄者:
每隊頒發200元獎金。
(二)田徑賽:100公尺、200公尺項目及異程接力項目,
每項取前六名,前三名分別頒發個人獎牌
(金、銀、銅)獎牌,第四名至第六名各頒
發獎狀以資獎勵。
(三)年級運動總錦標:每年級男生組取三名,女生組取四名,
各班獎盃或獎品,以資獎勵。
(四)全校運動總錦標:取六名,各班獎盃及獎金。(分男生組及
女生組各取六名)。
(五)團體項目:大隊接力、混合趣味接力、蜈蚣接力、
二人三腳接力、每項取前六名,第ㄧ名至
第三名頒獎盃及獎狀, 第四名至第六名頒發
獎品及奨狀以資勵。
(六)生活教育總錦標:每年級取前三名,各班團體獎牌一面。
(七)創意表演總錦標:每年級取六名,各頒發精緻團體獎牌
一面及獎金。
(八)合作社提供每班礦泉水二箱(各班派員至合作社領取)。
全校運動總錦標優勝獎金:
(分高女組、高男組、共二組)。
第一名3,000元、第四名1,800元
第二名2,500元、第五名1,500元
第三名2,000元、第六名1,200元
總計:24,000元
創意表演總錦標,優勝獎金:
(分三個年級,共三組,進修學校特別獎2000元)
(分高一組、高二組、高三組,共三組)
第一名2000元、第四名1000元
第二名1500元、第五名800元
第三名1200元、第六名500元
進修學校特別獎2,000元
總計:23,000元
註:(1)二項獎金,總計:47,000元整
注意:各班獲得異程接力高男趣味混合接力二人三腳接力
蜈蚣接力大隊接力,團體錦標前六名,獎狀必須影印ㄧ份
發給參賽者,再影印秩序冊報名單附於獎狀後面備審,影印本必
須至體育組認證核章,如有不實登錄,經查屬實嚴辦。
十八、參加辦法:
(1)各班「報名表」應於規定期限,經導師簽名後,交回體育組。
(2)每班應設領隊(導師)、管理(康樂組長)各一人,由領隊率領
該班參加開閉幕典禮,並全程參與運動會事宜,管理應隨時
與體育組保持連繫。
(3)開幕進場採創意表演方式,各班自由發揮。
(4)各班自行製作個人項目「號碼牌」,以四位數為準,二人三
腳「布條」及蜈蚣接力「繩子」。
(5)田徑賽:高女組:分年級、以班為單位。
體育組:不分年級以班為單位(共三組)。
高男組:分年級、以班為單位。
個人項目:每班每項限報1-2名,每名不得報名
二項以上(接力項目及趣味項目不在此限)。
(6)開幕創意表演人數:每班至少22人。
(掌班牌1人、掌班旗1人)。
創意表演背景音樂以45秒為限。
通過司令台時,隊伍行進至司令台中央處可停下來表演,
但不得超過45秒,否則扣分。
各班背景音樂,CD或MP3,請依規定送交學務處訓育組,
以便彙整。
(7)凡參加競賽各單位,必須準備班旗乙面,式樣、規格由各班
自行設計,旗竿由學校統一分發。(但必須可套上旗竿為
設計原則)。
(8)凡各項比賽項目之道次、組別,均由本組集合,各班康樂股
長事前抽籤編組,事後不得異議。
(9)領隊技術會議,由本組訂定時間再行通知。
(10)團體接力項目請各班製作該班特徵顏色、標示物,以便接棒
時容易分辨,避免衝撞,以利接棒順暢。
(11)比賽中依據大會競賽規則,由裁判員或各競賽組長執行並判決。
(12)各項比賽進行中,不得當場質疑裁判員,有異議時請領隊或管
理代表請求解釋並由各裁判長判決。
(13)參加個人項目比賽之運動員如有冒名頂替或棄權者經查明屬實
,則取消該項比賽成績,並報請學務處記過處分。
(14)比賽期間如有不正當行為或不服從裁判情形,經查明屬實者,
除取消該項競賽成績外,並報請學務處嚴處。
(15)每班必須在指定休息區佈置「班本部」,不得擅自搬動教室課桌
椅,得自行準備休息區設施。(如草蓆、帆布等)。
(16)運動會比賽時各班可自由購買「班服」或穿著本校體育服裝。
(17) 嚴禁「赤腳」参加各項比賽,違者嚴處。
(18)有心臟病或其他重病者嚴禁參加比賽。
十九、附 則:
(一)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籌備會隨時修正公佈之。
(二)各項比賽進行時,如遇風雨須經校長裁決後,再決定停止
比賽,否則照常進行。
高雄高商74週年校慶運動會成果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