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臺北市101環教路線創意提案實施計畫
108年1月14日北市教體字第1083006857號函
壹、緣起
本市學校教育除以優質、卓越、精緻、創新為鵠的,更積極結合市府永續發展目標,於107年8月1日成立「臺北市學校環境教育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期連結教育行政與學校體系,匯集本市自然、文化與社會資源,發展在地自然生態特色,增進民眾對土地的認同感。
爰此,中心於108年度規劃「臺北市101環教路線創意募集實施計畫」,透過教師「臺北市101環教路線徵文暨教案設計工作坊」與高中職學生「顯像『環』聲微電影徵件」等活動,匯集師生智慧、共同開發臺北市環教場域;本案同時也邀集專家學者參與,透過共學共作,精進教師素養導向課程設計知能,一同研發在地環教課程模組,除提供第一線教師教學實施運用,並累積本市環境教育資料庫資源,落實環境教育永續經營目標。
貳、依據
一、臺北市永續發展環境教育中程計畫(106-109年)
二、107年10月2日北市教體字第1076049533號函訂定發布臺北市學校環境教育中心設置計畫
叁、目的
一、啟發師生關心本市自然生態環境思維與行動。
二、開發本市環教資源,發展系統性環教學習資料庫。
肆、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二、承辦單位:臺北市學校環境教育中心、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伍、參與對象
一、子計畫一臺北市101環教路線徵文暨教案設計工作坊:本市107學年度公立(含國立)高中職、國中、國小編制內現職教師、。
二、子計畫二「顯像『環』聲」微電影競賽活動:本市107學年度高中職在學學生。
陸、辦理時間:108年1月至108年6月。
柒、實施內容及方式
一、實施方式:透過子計畫一「環教路線徵文暨教案工作坊」教師活動及子計畫二「顯像『環』聲微電影競賽」學生活動,邀集各學程教師與高中職學生共同開發本市環境教育實施地點,逐年累積本市環境教育課程資源,落實中心開發本市101環境教育重點課程目標,詳如下圖。

二、實施內容
(一)藉由徵文活動引發教師關心本市生態環境,並透過研發課程與教學設計,精進環境教育推動品質;詳如子計畫一。
(二)邀集高中職學生設計編制微電影,啟發學子創發及人我合作能力,涵養關心環境與愛惜生態之素養;詳如子計畫二。
捌、本計畫陳局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子計畫一:臺北市101環教路線徵文暨教案設計工作坊
實施計畫
108年1月14日北市教體字第1083006857號函
壹、依據
一、臺北市永續發展環境教育中程計畫(106-109年)
二、跨主管機關及區域性競賽活動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支給表
三、依據或比照107年8月2日府授教中字第1076025673號函頒臺北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參加競賽及指導學生參加競賽獎金發給數額認定要點
貳、目的
一、提升教師運用在地資源之環境教育教學成效。
二、建立本市學校環境教育資料庫,發展多元及創意環境教育教案。
三、統整本市環境教育課程模組,持續精進環境教育推動品質。
叁、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二、承辦單位:臺北市學校環境教育中心(以下簡稱中心)
肆、參加對象及件數限制
一、本市107學年度公立(含國立)高中職、國中、國小編制內現職教師。
二、每件參賽作品之作者至多3人(含3人),可跨校合作。
三、各校報名件數不限,同一作者至多2件參賽作品(得同一類別),並不得冒名頂替參加,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並作品不列入評選。
伍、活動內容
一、第一階段:臺北市101環教路線徵文活動
(一)教師利用臺北市環教相關場域資源,將個人或曾帶領學生實際走讀歷程,發展為圖文遊記(完成附件二),惟內容須可作為環境教育教學參考。
(二)透過網路票選及專家學者評審,擇特優、優選、佳作共20件,及入選作品若干件。
(三)第一階段獲佳作(含)以上作品之所有作者,須參與第二階段工作坊活動。
二、第二階段:臺北市101環教路線教案設計工作坊
(一)工作坊訂於108年4月11日(星期四)及4月12日(星期五)於臺北市學校環境教育中心辦理,活動內容如附件四,參與者得公假並課務派代。
(二)教師參與工作坊,精進素養課程設計知能、進行專業對話及共同備課後,將徵文投件文稿發展為環境教育教案。
陸、徵文內容
一、主題:以介紹臺北市具有環境教育特色之教學路線為主。
二、類別
徵選類別 | 內容 |
(一)歷史人文類 | 歷史、人文、建築、古蹟、藝術、民俗、族群等 |
(二)自然生態類 | 植物、動物、昆蟲、本土物種、外來物種、物種保育、生態公園等 |
(三)環教場域類 |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特殊自然環境(溼地、山坡丘陵、林地、海洋、溪河、岩沙岸)、國家公園、捷運、博物館、觀光工廠、遊憩公園、藍色公路、動物中途之家等 |
(四)環境議題類 | 生物多樣性、全球暖化、氣候變遷、低碳減塑、環境污染、災害預防、綠屋頂、綠建築、城市養蜂等 |
三、同1稿件僅能參加1項徵選類別。
實施方式
一、網站報名
(一)自108年2月25日8時起至「臺北市中小學環境教育暨防災教育資訊網」(網址:http://ee.tp.edu.tw/)點選本活動網頁並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一)。
(二)報名表填寫完畢送出後,系統會自動帶出一組序號,作為日後登錄活動網頁使用。
(三)將填寫完畢之報名表列印紙本,並所有作者在「作品授權」處簽名後,完成校內核章。
(四)核章報名表掃描成PDF檔,上傳至報名系統完成報名程序。
作品繳交
(一)收件時間:自108年2月25日8時起至108年3月8日22時止,逾時恕不受理補件。
(二)將已完成之附件二電子檔(含WORD及PDF格式)上傳至本活動網頁。
(三)收件期間內均可登錄網頁更新檔案。
三、作品評審:採網路人氣評比及專家評審兩種方式。
(一)網路票選分數:20%
1.網路票選時間:108年3月11日8時起至108年3月22日22時止。
2.以FB或Google身份登入本活動網頁,每一帳號每日僅限投一票。
(二)專家學者評審:80%
1.聘請環境教育專長或具推動環教經驗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
2.評審標準:完整性30%、可執行性30%、環境教育效益20%、創意性20%。
四、成績公告
(一)108年4月上旬於本活動網頁公布得獎名單,並於第二階段工作坊結束後辦理頒獎典禮。
(二)有關頒獎典禮事宜將另發函通知。
捌、獎勵方式
一、依評審總成績,各「徵選類別」(共4類)錄取特優1組、優選1組、佳作3組,入選若干組,未達錄取標準者得從缺。獎勵方式如下:
獎項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獎 勵 品
特優
嘉獎2次
特優獎狀
嘉獎1次
特優獎狀
嘉獎1次
特優獎狀
獎金6,000元
優選
嘉獎1次
優選獎狀
嘉獎1次
優選獎狀
優選獎狀
獎金4,500元
佳作
嘉獎1次
佳作獎狀
佳作獎狀
佳作獎狀
獎金3,000元
入選
入選獎狀
入選獎狀
入選獎狀
二、主辦單位得視參賽作品水準酌予調整錄取名額。
三、佳作(含)以上作品得獎者須參加第二階段工作坊並產出教案,無法參加者須向中心請假,並於工作坊結束前繳交教案;無法依規定繳交教案者視同放棄獎項。
玖、經費:由本局年度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壹拾、其他注意事項
徵文格式
一律採用「附件二」直式橫書,不接受手寫稿。
編列頁碼於頁尾置中處,以利評審作業。
篇幅請勿超過2,000字(僅以內文做WORD字數統計),稿件字體以正體中文標楷體12號字體、標點符號用全形字、行距採1.5倍、邊界(上下2.54cm,左右3.18cm)。
繳交6-10張照片(活動、路線或圖表),解析度300dpi以上,格式以JPG、PNG、GIF檔為佳,每張大小不超過3MB為限。
參賽作品以未參加過臺北市及全國相關甄選比賽或其它相關比賽獲獎者,且尚未在期刊發表或出版之著作為限,不得以相同作品同時重複參加其它公開競賽,如有涉及著作權(內容、文字及圖片等)之侵害,經檢舉或由評審委員發現抄襲情形,於評審委員完成作品比對、列舉抄襲之處後取消參賽資格;若前項情形為得獎作品,追回已發獎勵品及獎狀,並撤銷記嘉獎之獎勵,由主辦單位公布其姓名及撤銷事由於資訊網路或刊登於公部門相關文書紙本,且獎項不予遞補;如造成第三者或主辦機關之權益損害,參賽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凡入選(含)以上作品之作者,應無條件同意所屬作品授權主辦機關基於非營利之教育推廣與資源分享目的,進行重製、改作、發行、公開發表、透過網路公開傳輸、轉授權予各學校師生使用等行為,並不受次數、期限、方式與平台限制;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請避免集中於作品繳交截止前夕辦理線上報名及稿件電子檔上傳等作業,以免造成網站前臺流量過大,影響其運作速度。
活動聯絡人:臺北市學校環境教育中心2937-7717分機12潘老師、分機15郭老師。
壹拾壹、本計畫陳局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本表僅參考用,報名請至活動網頁(http://ee.tp.edu.tw/)完成編號:(請勿填寫)
作品名稱 | ||||||||||||
教學對象 (可複選) | □國小( )年級 □國中( )年級 | □高中( )年級 □高職( )科( )年級 | ||||||||||
作品類別 (擇一) | □1.歷史人文類 □2.自然生態類 | □3.環教場域類 □4.環境議題類 | ||||||||||
作 者 資 料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
姓名 | ||||||||||||
服務 學校 | ||||||||||||
職稱 | ||||||||||||
電話 | (O) (M) | (O) (M) | (O) (M) | |||||||||
作品格式 | 作品文稿共頁,共字;照片共幅。 | |||||||||||
著作權人 授權同意書 |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承辦人單位主管校長
(由第一作者任職學校核章;第一作者為退休教師者,請陳原退休服務學校核章。)

附件二.1
臺北市101環教路線徵文暨教案設計工作坊活動徵文格式
編號:(請勿填寫)
本表僅參考用,作品繳交請至活動網頁(http://ee.tp.edu.tw/)完成。
作品名稱(必填) | |||
作品類別 (必填/擇一) | □1. 歷史人文類 □2.自然生態類 | □3.環教場域類 □4.環境議題類 | |
適合教學對象 (必填/可複選) | □國小( )年級 □國中( )年級 | □高中( )年級 □高職( )科( )年級 | |
教學目標(必填) | |||
預估教學時間(單位:分鐘) | |||
教學路線(必填) | |||
教材教具 | |||
多元學習成果或預期效益 | |||
參考資料 | |||
圖 文 遊 記 內 文 | |||
臺北市101環教路線徵文暨教案設計工作坊 照片繳交及說明 本表為參考用,請於活動網頁http://ee.tp.edu.tw/完成上傳事宜。 | |||
照片1說明: | |||
照片2說明: |
※相同格式至照片6
附件三
臺北市101環教路線徵文暨教案設計工作坊
第二階段-教案設計工作坊活動流程
108年4月11日(星期四) 室內課 | |
時間 | 行程內容和主題 |
9:00-12:00 | 主題:108課程綱要中的環境教育 講師: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環境教育研究所 張子超教授 |
12:00-13:00 | 午餐 時 間 |
13:00-15:00 | 各組撰擬教案 |
15:00-16:00 | 教案研討會:各組教案交流與分享 |
108年4月12日(星期五) 戶外課 | |
時間 | 行程內容和主題 |
8:30-12:00 | 主題:101環教路線實地走踏 (一) 地點:擇一特優教案作品之路線進行參訪 |
12:00-13:00 | 午餐 時 間 |
13:00-16:00 | 主題:101環教路線實地走踏 (二) 地點:擇一特優教案作品之路線進行參訪 |

附件四
臺北市101環教路線徵文暨教案設計工作坊
活動期程表
日 期 | 執行項目 | 備註 |
108年1月14日(星期一) | 公告活動資訊 (含發文及網站公告) | 寒假前一週 |
108年2月25日(星期一)8時 │ 108年3月8日(星期五)22時 | 開放報名及作品上傳 | 於本活動網頁進行 |
108年3月11日(星期一) 8時 │ 108年3月22日(星期五) 22時 | 網路票選及專家評審 | 於本活動網頁進行 |
108年3月29日(星期五)前 | 公布得獎名單 | 本活動網頁公告並專電通知得獎作品第一作者 |
108年4月11、12日 (星期四、星期五) | 教案設計工作坊 (2日) | 佳作(含)以上作品得獎者參加 |
108年5月10日(暫定) | 頒獎典禮 | 配合臺北市學校環教中心展場落成暨啟用典禮 |
子計畫二:「顯像『環』聲」微電影競賽活動實施計畫
107年12月5日北市教體字第1076071367號函
壹、依據
一、臺北市永續發展環境教育中程計畫(106-109年)
二、教育部108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環境教育輔導小組計畫
貳、緣起
臺北市屬盆地地形,四周山地環繞,面積雖只有271.8平方公里,卻擁有平原、丘陵及火山等多元景觀風貌。目前本市所列管登山步道共130條,總長約100公里,分布於大屯山、七星山、五指山、南港山及二格山等五大山系,過去曾是先人運茶挑柴的商道、宗教朝聖的步階與村落往來的通道,今已轉型為都市人假日休閒遊憩之地。
爰此良好地理環境,為將人與自然共存、共好之環境保育知識、情意、技能融入教育行動,教育局特辦理「顯像『環』聲」微電影競賽徵件,盼引領學子在埋首課業之餘,親近自然、探索本市生態奧妙;不只涵養學子關心環境與愛惜生態之素養,更透過微電影創意呈現及網路平台分享,將臺北市的美好自然生態傳遞讓更多人知道。
參、目的
一、提升學生對臺北市自然生態環境之認知。
二、啟發學生關心臺北市自然生態環境思維與行動。
三、激發師生環境教育創發力與團隊合作品格力。
肆、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學校環境教育中心、臺北市高中環境教育輔導團
伍、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高中職每校至少繳交1件作品,至多不超過3件。
陸、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限:108年2月18日(星期一)起至108年3月8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超過時間視同報名未完成,不得參與競賽。
二、報名資格:限本市107 學年度高中職在學學生組隊參賽(不可跨校),每隊以5人為限。
三、參賽方式
(一)燒錄「作品光碟 DVD」一式3片。
1.檔案影音格式:以 avi、mov、mp4、mpg 等格式儲存,解析度為1920*1080像素(含)以上,片長 5至10分鐘;片長不足 5 分鐘或超過 10 分鐘者不予評分。
2.檔案名稱:學校名-作品名稱-團隊名稱。
3.影片若有旁白或對白,需標示中文字幕。
(二)填寫「報名表」及「播映授權同意書」。
(三)將「報名表、播映授權同意書及作品光碟 DVD」郵寄或親送至「臺北市信義區(11060)忠孝東路5段236巷15號 松山工農圖書館王麗華主任」。
柒、競賽影片主題:請擇臺北市一地點進行「生態環境介紹」,透過影片傳遞臺北市之自然美。
捌、競賽評分方式
一、承辦學校聘請專業評審依下列標準進行評分,並依分數高低擇出前3名及佳作作品。
(一)影片結構與主題意象:40 %
(二)創意與設計:25 %
(三)拍攝技巧(運鏡、分鏡等):20 %
(四)藝術性(畫面、剪輯後製、美感等):15 %
二、依據評審結果,上傳前3名作品至「臺北市學校環境教育中心」FB粉絲專頁,按讚數最多之作品另獲頒「最佳人氣王」獎項。
玖、獎勵方式
一、第一名(1組):得獎隊伍獲頒禮券1萬2,000元、隊員每人獎狀一幀,指導老師每人記小功1次。
二、第二名(2組):得獎隊伍獲頒禮券1萬元、隊員每人獎狀一幀,指導老師每人嘉獎2次。
三、第三名(3組):得獎隊伍獲頒禮券8,000元、隊員每人獎狀一幀,指導老師每人敘嘉獎2次。
四、佳作(8組):得獎隊伍獲頒禮券6,000元、隊員每人獎狀一幀,指導老師每人敘嘉獎1次。
五、最佳人氣王(1組):得獎隊伍獲頒禮券5,000元、隊員每人獎狀一幀。
六、獲獎影片預訂於 108年 5 月上旬對外發布及上傳至「臺北市學校環境教育中心」FB粉絲專頁。
七、上開指導老師敘獎由各校依本計畫辦理。
壹拾、注意事項
一、作品須為 108 年 1 月 1 日後完成之作品,且未曾獲得國內外微電影或短片徵選等競賽獎項。
二、獲獎影片於本市政策宣導平台及教育局網站作教育公益播放使用。
三、報名參賽者,悉遵守本活動計畫規定,並不得有造假不實情事,若有違反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四、本活動為非營利性性質,拍攝影片過程請各參賽團隊注意自身安全,如有違法行為,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起所有法律責任。
五、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並保留修改本活動計畫、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六、參賽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作品, 且無侵害他人著作權、商標權、肖像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之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責任, 概無涉主辦單位。
七、本活動參賽作品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時間自作品送件日起生效。
八、活動得獎作品以主辦單位為著作人,主辦單位擁有改作、重製、剪輯、散布、發行及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播送、上映、傳輸、發表及商品化等權利。
九、參賽作品如有下列情事,除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並取消其參賽資格,如得獎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
(一)所使用之人物、背景音樂或其他素材涉及著作權或專利權等侵害。
(二)參賽作品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
(三)參賽作品內容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法律者。
(四)參賽作品非參賽者原創作,或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
(五)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同時參加其他競賽。
(六)參賽作品於報名前已獲國內外微電影或短片徵選獎項者。
十、為尊重著作權,參賽作品如引用他人著作且合於著作權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參賽者應註明出處,若引用音樂超過合理引用之長度及範圍,請事先取得著作權所有人非商業使用同意書,或使用著作權、智慧財產權開放之素材,若因未盡上述責任所衍生智慧財產權糾紛,均由參賽者自行處理及自負法律責任。
十一、得獎作品如須配合主辦單位認定有必要之修改時,於期限內修改完畢,如有未配合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十二、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壹拾壹、經費:由教育部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年度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壹拾貳、活動聯繫
一、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圖書館主任王麗華
電話:02-2722-6616分機731
二、臺北市學校環境教育中心 教育推廣組組長陳莉生
電話:02-2937-7717分機11
壹拾叁、本計畫陳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顯像『環』聲」微電影競賽活動
報 名 表
學校全名:編號:(由承辦學校填寫)
作品名稱 | 作品長度 | 分 秒 | ||||||
團隊名稱 | ||||||||
隊員姓名 (5人為限) | 1 | 班級 | 電話 | |||||
2 | 班級 | 電話 | ||||||
3 | 班級 | 電話 | ||||||
4 | 班級 | 電話 | ||||||
5 | 班級 | 電話 | ||||||
指導老師 (2人為限) | 1 | 職稱 | 電話 | |||||
2 | 職稱 | 電話 | ||||||
【創作理念暨拍攝心得】(300-600字) 表格不敷使用可自行增列 |
「顯像『環』聲」微電影競賽活動播映授權同意書
立授權同意書人:(全體隊員簽名)
本人同意將「(作品名稱), 片長約秒影片」(以下簡稱本影片)報名參加臺北市108年度「顯像『環』聲」微電影競賽(以下簡稱本活動),除遵守本活動實施計畫規定外,如有違反下列事項者,概由本團隊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本團隊確認(請打勾):
□本影片為108年1月1日後拍攝完成之作品,且未曾獲得國內外微電影或短片徵選、競賽獎項。
□已於發表(如:Youtube等)。
□本影片無使用他人之音樂、音效等素材之情形。
□本影片有使用他人之音樂、音效,並已取得他人合法之授權。
本團隊擁有本影片之著作權或已取得合法之授權,得依本同意書之規定授權予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本影片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皆為本團隊所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得自行選擇於利用時是否揭示本影片著作人格權所有人之姓名;又為配合本活動及日後播出需要之目的,本團隊同意無償授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得依其需要自作品送件日起無償使用,不限次數透過各種平台上進行公開播送、公開傳輸等行為,及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之需要為適當之剪輯、重製等行為。
本影片中如有出現本團隊以外的其他人,本團隊將負責徵得主要人物肖像權同意,如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提出需求時,本團隊可配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本影片內容以不傷害他人為主,並無使用污衊、粗俗、色情之文字、圖片及影像。
此致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立授權同意書人(全體隊員)姓名:
身分證字號(依姓名順序填寫):
聯絡電話(依姓名順序填寫):
中 華 民 國 一 ○ 八 年 月 日
「顯像『環』聲」微電影競賽活動期程表
日 期 | 執行項目 | 備註 |
108年2月18日 │ 108年3月8日下午5時 | 各校報名繳件 | 親送或郵寄 |
108年3月18日 │ 108年5月10日 | 評審參賽作品 | |
108年5月20日當週 | 競賽成績公布 | 發文轉知獲獎學校,並一併於「臺北市學校環境教育中心」FB粉絲專頁公告 |
108年5月27日9時 │ 108年5月31日 下午5時 |
| 「臺北市學校環境教育中心」FB粉絲專頁 |
108年6月14日 上午9時30分 至中午12時 | 影展暨頒獎典禮 (地點:松山工農) | 於成績公布時一併函知頒獎典禮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