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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中山國民中學108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段考社會領域公民科8年級試題
選擇:(每題 2分)
18. 冠宇和柏儀因為打籃球時發生糾紛,於是呼朋引伴於放學
後和對方談判而發生鬥毆,雙方有多人掛彩但均無大礙,
但雙方在誤會澄清之後決定採用較為簡便、省力又省錢的
方式解決此次紛爭。請問:雙方可能採用的解決方式為下
列何者?
(A)調解 (B)訴訟上和解 (C)仲裁 (D)訴訟。
19. 中山療養院中兩名失智老人在聊天──
郁婕:今天真倒楣,一個年輕人開車不小心撞到我的車
子,不過他當場就賠償我的損失,我也答應不加以追究了。
亮葳:還好人沒受傷,否則他就要擔負較嚴重的法律責任。
根據上述對話內容判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郁婕採取調解方式解決紛爭
(B)郁婕採取訴訟上和解的方式解決紛爭
(C)亮葳所說的法律責任是指刑事責任
(D)亮葳所說的法律責任是指民事責任。
20. 關於衝突解決的方法,下列哪位同學的敘述是正確的?
(A)筱潔:「如果聲請調解沒有成立,也不能再提訴訟了,
因為一事不再理原則。」
(B)姿合:「告訴乃論是指原則上由犯罪被害人提出告訴,
國家才會追究的犯罪,例如:妨害名譽罪。」
(C)清心:「非告訴乃論案件可以聲請和解的方式解決衝
突。」
(D)宥慈:「仲裁只是解決商務糾紛,所以仲裁的效力跟
法院的確定判決不相同。」
21. 小文看到易展新買的玩具心生羨慕,於是利用下課大家不
注意時趁機將易展的玩具塞入自己的書包。經其他目擊者
舉發後,小文被移送法辦。關於小文行為的敘述,下列何
者正確?
(A)此行為屬於民事責任,只要賠償對方即可
(B)此行為為行政責任,可能受到罰款處分
(C)此行為屬於告訴乃論,可以和對方和解
(D)此行為屬非告訴乃論,可能受到刑事處分
22. 下列關於民事訴訟的說明,何者是正確的?
(A)民事訴訟採三級二審制
(B)受到侵害的當事人,在還沒有提出告訴之前,國家不
會主動調查
(C)如果訴訟所得利益未超過新臺幣 100 萬元,不得上訴
第三審法院
(D)當事人不得主動提出有利自己的證據,只能由法官調
查。
23. 下列關於刑事訴訟的說明,何者錯誤?
(A)刑事訴訟是採三級三審制
(B)告發是當事人知悉有犯罪嫌疑時,才可以向警察單位
或檢察官告知犯罪事實
(C)自首是犯罪者在犯罪事實未被發現前,就主動向警察
單位或檢察官承認犯罪事實
(D)檢察官就偵查案件,可以提起公訴或做出不起訴處分。
24. 下列關於「仲裁」的敘述,何者錯誤?
(A)由仲裁人或仲裁庭負責仲裁
(B)仲裁的效力與法院的確定判決相同
(C)須以書面訂立仲裁協議
(D)仲裁多運用於不能和解的爭議。
25. 告發是刑事案件中特有的一種訴訟方式。下列各種訴訟方
式,何者屬於告發?
(A)被害人家屬向檢察官告知犯罪事實,追究加害人刑事
責任
(B)被害人自行委任律師,向法院提出刑事訴訟,追究犯
罪者的責任
(C)任何人知悉有犯罪嫌疑而向警察機關告知犯罪事實
(D)檢察官主動展開偵查,依偵查結果做出起訴處分。
26. 當事人為節省解決衝突的時間,在雙方同意的前提下,可
以進行調解以處理糾紛。關於調解進行的過程,下列哪項
敘述是正確的?
(A)調解委員會製作的調解書,須送交當地縣市政府核定
(B)調解委員會的委員,通常由立法委員或縣市議員擔任
(C)可聲請調解的事項,包括民事事件及告訴乃論的刑事
案件
(D)房屋租約或竊盜罪、妨害名譽罪等案件都可以聲請調
解。
27. 人民如果對行政機關的訴願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
訴訟。下列關於行政訴訟的敘述,何者正確?
(A)採三級三審制
(B)向普通法院提起訴訟
(C)簡易及交通裁決事件的第一審法院為地方法院行政訴
訟庭
(D)所有行政事件皆可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
28. 18 歲的阿文 14 歲的小晨為同住在中山社區八棟四樓的鄰
居,因從小青梅竹馬、日久生情不慎發生性關係。東窗事
發後,法官將阿文判刑 5月,緩刑 2年。」請問:阿文應
是觸犯何項罪名?
(A)趁機性交罪 (B)強制猥褻罪
(C)妨害性自主罪 (D)加重詐欺罪。
29. 小文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文情並茂的情書,就把它傳給自己
同年級 5班的心儀女孩小蓉,並署名為自己寫的。上述小
文的行為已觸犯何種罪行?
(A)妨害電腦使用罪 (B)妨害名譽罪
(C)侵犯他人著作權 (D)沒有犯罪。
30. 阿駿喜歡四處散布消息,一下說同學翰翰暗戀伊伊,還偷
偷跟著伊伊回家;一下又說同學憶憶是流氓。阿駿的行
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構成強盜罪 (B)構成誹謗罪
(C)構成恐嚇取財罪 (D)只要他說的是事實就無罪。
31. 因為科技日新月異的發展,愈來愈多人會利用電腦相關科
技實施犯罪行為。下列有關電腦犯罪的說明,何者正確?
(A)筱妤趁姊姊不在家的時候,偷看姊姊的電子郵件,此
一行為並沒有犯罪
(B)盈萱因為學術研究的需要,因此使用相關論文的引
註,這樣是屬於合理使用的範圍
(C)軍祥因為喜歡插畫家彎彎所畫的網路貼圖,未經過彎
彎的同意就下載,並且用低價售出,基於欣賞的出發點,
沒有違法
(D)勝陽從知名部落客上面看到一篇文章,覺得很喜歡,
就複製到自己的部落格,讓他人誤以為是自己的作品,這
樣沒有侵權,只是分享好文章而已。
32. 又成今年 17 歲,他日前因強擄夜歸婦女筠媗且勒贖其家
屬而被警察逮捕(擄人勒贖罪)。請問:在處理又成的事件
時,下列哪項處理程序是正確的?
(A)又成觸犯的罪較輕微,以少年保護事件程序處理
(B)又成尚未成年,因此不受刑罰處罰
(C)檢察官直接將又成交付保護管束即可
(D)又成雖受刑罰處罰,但須依少年刑事案件程序處理。
33. 下列有關《勞動基準法》的說法,何者錯誤?
(A)童工是指 15 歲以上未滿 16 歲的受雇者
(B)童工需要上學,業主應給予在例假日的工作機會
(C)童工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8小時,每週工作時數不
得超過 40 小時
(D)《勞動基準法》是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